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6 (1700-1725).djvu/60

此页尚未校对

別駕,領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長史。開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長史復為尹,通判府務,牧缺則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為留守,少尹為副留守,謂之「三都留守。」 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獄十八人,問事十二人,白直一十四人,典獄以防守囚繫,問事以行罰。中府、上州,典獄十四人,問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執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從四品下。掌貳府州之事,歲終則更次入 計。司錄參軍事二人,正七品上。錄事四人,從九品上; 功曹、倉曹、戶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參軍事各二人, 皆正七品下。參軍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錄事參軍 事以下減一人。錄事參軍事掌正違失,莅符印。

武德初,改州主簿曰錄事參軍事,開元元年改曰「司錄」,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護府、上州、中州、下州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參軍事,掌考課、假使、祭祀、禮樂、學校、表疏、 書啟、祿食祥異、醫藥、卜筮、陳設、喪葬。

武德初,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書佐皆為司功等參軍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護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計帳,道路過所,《蠲符雜傜》、 逋負、良賤、芻槁、逆旅、昏姻、田訟,旌別孝弟。」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帳史二人,知籍,按帳目捉錢。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帳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帳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州有佐一人,史四人,帳史一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帳史一人。

田曹、司田參軍事,掌「園宅口分、永業及蔭田。」

景龍三年,初置司田參軍事,唐隆九年省,上元二年復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兵曹司兵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 防烽候,傳驛畋獵。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鞫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參軍事。「掌津梁、舟車、舍宅、工藝。」

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參軍事掌出使贊導。

武德初,改行書佐曰「行參軍。」尋又改曰「參軍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後省。

文學一人,從八品上。掌以《五經》授諸生。縣則州補,州 則授於吏部。然無職事,衣冠恥之。

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元和六年,廢「中州、下州文學。」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學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上。掌療民疾。

貞觀三年,置醫學,有醫藥博士及學生。開元元年,改醫藥博士為醫學博士,諸州置助教,寫《本草百一集驗方》藏之。未幾,醫學博士、學生皆省,僻州少醫藥者如故。二十七年,復置醫學生,掌州境巡療。永泰元年,復置醫學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學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遼以上京為京師,置尹、少尹等員,又置留守,行府尹 事。

按《遼史百官志》:上京留守行臨潢府尹事,聖宗紹和 元年見。「上京留守行臨潢尹事吳王稍。」

臨潢府少尹。聖宗太平四年見臨潢少尹鄭弘節。{{Annotation|按遼

史《營衛志》:「國俗秋冬違寒,春夏避暑。人主居則有斡魯朵,行則有捺缽。雖建五都,實無常所也。」 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