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6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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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無子,止一女,適田直長。直長遄卒,女病雙瞽。後亢 宮湖廣參政,迎夫人母子歸,沒齒,敬養不怠。公乃廉 訪使劉廷幹之從祖父也。

留守部雜錄

《卻掃編》:唐東都有尚書省留守,兼判其餘百司,略如 京師。居其官者謂之分司,大抵皆閑秩。故當時有詩 云:「猶被妻孥教漸退,莫求致仕且分司」是也。

《老學庵筆記》:「建炎初,大駕駐蹕南京、揚州,而東京置 留守司,則百司庶府為二,其一曰在京某司,其一曰 行在某司。其後大駕幸建康、會稽,而六宮往江西則 亦分為二,曰行在某司、行宮某司。已而大駕幸建康, 六宮留臨安,則建康為行在,臨安為行宮。今東京阻 隔,而臨安官司猶曰行在某司」,示不忘恢復也。 《齊東野語》:高宗視師金陵,張魏公為守,楊和王領殿 前司,有卒夜出與兵馬都監諠競,卒訴之,公判云:「都 監,夜巡職也。禁兵酉點後不許出營,法也。牒宿衛司 照條行。」楊不得已斬之。又嘗詣學士子有投牒者,視 之則爭博進也。即判云:「士子爭財於學校,教化不明, 太守罪也。」當職先罰俸半月,牒學照規行。教官大窘, 引去。

《見聞錄》:休寧程公信為南司馬,南京守臣或欲預錢 穀詞訟,公曰:「守備機務所以謹非常,若此乃有司之 事也,斷不可預。」論者以為得體。征川貴時,詔以便宜 之權付公,公自發兵至凱旋,不爵一人,不殺一人。同 事者以為言,公曰:「刑賞,人主之大柄,懼閫外事不集 而假之人臣,幸而事集,又竊弄之,豈人臣之道也?」論 者比古名臣之心、名臣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