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61

此页尚未校对

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遼東。尋按陝西。鎮守中官廖堂 貪恣,文明捕治其爪牙二十四人,堂大恨。十三年,車 駕幸延綏,文明馳疏諫,極陳災異。且言江彬逢惡導 非,亟宜行誅。朝臣匡救無聞,亦當罰治。帝不省。既而 文明朝行在,諸權倖扈從者,文明裁抑之,所需多不」 應。司禮太監張忠輩怒甚,譖於帝,言「諸生毆旗校,文 明縱勿治。」帝亦怒,命枷赴京師,下詔獄。明年春,言官 交章請宥,不報。比駕旋,忠等屢請加罪。七月命執至 豹房。帝將親鞫。文明自謂必死。及見帝,忽命釋而遠 謫之,乃以為電白典史。世宗立,召復故官。尋出為松 江知府,甫抵任卒。巡按御史馬錄頌「其忠,詔贈太常 少卿。」

賀泰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賀泰,字志同,吳人,弘治十二年 進士。由衢州府推官入為御史。武宗收京師無賴及 宦官廝養為義子,一日而賜國姓者百二十七人,泰 抗言其非,諸人激帝怒,謫衢州推官。終廣東參議。」

張璞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張璞,字中善,中夏人。弘治十五 年進士。由歸安知縣召拜御史。正德八年,出按雲南。 鎮守中官梁裕貪橫,璞裁抑之,為所誣,逮赴詔獄,竟 死獄中。世宗嗣位,贈太僕少卿,賜祭葬。」

成文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成文,大同山陰人。弘治十五年 進士。由知縣擢御史。正德中,阿爾禿廝、亦不剌與小 王子戰敗,引所部駐甘肅塞外,時入寇,掠陷堡砦五 十三。巡撫張翼、鎮守太監朱彬等反冒奏首功一千 九百餘,以捷奏者十一。文出巡按,盡發其奸。翼等賄 中人傾文。會文劾僉事趙應龍,應龍亦訐文細事,遂」 逮文,斥為民。嘉靖中,文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 告歸卒。

李翰臣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李翰臣,大同人。正德三年進士。 官御史,巡按山東。吏部主事梁穀誣歸善王當沍謀 叛,翰臣劾穀挾私近倖,方欲邀功,責翰臣為叛人掩 飾,逮繫詔獄,謫廣德州判官,終山東副使。」

張經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張經,興州左衛人。正德六年進 士。官御史。出按宣府,劾鎮守中官于喜貪肆罪,為喜 所訐,逮繫詔獄,謫雲南河西典史,尋卒。世宗初,贈祭 如張璞。」

王相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王相,光山人,官御史。正德十二 年,巡按山東。鎮守中官黎鑑假進貢苛斂,相檄郡縣 毋輒行。鑑怒,誣奏於朝,逮繫詔獄,謫高郵判官,未幾 卒。嘉靖初,贈光祿少卿。」

董相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董相,嵩縣人。官御史,巡視居庸 諸關。江彬遣小校米英執人於平谷,恃勢橫甚,相收 而杖之,將以聞。彬遽譖於帝,械繫詔獄,謫判徐州。嘉 靖初,召復故官,終山東副使。」

劉士元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劉士元,彭縣人。官御史,巡按畿 輔。正德十三年,帝獵古北口,將招朵顏衛花當把兒 孫等納質燕勞,士元陳四不可。先是,帝幸河西務,指 揮黃勳假供奉擾民,士元按之,勳懼,逃赴行在,因嬖 倖譖於帝云:士元聞駕至,令民間盡嫁其女,藏匿婦 人。帝怒,命裸縛面訊之,野次無杖,取生柳榦痛笞之」 四十,幾死。囚檻車馳入京,并執知縣曹俊等十餘人, 同繫詔獄。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陳霑、牛天麟等交章 論救,不報,謫麟山驛丞。世宗立,復故官,出為湖州知 府。遷湖廣副使。修《荒政》,積粟百萬餘石。事聞,被旌勞。 嘉靖九年屢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居三年罷。

范輅

按《明外史》本傳:「輅字以載,桂陽人。正德六年進士。授 行人,除南京御史。武宗久無子,輅偕同官請擇宗室 賢者育宮中,以宋仁宗為法,不報。先後劾中官黎安、 劉瑯及衛官簡文王忠罪。又論馬姬有娠,不當入宮, 語皆切直。尋命清軍江西。寧王宸濠寵伶人秦榮,僭 擬如王居,輅劾治之。又極論鎮守江西太監畢真罪」, 條其貪虐十五事,疏留不下。宸濠令諸司以朝服見, 輅不可,抗章言:「高帝定制,王府屬僚稱官,其後始稱 臣。餘文武及京官出使者稱官。出使者相見以便服。 今天下王府制未畫一,臣以為尊無二上。凡不稱臣 者,皆不宜具朝服,以嚴大防。」甫下禮官議,宸濠遽馳 疏爭之。禮官不敢決。詔廷議,始請如輅言。宸濠乃怨 輅,而真銜次骨,摭他事誣之,遂逮下詔獄。南京御史 曹鍷等救,不聽。值武宗巡幸,淹繫經年。至十四年四 月,竟謫龍州宣撫司經歷。未幾,宸濠反,真謀逆誅。御 史謝源、伍希儒等交章請召輅。世宗初,復故官,俄遷 福建僉事。居數月,轉江西副使。嘉靖初,致仕歸。用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