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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漢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成之世,五經家 法稍增,經置博士一人。至東京凡十四人。《易》,施、孟、梁 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 秋》,嚴、顏。各一博士,而聰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魏 及晉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減為九人,皆不知掌何 經。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為十一 人。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太學博 士」也。秩六百石。

國子祭酒一人:

國子博士二人:

國子助教十人。《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 左氏傳》《公羊》《穀梁》各為一經,《論語》《孝經》為一經,合十 經助教分掌。國子,周舊名,周有師氏之職,即今國子 祭酒也。晉初,復置國子學以教生徒,而隸屬太學焉。 晉初,助教十一人,江左以來損其員。自宋世若不置 學,則助教惟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並前漢置。西京曰長,東京曰「令」, 領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漢東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 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讀祝、迎送神。太祝,周舊 官也。漢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廣 記》。漢東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時日,祥瑞妖災,歲終則 奏新曆。太史,三代舊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 以序事頒朔於邦國。又有馮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 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則并周之太史、馮相、保章三職 也。漢西京曰太史令。漢東京有二丞,其一在靈臺。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諸樂事。周時為大司樂。漢 西京曰「太樂令。」漢東京曰太子樂令,魏復為太樂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漢舊官也。

乘黃令,一人。掌乘輿車及安車諸馬。魏世置。自博士 至乘黃令,並屬太常。

南齊

齊「仍設太常統博士、祭酒及太廟、明堂太祝、太史、廩 犧、太樂,并諸陵令、丞。」

按:《南齊書百官志》:「太常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 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 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博士准中書郎,助教准 南臺御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 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戶 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 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 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 何引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元服 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 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 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廩犧》令一人,丞一人。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置主簿、戶曹各一 人。六品保,與。

梁改「太常」為「太常卿」,統明堂二廟太史、太樂等諸令、 丞。

按《隋書百官志》:「諸卿,梁初猶依宋齊,皆無卿名。天監 七年,以太常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農為司 農卿,三卿是為春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視 金紫光祿大夫,統明堂二廟太史、太祝、廩犧、太樂、鼓 吹、乘黃、北館、典客館等令、丞,及陵監、國學等。又置協 律校尉、總章校尉,監掌故、樂正之屬,以掌樂事。太樂」 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別有靈臺丞。詔以為「陵監之名, 不出《前誥》。且宗廟憲章,既備典禮,園寢職司,理不容 異。諸正陵先立監者,改為令」,於是陵置令矣。

陳承梁制,置太常卿、國子祭酒等官,品秩有差。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太 常卿、國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國子博士,千石,品 第四;明堂、太廟、帝陵等令,六百石,品第五;五經博士, 六百石,品第六;太常丞、太學博士、國子助教、司樽郎, 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太常卿等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