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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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補天下都司衛所缺官,而悉汰其餘。」議格不行。帝 得疾,適遇星變,詔罷明年元會,百官朝參如朔望。寧 言:「四方來覲,不得一睹天顏,疑似之際,必至訛言相 驚。願勉循舊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從,而奪門之變 作。天順中,曹、石竊柄,事關禮科者,寧輒裁損,英宗以 是知寧。朝鮮讎殺毛憐,詔寧偕都指揮武忠往解。寧 辭義慷慨,而忠驍健。張兩弓折之射鴈,一發墜。朝鮮 人大驚服,兩人竟解其讎而還。中官覃包邀與相見, 不往。尋擢都給事中。憲宗初御經筵,請日以《大學衍 義》進講。皇太后生辰,姚夔等請設齋建醮,百官赴壇 行香。寧言無益,徒傷大體。疏入乃止。寧負志節,持正 議,聲稱籍甚,然不為大臣所喜。英宗嘗欲重用之,弗 果。憲宗立,給事中王徽以言事得罪,寧率六科論救, 由是更與內閣忤。會王竑等薦寧堪僉都御史,清軍 職。黃得旨,會舉多私寧,予外任。乃出為汀州知府。期 年,善政具舉。寧才高,既出守,鬱鬱不得志,竟致仕而 去。家居三十年,言者累薦,終不復召。無子,有二妾。寧 歿,剪髮,誓死樓居不下者四十年。詔旌為《雙節》。「武忠」, 女直人。宣宗時,嘗奉使諸衛,有撫安功,累官都督同 知。

毛弘

按《明外史》本傳:「弘字士廣,鄞人。登天順初進士,六年 授刑科給事中。成化三年夏,偕六科諸臣上言:北塞 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時,乃聞退朝暇,頗事逸遊, 砲聲數聞於外,非禁城所宜有。況災變頻仍,兩畿水 旱,川廣兵革之餘,公私交困,願省游戲宴飲之娛,停 金豆銀豆之賞,日御經筵,講求正學,庶幾上解天怒, 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為言,皆嘉納。帝從學士 商輅請,自改元後建言罷官者悉錄用。弘請斷自踐 阼以後召還。給事中王徽等不許。慈懿太后崩,詔別 葬。弘偕魏元等疏諫,未得請。朝罷,弘倡言曰:「此大事, 吾輩當以死諫。」請合大小臣工伏闕固爭,眾許諾。有 退卻者。給事中張賓呼曰:「君輩獨不受國恩乎?何為 首鼠兩端!」乃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弘在垣中,所論 列最多,聲震朝宁。帝頗厭苦之,嘗曰:「昨日毛弘,今日 毛弘。前後所陳,或不見聽。」而弘慷慨論議,無所屈。欽 天監正谷濱受賕當除名,命輸贖貶秩。正一真人張 元吉有罪論死,詔繫獄。弘等皆固爭,終不聽。三遷至 都給事中,得疾,暴卒。

丘弘

按《明外史毛弘傳》:「丘弘,字寬叔,上杭人。天順末進士, 授戶科給事中。成化初,上言水旱相仍,天變屢見。或 征斂苛急,流移未輯。或土木漸興,財用不節。或賞罰 過當,請屬肆行。內嬖鮮恭順之節,左右無正直之人。 讜言莫褒,忠鯁見斥。願陛下痛加修省,盡反前政。」因 條上時務十一事。帝頗納之。三年,寧夏地震。上修德 《弭災》七事。明年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樂間,以畿輔、 山東土曠人稀,詔聽民開墾,永不科稅。邇者權豪怙 勢,率指為閒田,朦朧奏乞。如嘉善長公主求文安諸 縣地,西天佛子劄實巴求靜海縣地,多至數十百頃。 夫地踰百頃,古者百家產也。豈可徇一人私請,而奪 百家恆產哉?」帝納其言。詔自今請乞皆不許,著為令。 劄實巴所乞地竟還之民。弘再遷至都給事中。六年 夏,山東、河南大旱,弘請賑。因言:「四方告災,部臣拘成 例,必覈實始免。上雖蠲租,下鮮實惠。請自今遇災,撫 按官勘實,即與蠲除。」從之。萬貴妃有寵,中官梁芳、陳 喜爭進淫巧。奸人屠宗順輩日獻奇異寶石,輒厚酬 之,糜帑藏百萬計,有因以得官者。都人倣傚,競尚侈 靡,僭擬無度。弘偕同官疏論宗順等罪,請追還帑金, 嚴禁侈俗。事下刑部,尚書陸瑜因請寘宗順等於理, 沒其貲以賑饑民。帝不許,但命僭侈者罪無赦,然竟 不能禁也。京師歲歉米貴,而四方游僧萬數。弘請驅 逐以省冗食。又請發太倉米,減價以糶,給貧民最甚 者。帝悉從之。復言:「在京百獸房及清河寺諸處,所育 珍禽野獸,日飼魚肉米菽。乞並縱放,以省冗費。」報聞。 明年使琉球,道卒。弘風節與毛弘相似,人稱「二弘」云。

李森

按《明外史》本傳:「森字時茂,歷城人,天順六年進士,授 戶科給事中,負氣敢言,憲宗初,請禁朝覲官科斂徵 求為民害者。頃之,言:爵位,天下之公器,國家之大柄。 近有無功而晉侯伯都督者,有涼德薄才位九列者, 有以畫奕、彈琴、醫卜、技能得官職者。名爵日輕,官方 日雜,是玩公器棄大柄也。自今宜擇人授,毋令匪才」 夤綠競進。已,又請嚴軍官黜陟,覈逃伍虛糧多。報可。 御史謝文祥以劾姚夔下獄,森偕同官救之,不納。明 年夏,日食,瓊山縣地震。森疏陳十事。未幾,以貴倖侵 奪民產,率諸給事言:「昔奉先帝敕,皇親強占軍民田 者,罪毋赦。投獻者戍邊。一時貴戚莫敢犯。比給事中 丘弘等奏絕權貴請乞,陛下亦既俯從。乃外戚錦衣 指揮周彧求武強、武邑田六百餘頃,翊聖夫人劉氏 求通州武清地三百餘頃,詔皆許之。何其與前敕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