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106

此页尚未校对

也?彼谿壑難厭,而畿內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於 此,一旦奪之,何以為生?且本朝百年來戶口日滋,安 得尚有閒田,不耕不稼,名為奏求,實豪奪而已。」帝善 其言而已。賜者仍不問。山西災,山東及杭、紹、嘉、湖大 水,森等請蠲賑,帝並從之。萬貴妃專寵,後宮莫得進 致。帝未有儲嗣,言者每勸上普恩澤,然未敢顯言妃 妬也。惟森抗章為言。帝心慍,欲假事斥之。時森已再 遷左給事中,會戶科都給事中缺,吏部列森名上,詔 予外任。部擬興化知府,猶不允,乃出為懷慶通判。未 幾,投劾歸,不復出。

魏元

按《明外史》本傳:「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順四年進士,授 禮科給事中。成化初,萬貴妃兄弟驕橫,元疏劾之。四 年,慈懿太后崩,將別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極 諫,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爭之,伏哭文華 門,竟得如禮。其年九月彗星見,元率諸給事上言:入 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 盛陽微之證。臣聞君之與后,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 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姚夔等 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 載,而昭德宮進膳未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 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懸象,不可不懼。且 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討一付 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 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分,本 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四方旱潦相仍,民困日棘,荊 襄流民,所在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怵惕,僅循故 事,付部施行。而戶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遇上意喜, 則曰「移所司處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行,微有利 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望。惟亟罷征稅,發內 帑,遣官賑贍,庶可少慰人心。陛下崇信異教,每遇生 愍之辰,輒重糜貲財,廣建齋醮,而西僧劄實巴等,至 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棕輿,導用金吾仗,搢紳 為避道,奉養過於親王。悖理亂紀,孰甚於此!乞革奪 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賑饑民。仍敕寺觀永不 得再請齋醮,以蠹國用。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 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塔寺,或購 市珍奇,一物之微,累價鉅萬,國帑安得不絀願屏絕 淫巧,停罷宴游,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止。至兩京 文武大臣不乏奸貪,爭為蒙蔽。陛下勿謂其位高而 不忍遽去,勿謂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各自陳免, 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臣等濫居 言路,無補於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帝優詔褒答之, 然竟不能用。元屢遷都給事中,出為福建右參政。巡 視海道,嚴禁越海私販。巨商以重寶賂,元怒,叱出之。 母憂歸,廬墓三年,復除江西參政。卒。

王瑞

按《明外史》本傳:「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進士,授 吏科給事中。嘗於文華殿抗言內寵滋甚,詞氣鯁直。 帝震怒,同列戰慄,瑞無懼色。十五年,疏請令天下進 表官各陳地方利病。帝惡其紛擾,杖之。湖廣、江西撫 按官以所部災傷盜起,請免有司朝覲。瑞等言:『歲祲 民困,由有司不職,正當加罪,乃為請留正官。既留,則 人才進退,何由審辨?是朝覲、考察兩大典,皆從此廢 壞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進都給事中。言:「三載 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賢否,由撫按牒報,其餘 由布按評覆。任情毀譽,多至失真。舉劾謬者,請連坐。」 十九年冬,瑞以傳奉冗員,淆亂仕路,率同官奏曰:「祖 宗設官有定員,初無倖進之路。近始有納粟冠帶之 制,然止榮其身,不任以職。今倖門大開,鬻販如市,恩 典內降,遍及胥吏矣。武階蔭敘,下逮白丁。或選期未 至,超越官資;或外任雜流,驟遷京職;以至廝養賤夫, 市井童稚,皆得攀緣,妄竊名器,踰濫至此,有識寒心。 伏睹英廟復辟,景泰倖用者率皆黜罷。陛下臨御天 順,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斷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國 體。」御史張稷等亦言:「比來末流賤技,妄廁公卿;屠狗 販繒,濫居清要。文職有不識一丁,武階亦未挾一矢。 白徒驟貴,閱歲頻遷。或父子並坐一堂,或兄弟分踞 各署。甚有軍匠逃匿,易姓進身,官吏犯贓,隱罪希寵。 一日而數十人得官,一署而數百人寄俸。自古以來, 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頗動。居三日,貶李孜 省、凌中等四人秩,奪黃謙、錢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監尚銘罷斥,而其黨李榮、蕭敬猶用事。 瑞等復奏劾之,不從。瑞居諫垣十餘年,遷湖廣右參 議。謝病歸,卒。

李俊

按《明外史》本傳:「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進士。除 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為 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贓吏,不宜玷清班,奉 郊廟百神祀。會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監副。時汪直 竊柄,陷馬文升,牟俸遣戍。帝反責言官不糾,俊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