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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 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博士准中書郎,助教准 南臺御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 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戶 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 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 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 何引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元服 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 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 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梁仍設「國學祭酒,統博士、助教,而屬於太常。」

按《隋書百官志》:「梁國學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 十人,太常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員。天監四年,置 五經博士各一人。舊國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來 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儁才,不限人數。大同七年,國 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視國子博 士,置助教二人。天監七年,徐勉為吏部尚書,定為 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國子祭酒為十三班,太學博 士、國子助教為二班,又國子典學為「三品蘊位。」

陳承梁仍置國子祭酒,統諸「博士助教。」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國 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國子博士,千石,品第四;五 經博士,六百石,品第六;太學博士、國子助教,六百石, 品第八。」

北魏

道武帝天興二年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國子學生員三十人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國子祭酒等官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著 於令:國子祭酒第四品上,國子博士、太學祭酒從第 五品上,太學博士第六品中,國子學生第七品中,太 學典錄從第七品下,太學助教第八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以「《復次職令》,更定國子祭酒以下階 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國 子祭酒從第三品,國子博士第五品上階;太學博士、 國子助教從第七品;四門小學博士第九品上階。」

宣武帝正始四年詔建國學

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四年夏六月己丑,詔曰:『高祖 德格兩儀,明並日月,播文教以懷遠人,調禮學以旌 㒞造。徙縣中區,光宅天邑,總霜露之所,均,一姬卜於 洛涘,戎繕兼興,未遑儒教。朕纂承鴻緒,君臨寶曆,思 模聖規,述遵先志。今天平地寧,方隅無事,可敕有司, 準訪前式,置國子,立太學,樹小學於四門』。」

北齊

北齊始於九卿之外別設國子寺,有祭酒,以統博士、 助教之屬,不隸於太常。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國子寺,掌訓教胄子。祭酒一人, 亦置功曹、五官、主簿、錄事員。領博士五人,助教十人, 學生七十二人;太學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學生 二百人;四門學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學生三百 人。」

北周

北周太學置博士助教之屬。

按:杜佑《通典》:「後周置太學博士,下大夫六人,助教上 士二十人。」

隋仍特設「國子寺,以祭酒統博士、助教之屬。」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國子寺。國子寺元隸太常,祭酒一 人,屬官有主簿、錄事各一人。統國子太學、四門書算 學,各置博士。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助 教,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學生國子一 百四十人,太學四門各三百六十人,書四十人,算八」 十人。等員:國子祭酒,為從三品;國子博士為正五 品上階;太學博士、國子助教,為從七品;四門博士,為 從八品上階;太學助教,為正九品上階;四門助教、書 算學博士,為從九品。又有流內視,品十四等,國子學 生為視從七品,太學生為視從八品。

文帝開皇十三年國子寺罷隸太常又改寺為學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