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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隻。豬二百四十一口。鹿三十五隻。如有告祭等事、臨期增用。以上牛羊豬、俱先期自順天府取行戶、本寺發庫銀辦買。發所喂養牛每隻日給豆八倉升草二束每束重七觔。下同。羊、每隻日給豆二倉升草一束。鹿、自

盛京移送發所喂養鹿。每隻日給豆兩碗半、草二

觔、俱本寺行文戶部支給。豬每口日給麩子六。倉升係本寺支庫銀、照時給買

太廟、

奉先殿兔二百五十五隻。本寺行文光祿寺預備。其各

壇廟、應用兔一百一十一隻。除

「盛京移送外。本寺支庫銀給發行戶備辦。凡大祀所用牲隻於一月前洗滌。中祀牲隻於二十日前洗滌。小祀牲隻於十日前洗滌。」 康熙十一年

上諭、「太常寺祀典、關係重大」、理宜敬慎嫺習。近見爾

衙門典禮俱未諳練又所奏音樂多未合節。殊非慎重禋祀之義。以後著詳加練習。勿得仍前怠忽。褻越祀典。特諭、康熙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康熙二十九年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朱都納、邁圖、西安。

「博濟、布顏圖、郭世隆、王國昌,太常寺、鴻臚寺等衙門鳴贊官,原擇其聲音弘亮者選用,論俸陞為主事。若等歷年未久,乃由捷徑,反越年久,筆帖式先陞,其聲音不善者取為鳴贊,閱數年並未贊禮一次者有之。可下旨太常寺、鴻臚寺等衙門,察現任鳴贊等官,將聲音劣者題參,革其鳴贊,以筆帖式補用。如將劣者」 不行斥革,朕察出并治罪焉。康熙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