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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光祿寺部名臣列傳

楊峻

按《明外史》本傳:「峻字唯高,進賢人,成化二年進士。除 丹徒知縣,有治行,徵授御史,清軍湖廣,摘奸發弊,吏 莫能欺。先是天下衛所有三戶充一軍者,軍既積功 授官,復勾貼戶補其役,民間苦之,以峻言除其制。擢 廣東僉事,歷浙江按察使。有報父仇論死者,峻嘉其 孝辨出之,進左布政使。浙江舊不置巡撫、總兵官,凡」 軍民大事,率布政使任之。峻盡心規畫,庶政畢舉。鎮 守中官恣橫,峻面數其罪,取《鐵緪》,欲與駢鎖詣京師, 乃稍斂戢。巡按御史屢薦,遷南京光祿卿。上供器物, 定制外,悉從減省。故事,歲進酒十萬罌,軍民轉運稽 程,屬吏多獲罪。峻請命巡倉者監之,宿累始除。嘗建 言「請倣唐、宋之制,令宗室將軍、中尉」子得充諸生,應 舉登進士者,除王府長史。鄉舉除教授審理。吏部謂 「非祖宗立法」,意格不行。峻性端嚴,未嘗悅人以詞色, 人亦多不悅之,以此不獲大用。弘治十六年致仕,去。 所居與縣治鄰,家居十年,足未嘗一涉其庭。親終,廬 墓至老。生日不舉宴,服食儉素,有人所不堪者。篤於 故舊,盛衰如一,鄉邦重之。

光祿寺部藝文一

《光祿寺箴》
明·宣宗

《周官》善庖,實肇光祿。漢列九卿,唐總四屬。國朝建置, 率循勿易。享祀賓燕,咸其所職。先王之禮,豐儉有宜。 惟敬惟誠,儀式行之。粢盛必備,犧牲必潔。執事有恪, 儼乎對越。群賢在朝,四裔會同。廩之餼之,必精必豐。 朝夕膳羞,必謹恆度。毋儉公費,而縱私饇。毋騁奢侈, 毋肆暴殄。毋作愆過,以蹈常典。正己率下,咸宜慎之。 用,永終譽。《光我訓》辭。

光祿寺部藝文二

《送光祿姚卿還都》
唐·蘇頲

漢室有英台,荀家多寵才。九卿朝已入,三子暮同來。 不授綸為草,還司鼎用梅。兩京王者宅,駟馬日應迴。

光祿寺部紀事

《韓非子》:晉文公之時,宰臣上炙,而髮繞之。文公召宰 人而譙之。宰人曰:「有死罪三。援礪砥刀,利猶干將也; 切肉肉斷而髮不斷,臣之罪一也;援禾而貫,臠,而不 見髮,臣之罪二也;奉熾爐炭,火盡赤紅而炙熟,而髮 不燒,臣之罪三也。堂下得無微有疾臣者乎?」公曰:「善。」 乃召其堂下而譙之,果然,乃誅之。

《賈誼新書》: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 而不能食。令尹入問曰:「王安得此疾?」王曰:「我食寒葅 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其罪乎?是法廢而威不立也, 非所聞也。譴而行誅,則庖宰監食者法皆當死,心又 弗忍也,故吾恐蛭之見也。」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 賀曰:「臣聞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王有仁德,天之所奉 也。病不為傷。」是夕也,惠王之後而蛭出。故其久病心 腹之積皆愈。

謝承《後漢書》:魯國陳正叔為太官令,時黃門郎宿與 正叔有隙,因進食,以髮貫炙中,光武見髮,敕斬正叔。 正叔曰:「臣有當死罪三,熾以爐炭,增治吐炎,燋爐爛 肉而髮不銷,臣罪一也。拔出佩刀,砥礪五石,虧肥截 骨,不能斷髮,臣罪二也。臣與丞及庖人六目而視,不 如黃門兩目,臣罪三也。」詔赦之,收黃門。

《魏書毛脩之傳》:「脩之能為南人飲食,手自煎調,多所 適意。世祖親待之,進太官尚書,賜爵南郡公,加冠軍 將軍,常在太官,主進御膳。」

《元史鐵哥傳》:鐵哥進正議大夫、尚膳監。帝嘗諭之曰: 「朕聞父飲藥,子先嘗之。君飲藥,臣先嘗之。今卿典朕 膳,凡飲食湯藥宜先嘗之。」遷同知宣徽院事,領尚膳 監。有食尚食餘餅者,帝察知之,怒鐵哥曰:「失餅之罪 在臣,食者何與焉。」內府食用圓米,鐵哥奏曰:「計粳米 一石,僅得圓米四斗。請自今非御用,止給常米。」帝皆 善之。

《春明夢餘錄》:「光祿寺有鐵梨木酒榨,可盛醞三十石。 洪武中,籍沒沈萬三家物,永樂移置寺中。」

永樂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行在光祿寺卿張泌等 謹奏,「為不遵舊制事。切照洪武年間,凡遇筵宴,禮部 奏請合宴人數,坐派本寺造辦茶飯完備,鴻臚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