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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領官:主簿一員,常盈庫大使一員。

所屬衙門、各牧監

後革。舊有監正、監副、錄事各一員,俱革。

各群。

後革。舊有「群長」各一員。俱革

南京太僕寺。卿一員。少卿一員

舊二員。隆慶二年、革一員

寺丞一員。

舊二員。隆慶四年、革一員

主簿一員。

太祖洪武六年始設太僕寺於滁州

按《明會典》:「國初設群牧所,牧養馬匹。洪武六年,始置 太僕寺,從三品衙門。在滁州,設卿、少卿、寺丞、典簿等, 職專馬政。」

洪武七年、南京太僕寺設群牧監、隸本寺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三年、南京太僕寺定為《十四牧監》《九十八 群》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裁革《牧監諸群》。

按《明會典》「二十八年,南京太僕寺裁十四牧監九十 八群,以其馬屬有司提調孳牧。」今所領府、衛州、縣總 六十七處。在京應天府八縣全屬在外江南直隸鎮 江府三縣全屬寧國府,南陵一縣屬太平府,三縣全 屬廣德州,一縣屬江北直隸鳳陽府,四縣屬淮安府, 二州九縣全屬揚州府,惟海門一縣不屬,餘二州六 縣屬廬州府,惟英山一縣不屬。餘二州五縣屬滁州、 二縣全屬和州、一縣屬徐州、四縣全屬滁州衛。以上 各屬專委管馬官員、及本寺出巡交代等項,俱與太 僕寺同

洪武三十年、置北平及遼東、山西、陝西、甘肅等處行 太僕寺

按《明會典》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改北平行太僕寺為北京行太僕寺按明會典云云

永樂四年,設北京苑馬寺。「領清河、金臺等六監。常春、 順義等二十四苑。」

按《明會典》云云。

永樂十六年,裁苑馬寺,屬北京行太僕寺。

按《明會典》:「永樂十六年,裁革苑馬寺,以其馬屬北京 行太僕寺,牧於民間。其原額草場,今議徵銀兩,備草 料支用。凡所屬地方,在京順天府五、州二十二縣,全 屬金吾左衛、金吾右衛、富峪衛、濟陽衛、大寧前衛、大 寧中衛、武城中衛、龍驤衛、神武左衛、義勇右衛、義勇 前衛、義勇後衛、燕山左衛、燕山右衛、燕山前衛、忠義 右衛,忠義前衛,忠義後衛,大興左衛,羽林前衛,寬河 衛,會州衛、蔚州左衛在外直隸保定府三州十七縣, 全屬順德府,九縣,全屬真定府,惟阜平一縣不屬,餘 五州二十六縣,屬廣平府,九縣,全屬永平府一州五 縣,全屬河間府,二州十六縣,全屬大名府,一州十縣, 全屬河間衛,德州衛,德州左衛,大同中屯衛,瀋陽中 屯衛,真定衛,定州衛,永平衛,撫寧衛,盧龍衛,東勝左 衛,東勝右衛,山海衛,開平中屯衛,興州左屯衛,興州 右屯衛,興州前屯衛,興州後屯衛,興州中屯衛,涿鹿 衛,涿鹿左衛,涿鹿中衛,定邊衛,武清衛,忠義中衛,鎮 朔衛,薊州衛,通州左衛,通州右衛,神武中衛,遵化衛, 滄州千戶所,武定千」戶所,沂州衛,「大寧都司,保定左 衛,保定右衛,保定中衛,保定前衛,保定後衛,營州左 屯衛,營州右屯衛,營州中屯衛,營州前屯衛,營州後 屯」衛,寬河千戶所山東布政司,「濟南府,惟歷城一縣 不屬,餘四州二十五縣屬兗州府;惟曲阜、泗水二縣 不屬,餘四州二十一縣屬東昌府,三州十五縣全屬 河南布政司。開封府,陳州、項城、陽武、封丘、沈丘、蘭陽、 儀封七州縣屬彰德府;磁州、安陽、湯陰、臨漳一州三 縣屬《衛輝府》,六縣全屬歸德府,考城一縣屬。」以上各 屬,俱有專管馬政官。各府通判一員,各州判官一員, 各縣縣丞或主簿一員,各衛指揮一員,各所千戶或 百戶一員。弘治十三年,各衛止委指揮一員。十八年、 令各州縣馬不及五百匹者、革去管馬官、以掌印官 帶管

凡分管少卿、舊設二員。一員巡視京營、及各邊騎操 馬匹。一員提督順天、河間、保定三府所屬寄牧馬匹。 俱領敕一年更替

凡分管寺丞。舊設十二員。以九員分管順天、保定、真 定、河間、永平、大名、濟南、兗州、東昌、九府。一員管順德、 廣平二府。一員管開封、衛輝、彰德、三府各馬匹。一員 管京衛孳牧騎操馬匹

英宗正統六年北京行太僕寺定名太僕寺以原置在滁州者為南京太僕寺

按《明會典》云云。

孝宗弘治十八年裁革太僕寺丞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