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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閤門祗候。又增重薦舉閣門祗候之制,必廉幹有 方略、善弓馬,兩任親民無遺闕及曾歷邊任者充。紹 熙以來,立定員額。慶元初,申嚴閤門長官選擇其屬 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預召試,蓋以為右列清選 云。

金不設鴻臚寺,置侍儀司。掌奉朝儀,屬於宣徽院。 按《金史百官志》:侍儀司。

舊名「擎執局。」大定元年,改為「侍儀局。」大定五年,陞局為司。

令,從六品:

舊曰:「局使」掌侍奉朝儀,率捧案、擎奉輦,各給其事。

直長,正七品。

舊設局副,品從七。

右屬宣徽院。

元不設鴻臚寺,置侍儀司,掌諸禮儀,而屬於禮部。 按《元史·百官志》:「禮部侍儀司,秩正四品,掌凡朝會、即 位、冊后、建儲、奉上尊號,及外國朝覲之禮。至元八年, 始置左右侍儀奉御二員,禮部侍郎知侍儀事一員, 引進使知侍儀事一員,左右侍儀使二員,左右直侍 儀使二員,左右侍儀副使二員,左右侍儀僉事二員, 引」進副使、侍儀令、承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員。 十二年,省左侍儀奉御,通曰「左右侍儀。」省引進副使 及侍儀令、尚衣使等員,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員。三十 年,減通事舍人七員為侍儀舍人。大德十一年,陞秩 正三品。至大二年,置典簿一員。延祐七年,定置侍儀 使四員。至治元年,增置通事舍人六員、侍儀舍人四 員。其後定置侍儀使四員,正三品;引進使知侍儀事 二員,正四品;首領官,典簿一員,從七品;屬官:承奉班 都知一員,正七品;通事舍人一十六員,從七品;侍儀 舍人十四員,從九品;吏屬:令史二人,譯史一人,通事 一人,知印一人。其屬:「法物庫。秩五品。掌大禮法物。」提 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從六品;副使一員,從七品。 直長二員。正八品。

世祖至元八年春三月甲戌敕元正聖節朝會凡百官進表外國進獻使臣陛見朝辭禮儀皆隸侍儀司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明初,設儀禮司,屬於禮部。後設鴻臚寺,置卿、少卿、寺 丞統鳴贊、序班、署丞之屬。

按:《明會典》:鴻臚寺

舊為《儀禮》司,列禮部屬官下。

《正官卿》一員:

舊為「司正。」

左右少卿、二員。

舊為左右司副。

左右寺丞二員。

舊為左右司丞四員,後革二員。弘治以後,又因朝賀執事,必用堂上官五員。恐臨時事故,缺人預於額外選官。品稍卑者以原職隨堂辦事。無定員,見設二員。

首領官:主簿一員。

屬官鳴贊九員。

舊五員。後添設三員。隆慶三年、添設一員。隨住補。十一年、復設一員

序班五十員。

舊四十四員。後添設十員。嘉靖三十六年革八員。萬曆十一年、復設四員。

司儀署、司賓署署丞各一員。

南京鴻臚寺。卿一員。主簿一員。鳴贊四員

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序班九員。

舊設十二員。內三員久住補。嘉靖三十七年革二員。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三員。

司儀署、司賓署丞各一員。

凡朝賀等禮。本寺合用官員。 每日皇極門朝參。掌 禮堂上官一員。奏事堂上官一員鳴贊一員糾儀序 班二員。齊文武班序班各三員。東西引人并舉案等 項序班各七員傳贊序班四員。門洞糾義序班二員。 添設催人序班二員。午門外鳴贊二員。引朝見糾儀 序班四員

朔望日,皇極殿朝參,「掌禮堂上官一員,奏事堂上官 一員,鳴贊一員,糾儀序班四員,齊文武班序班四員, 傳贊序班八員。皇極門外鳴贊二員,糾儀序班二員, 擺班序班四員,催人序班二員,掖門糾儀序班四員。 《萬壽聖節》掌禮官一員,宣表目官一員,宣表官一員, 致詞官一員,以上俱堂上官。」內贊鳴贊一員,對贊鳴 贊二員,接贊鳴贊五員,東西傳贊序班各二員。殿內 丹陛丹墀糾儀序班各二員,陳設表案序班二員,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