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萬曆七年增設暹羅館取本國人為教師選世業子弟習學
按《明會典》云云。
皇清
《大清會典》:「提督四譯館,太常寺漢少卿一員,帶翰林。」
院銜、提督館事。其教習、譯字官帶「鴻臚寺序班銜。」
凡譯字生,順治初無定額。本堂官將世業子弟咨送禮部會考,選其通曉譯字者,送館肄業。光祿寺給薪米,宛、大兩縣給紙筆。
凡譯字生季考。本堂官每年三月十月各考一次。試卷解送翰林院覆閱。其譯寫不堪者、分別停糧黜革。
凡譯字生丁憂。呈報禮部給假。停止月糧。仍俟本生起復開支
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設四譯館,翻譯遠方朝貢文字。」
館有十:曰「韃靼」 ,曰「女直」 ,曰「回回」 ,曰「緬甸」 ,曰「百譯」 ,曰「西番」 ,曰「高昌」 ,曰「西天」 ,曰「八百」 ,曰「暹羅。」 統隸翰林院。
是年,設太常寺少卿一員,提督翰林院「四譯館。」 額設堂屬各官共五十六員。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二年,置典務廳,關防一顆。官無專設。」
《聽堂》官遴選才能官員,為「諸館總理。」
是年,設通事序班及「通事官生」 共三十員名。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順治九年,設通事序班共十六員。」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題准,禮部會同四譯館堂官、於
世業子弟內考取譯字生,送館肄業。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題准光祿寺及宛、大兩縣停。」
給譯字生薪米紙筆。每生月給糧米六斗,每年四季赴戶部支領。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五年,裁韃靼、女直二館。」
是年題准「八館各設正教序班一員,協教序班一員,食九品俸,教習譯字生。其餘序班俱裁。」 又題准:會同館帶俸序班止存十三員,准其全留,凡外國進貢來京,專任引朝。
賜宴、伴送出境等事。其肄業官生無定額。凡有世業
子弟通曉《譯語》者,准其劄館肄業,俟司賓序班員缺時,挨次頂補。學習三年滿日,精通《譯語》者,支米。又三年滿日,題授冠帶。又三年滿日,咨吏部具題實授「司賓序班。」
順治十六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六年題准各館序班缺員,本堂官」
會同禮部考取譯字生純通譯學者,送吏部題補。
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凡四譯館譯字生舊例於「世業子弟」內考。
取肄業。三年該館會同內院、禮部考取食糧,又三年考給序班頂帶,又三年禮部考送,具題實授。順治十七年題准:序班缺,禮部會同該館考取,送吏部題補。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題准「翰林院裁併內三院本。」
館止稱「四譯館」 ,不稱「翰林院」 名色。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康熙九年,題准本館仍復翰林院名色。」凡
本館關防,如遇提督少卿陞任,將關防呈送翰林院收貯,俟新任官呈請頒發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會考,收取譯字生,送館肄業。」
照所遺糧缺頂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