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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 郎、郎中四等,無員,多至萬人。

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二大夫,晉初置光祿大夫, 秦時為中大夫,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晉初 又置左右光祿大夫,而光祿大夫如故。光祿大夫,銀 章青綬,其重者加金章紫綬,則謂之「金紫光祿大夫。」 舊秩比二千石。

太官令,一人。丞一人。周官為膳夫。秦為太官令,至漢 屬少府。宋隸侍中。

南齊

南齊置太官令、丞,不隸光祿。

按:《南齊書百官志》:「太官令一人,丞一人。」

屬《起部》。

梁置光祿卿,但掌宮殿門戶,而以《太官令》專隸門下 省。

按《隋書百官志》:「梁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 四人,掌侍從左右,擯相威儀,盡規獻納,糾正違闕,監 合御藥,封璽書。侍郎高功者在職一年,詔加侍中祭 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公車、太官、太醫等 令。」

光祿卿,掌宮殿門戶。

陳仍以「《太官令》屬門下省。」

按杜佑《通典》:「梁門下省領太官令,陳因之。」

北魏

北魏以「尚食」主御膳,而太官掌百官之饌,專屬光祿 卿。

按:杜佑《通典》,「後魏分太官為尚食中,尚食知御膳,隸 門下省,而太官掌百官之饌,屬光祿卿。」

孝文帝太和年以太宰令為從五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太宰令從第五品下。」

北齊

北齊始復以光祿寺掌膳食,兼宮殿門戶。而門下省 復有尚食𡱈。 按《隋書百官志》,「光祿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 曹五官、主簿、錄事等員。掌諸膳食、帳幕器物、宮殿門 戶等事。統守宮太官宮門供府肴藏、清漳、華林等署。」 宮門署置僕射六人,以司其事。餘各有令、丞。又領東 園局丞員。

守宮署,掌凡張設等事。太官署,掌食膳事。宮門署,主諸門籥事。供府署,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肴藏署,掌器物鮭味等事。清漳署,主酒。歲二萬石,春秋中半。華林署,掌禁籞林木等事。東園𡱈。丞,掌諸凶具。

門下省尚食局典御二人,總知御膳事。

北周

北周倣《周官》,備置「餚藏、酒正、掌醢、典庖、內膳、尚膳諸 士。」

按杜佑《通典》:「《周官》有籩人,掌四籩之實,後周有餚藏 中士、下士。」又《周官》「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後周 如古周之制。」又《周官》有「醢人,掌四豆之實,後周有掌 醢中士、下士。又《周官》有膳夫、庖人、外饔中士、下士,後 周有典庖中士、內膳中士。又後周有尚膳上士、中士 凡進食先嘗之。」

隋始以光祿寺卿統太官、良醞等署,專司「尚方飲膳 之事。」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光祿寺。光祿寺置卿、少卿各一人, 丞三人,主簿二人,錄事三人。統太官、肴藏、良醞、掌醢 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醞各二人,掌醢一人, 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醞四人。太官又有 監膳十二人,良醞有掌醞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 等員。 光祿卿為正三品,光祿少卿為正四品,光祿 寺丞為從六品,太官署令為正八品,肴藏良醞、掌醢 署令為從八品,太官署丞為正九品,肴藏良醞、掌醢 署丞、太官監膳為從九品。

文帝開皇三年廢光祿寺入司農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開皇十二年,復置光祿寺。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煬帝大業三年光祿寺置二少卿又增降卿以下官品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光祿以下八寺卿,皆降為從三品,少 卿各加置二人,為從四品。諸寺上署令並增為正六 品,中署令為從六品,下署令為正七品。始開皇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