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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獲者植旌。

以告獲也。植,樹也。

及獻比禽。

田弊,獲者各獻其禽,比種物相從次數之。

凡田,「王提馬而走,諸侯,晉大夫馳。」

提猶舉也,「晉」猶抑也。使人扣而舉之抑之,皆止奔也,馳放不扣。

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馭夫掌馭貳車、從車、 「使車。」

貳車,象路之副也。從車,戎路、田路之副也。使車,驅逆之車。

分公馬而駕治之。

乘調六種之馬。

挍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 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挍人掌王馬之政。

政謂差擇養乘之數也。《月令》曰:「班馬政。」

《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齊馬一物,道馬一 物,田馬一物,駑馬一物。

種謂上善似母者,以次差之。玉路駕種馬,戎路駕戎馬,金路駕齊馬,象路駕道馬,田路駕田馬。駑馬,給宮中之役。

凡頒良馬而養乘之,乘馬一師四圉。三乘為皁,皁一 趣馬;三皁為繫,繫一馭夫;六繫為廄,廄一僕夫。六廄 成挍,挍有左右。駑馬三良馬之數。麗馬一圉,八麗一 師,八師一趣馬,八趣馬一馭夫。

良,善也。善馬,五路之馬。鄭司農云:四匹為乘,養馬為圉。故《春秋傳》曰:「馬有圉,牛有牧。」鄭元謂二耦為乘師,趣馬、馭夫僕夫,師之名也。趣馬下士,馭夫中士,則僕夫,上士也。自乘至廄,其數三百一十六匹,易乾為馬,此應乾之筴也。至挍變言為成者,明六馬為一廄,而王馬小備也。挍有左右,則良馬一種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種合二千一百六十匹。駑馬三之,則為千二百九十六匹。五良一駑,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然後王馬大備。《詩》云:「騋牝三千。」此謂王馬之大數與麗耦也。駑馬自圉至馭夫,凡馬千二十四匹,與三良馬之數不相應。「八」皆宜為「六」字之誤也。《師》十二匹,趣馬七十二匹,則馭夫四百三十二匹矣。然後「而三之。既三之,無僕夫者不駕於五路」,卑之也。

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邦國六閑,馬四種;家四閑,馬 二種。

降殺之差,每廄為一閑。諸侯有齊馬、道馬、田馬,大夫有田馬各一閑。其駑馬則皆分為三焉,

凡馬特居四之一。

欲其乘之,性相似也。物同氣則心一。鄭司農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

春祭馬祖,執駒。

馬祖,天駟也。《孝經說》曰:「房為龍馬。」鄭司農云:「執駒無令近母,猶攻駒也。」

夏,祭先牧,頒馬《攻特》。

先牧始養馬者攻其特,為其蹄齧不可乘用。鄭司農云:「攻特謂騬之騬,音繩。」

「秋,祭馬社」,《臧僕》。

馬社,始乘馬者,《世本》作「相」,作「乘馬。」鄭司農云:「臧僕謂簡練馭者,令皆善也。」鄭元謂僕馭五路之僕。

冬祭馬,步獻馬,講馭夫。

馬步,神為災害。馬者,獻馬,獻成馬於王也。馭夫,馭貳車。從車,使車者。講猶簡習。從,才用反。

凡大祭祀、「朝覲、會同,毛馬而頒之。」

《毛馬》,齊其色也。頒授當乘之。

飾幣馬,執扑而從之。

鄭司農云:「挍人,主飾之也。幣馬,以馬遺人,當幣處者也。《聘禮》曰:『馬則北面奠幣於其前』。《士喪禮》下篇曰:『薦馬纓三就,入門北面交轡,圉人夾牽之,馭者執策立於馬後』。」

凡賓客,受其幣、馬。

賓客之幣馬,來朝聘而享王者。

田獵,則帥驅逆之車。

「帥」,猶將也。

凡將事於四海山川,則飾「黃駒。」

四海,猶四方也。王巡守,過大山川,則有殺駒以祈沈禮,與《玉人職》有宗祝以黃金勺前馬之禮。

凡國之使者,共其幣馬。

使者所用私覿。

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物,馬齊》其力。

等馭夫之祿。

「馭夫於趣馬」,「僕夫為中舉。」中見上下。

宮中之「稍食。」

《師圉》,府史以下也。鄭司農云:「稍食曰廩。」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趣馬掌贊正良馬,而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