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5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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勳舊之裔,故特授汝。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 古名臣為法,否則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英宗本紀》:御史臺臣請降詔諭百司,以肅臺綱。帝曰: 「卿等但守職盡言,善則朕當服行,否亦不汝罪也。」 《文宗本紀》:天曆元年十一月己未,中書省臣言:「侍御 史左吉非才,不當任風憲。」御史臺臣伯顏等言:「左吉 御史所薦,若既用之,又以人言而止,臺綱不能振矣。 必如省臣所言,臣等乞辭避。」帝曰:「汝等其勿為是言。 左吉果不可用,省臣何不先言之?其令左吉仍為侍 御史。」

《明宗本紀》:帝宴諸王大臣於行殿,燕鐵木兒、哈八兒、 禿伯帖木兒、孛羅等侍,帝命臺臣曰:「太祖皇帝嘗訓 敕臣下云:美色名馬,人皆悅之。然方寸繫累,即能壞 名敗德。卿等居風紀之司,亦嘗念及此乎?世祖初立 御史臺,首命塔察兒、奔帖傑兒二人協司其政。天下 國家,譬猶一人之身,中書則右手也,樞密則左手也。」 左右手有病,治之以良醫。省院闕失,不以御史臺治 之,可乎?凡諸王百司,違法越禮,一聽舉劾,風紀重則 貪墨懼,猶斧斤重則入木深,其勢然也。「朕有闕失,卿 亦以聞,不爾責也。」

《劉宣傳》:「宣除行臺御史中丞,時江浙行省丞相忙古 臺悍戾縱恣,常慮臺臣糾言其罪,而尤忌宣。一日,御 史大夫與中丞出建康城,點視軍船,群御史從。有以 軍船載葦者,御史張諒詰之,知為行省官所使,詣揚 州覆實。忙古臺盛怒,即圖報復。時大夫之父官於屬 郡,隨被按劾,遣其黨造建康,伺臺中違失。臺官皆竦」 懼,陰往懇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動。忙古臺怨宣愈甚, 羅織宣之子,繫揚州獄。又令建康酒務淘金等官及 錄事司官以罪免者,誣告行臺沮壞錢糧,以聞於朝, 必欲寘宣死地。朝廷為遣官二員,置獄於行省,鞫問 其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軍船列 兵衛驅迫之,至則分異各處,不使往來。九月朔,宣自 剄於舟中。始宣將行時,書後事緘付從子自誠,令勿 啟視。宣死,視其書,詞云:「觸怒大臣,誣搆成罪,豈能與 經斷小人交口辯訟,屈膝為容於怨家之前。身為臺 臣,義不受辱,當自引決,但不獲以身殉國為恨耳。」嗚 呼天乎,實鑒此心。且別有公文言忙古臺罪狀,後得 其槁,塗注勾抹,辭句難辯。前治書侍御史霍肅為敘 次其文,讀者悲憤。宣既引決,行省白於朝,以為「宣知 罪重自殺。前後搆成其事者,郎中張斯立也。然宣忠 義節操,為世所重,聞者莫不嗟悼。」延祐四年,從子自 持上《宣行實》,御史臺以聞,制贈資善大夫、御史中丞、 上護軍,追封彭城郡公,諡「忠憲。」

《姚天福傳》:天福字君祥,至元五年,詔立御史臺,以天 福為架閣管勾,尋拜監察御史。每廷折權臣。帝嘉其 直,錫名巴兒思,謂其不畏強悍猶虎也,仍厚賜以旌 其忠。天福曰:「臣職居抨彈,惟負爵祿是懼,敢貪厚賞, 以重臣罪。」時御史臺置二大夫,綱紀無統,天福言於 世祖曰:古稱一蛇九尾,首動尾隨,一蛇二首,不能寸 「進。今臺綱不張,有一蛇二首之患,陛下不急拯之,久 則紊不可理。」帝詔玉速帖木兒及孛羅諭之,孛羅以 年幼自劾,天福時案行畿內,有出使者凌民取賄,天 福乃易服,間行得其狀,奏戮之以徇,豪右慴服。初,天 福拜御史時,其母戒之曰:「古稱公爾忘私,委質為臣, 當罄所衷,以塞其職,勿以未亡人為卹,俾吾追蹤陵 母,死之日猶生之年也。」天福亦請於憲府曰:「監察責 當言路,有犯無隱,苟獲譴乞,不為親累。」或以聞,帝嘆 曰:「巴兒思母子雖生今世,其義烈之言,當於古人中 求之。」

《王思誠傳》:「思誠為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至正十七 年春,紅巾陷商州,奪七盤,進據藍田縣,距奉元一舍。 思誠會豫王阿剌忒納失里及省院官于安西王月 魯帖木兒邸,眾洶懼無言,思誠曰:『陝西重地,天下之 重輕繫焉。察罕帖木兒,河南名將,賊素畏之,宜遣使 求援,此上策也。戍將嫉客兵軋已論,久不決,思誠曰: 『吾兵弱,旦夕失守,咎將安歸』』?」乃移書察罕帖木兒曰: 「河南為京師之庭戶,陜西實內郡之藩籬,兩省相望, 互為唇齒。陝西危則河南豈能獨安乎?」察罕帖木兒 新復陝州,得書大喜,曰:「先生真有為國為民之心,吾 寧負越境擅發之罪。」遂提輕兵五千,倍道來援。思誠 犒軍於鳳凰山,還定守禦九事,夜宿臺中,未嘗解衣。 同官潛送妻子過渭北,思誠止之。分守北門,其屬聞 事急,欲圖苟免,思誠從容諭之曰:「吾受國重寄,安定 一方,期戮力報效,死之可也。自古皆有死,在遲與速 耳。」眾乃安。既而援兵破賊,河南總兵官果以察罕帖 木兒擅調,遣人問之。思誠亟請於朝:宜命察罕帖木 兒專守關陜,仍令便「宜行事。」詔從之。行樞密院掾史 田甲受賂,事覺,匿豫邸,監察御史捕之急,并繫其母。 思誠過市中見之,曰:「嘻!古者罪人不孥,況其母乎!吾 不忍以子而繫其母。」令釋之,不從。思誠因自劾不出, 諸御史謁而謝之。初,監察御史有封事,自中丞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