𤣱等,再傳至百八十餘人。異初政者一。初追戮繼曉, 逐番僧佛子,近齋醮不息。異初政者二。初去萬安、李」 裕輩,朝彈夕斥。近被劾數十疏,如尚書徐瓊者猶居 位。《異初政》者三。初聖諭「有大政,召大臣面議;近上下 否隔。」《異初政》者四。初撤增設內官;近已還者復去,已 革者復增。《異初政》者五。初慎重詔旨,左右不敢妄干; 近陳情乞恩,率俞允。《異初政》者六。初令兵部申舊章, 有妄乞陞武職者奏治;近乞陞無違拒,異初政者七。 初節,光祿供億,近穴食日繁,移太倉銀賒市廛物,異 初政者八。帝下所司。邊將王杲、馬昇、秦恭、陳瑛失機, 論死久繫,弘至請速正典刑。親王之藩者所次舍,率 營蓆殿並從官幕次,俱飾絨毯綿帛,因弘至言多減 損。孝宗晚年從廷臣請,遣官覈騰驤四衛虛冒弊,以 太監甯瑾言而止。弘至抗章爭。會兵部亦以為言,乃 卒覈之。武宗立,以戶科右給事中奉使安南。還,遷都 給事中。母憂歸,卒。
胡易
按《明外史胡獻傳》:「胡易,寧都人,起家進士。華昶劾程 敏政,法司白昂、閔珪據舊制,令六科共鞫。時易巳遷 戶科左給事中,署科事,偕同官魏玒、林廷玉等往。昶 詞少屈,廷玉從旁助之。東廠劾易等,皆昶同僚,不當 與訊。得旨,下詔獄,昂、珪請罪,皆停俸。比昶獄成,易等 猶被繫,文武大臣以為言,始令復職,而調廷玉外任。」
湯禮敬
按《明外史葉釗傳》:「湯禮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 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正德初,上言:陛下踐阼 以來,上天屢示災譴,不謹天戒,惟走馬射獵,遊樂無 度。頃四月中旬,雷電雨雹,當六陽用事時,陰氣乃與 之抗,此倖臣竊權,忠鯁疏遠之應也。已,又論兩廣鎮 監韋經又偕九卿伏闕請誅八黨。既遷刑科右給事」 中,署科事。請當審奏囚決之日,有愬冤者,屏勿奏。瑾 遂指為變祖制,謫薊州判官。復坐奸黨罷歸。未幾卒。
何紹正
按《明外史葉釗傳》:「何紹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給事中。中官廖堂鎮河南, 倚瑾勢,至奏保方面數人,且擅擬遷調,吏部尚書許 進等不敢違。紹正劾堂,瑾以其言直責堂自陳,而心 甚銜紹正。及冬,坐頒曆導駕失儀,杖之闕下,謫海州 判官。屢遷池州知府。築銅陵五十餘圩,以備旱潦。宸」 濠反,攻安慶,池人震恐。紹正登陴固守,增俸一級。遷 江西參政,致仕。池人為立祠,與宋包拯並祀。
許天錫
按《明外史》本傳:「天錫,字啟衷,閩縣人。弘治六年進士, 改庶吉士,乞假省親。孝宗方重文學士,特命乘傳行。 還朝,授吏科給事中。十二年,建安書坊火,天錫言:闕 里孔廟甫災,建安又火,古今書版蕩為灰燼。闕里道 所從出,書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書宣榭火,說者曰: 『榭所以藏樂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正令,何以禮樂 為?禮樂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今《書林》之火,得毋 類是。請遣官臨視,刊定經史有益之書。其餘晚宋陳 言及一切舉業餖飣,禁毋鋟刻』。」所司議從其言。就令 提學官校勘大同失事,天錫往核,具得其狀。巡撫洪 漢、中官劉雲、總兵官王璽以下咸獲罪。內使劉雄怒 儀真知縣徐淮廚傳不飭,愬之南京守備中官以聞, 逮淮繫詔獄。天錫及御史馮允中救之。帝不聽,卒調 之邊縣。御史文森、張津會大有言事,下吏。崔志端由 道士擢尚書,天錫皆力爭。十七年五月,天變求言,上 疏曰:「外官三年考察,又有撫按監臨,科道糾劾,法無 可加。惟兩京堂上官例不考覈。而五品以下,雖有十 年考察之條,居官率限九載,或年勞轉遷,或服除改 補,安能待十年?今請以六年為期,通行考察,其大寮 曾經彈劾者,悉令自陳而簡去之,用儆有位。古者災 異策免三公,陰霖輒避位。今大臣不引咎,陛下又不 行策免。宜且革公孤銜,俟天心協和,徐還厥職。祖宗 御內官,恩不泛施,法不輕貸。內府二十四監局及在 外管事者,並有常員。近年諸監局掌印、僉事多至三 十四人,他管事無數,留都亦然。憑陵奢暴,蠹蝕民膏, 第宅連雲,田園遍野。膏梁厭於輿臺,文繡被乎狗馬。 凡若此類,皆足召變。乞敕司禮監會內閣嚴行考察, 以定去留。此後或三年五年一行,永為定制。」帝善之, 於是大臣並聽自陳,五品下六年考察,遂著為令。惟 大臣削公孤及內官考察事,格不行。尋與御史何深 覈馬牛房,條上便利十四事,歲省芻荳費五十餘萬。 孝宗崩,武宗即位。天錫言:「山陵事重,臺史不足信。」詔 即令天錫偕中官扶安,侍郎王華攜葬師相度吉土, 遂定泰陵之地。其年七月又因災異上疏,請痛加修 省,廣求直言。帝報聞。屢進工科左給事中。正德改元, 奉使封安南。在道進都給事中。三年春,竣事還朝,見 朝事大變,敢言者皆貶斥,而瑾虐加甚,天錫大憤。六 月朔,清覈內庫,得瑾侵匿數十事,知奏上必罹禍,乃 夜具登聞鼓狀,令家人於身後上之,遂自經。時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