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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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而以寅福達姓名錯互,亦或疑之。至四十五年正 月,四川大盜蔡伯貫就禽,自言學妖術於山西李同, 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獄。同供為李午之孫,大禮之子, 世習白蓮教,假稱唐裔,惑眾倡亂,與《大獄錄》姓名無 異,同竟伏誅。暨穆宗即位,御史龐尚鵬言,「據李同之 獄,福達罪益彰,而當時流毒縉紳至四十餘人,衣冠 之禍,可謂慘烈。郭勛世受國恩,乃黨巨盜,陷朝紳。職 樞要者承其頤指,鍛鍊周內,萬一陰蓄異謀,人人聽 命,禍可勝言哉!乞追奪勛等官爵,優卹馬錄諸人,以 作忠良之氣。」由是福達獄始明。

鄭一鵬

按《明外史》本傳:「一鵬字九萬,莆田人。正德末進士,改 庶吉士。嘉靖初,官至戶科左給事中。一鵬性伉直,居 諫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論大學士楊廷和,因言內 閣柄太重。一鵬駁之曰:『太宗始立內閣,簡解縉等商 政事,至漏下數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 幾?張銳、魏彬之獄,獻帝追崇之議,未嘗召廷和等面』」 論,使禮樂刑罰往往失中,所擬旨內多更定,未可謂 專也。中官崔文以邪術誘帝,乾清、坤寧諸宮各建齋 醮,西天、西番、《漢經》諸廠,五花宮、兩暖閣、東次閣莫不 有之。一鵬言:「禱祠繁興,必魏彬、張銳餘黨。先帝已誤, 陛下豈容再誤。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之費,為 錢萬有八千。陛下忍斂民怨,而不忍傷佞倖之心;忍 拂元臣弼士之諫,而不忍違僧道之請。此臣所未解。」 報聞。東廠理刑千戶陶淳曲殺人,論謫戍。詔覆案,改 擬帶俸。一鵬與御史李東等執奏,并劾刑部侍郎孟 鳳。帝不聽。給事中鄧繼曾、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以 言獲罪,一鵬皆疏救。宮中用度日侈,數倍天順時。一 鵬言:「今歲災用詘,往往借支太倉,而清寧、仁壽、未央 諸宮每有贏積,率饋遺戚里。曷若留供光祿,彰母后 德?」帝命乾清、坤寧二宮暫減十之一。魯迷貢獅子、西 牛、西狗、西馬及珠玉諸物。一鵬引漢閉玉門關謝西 域故事。請敕邊臣量行賞賚,遣還國,勿使入京,章朝 廷不寶遠物之盛德。不聽。尋伏闕爭「大禮」,杖於廷。侍 郎胡瓚、都督魯綱督師討大同叛卒,列上功狀,請遍 頒文武大臣、臺諫、部曹及各邊撫、按、鎮、監賞。一鵬言: 「桂勇誅郭鑑等,在瓚未至之先。徐氈兒等之誅,事由 朱振,於瓚無與。瓚欲邀功冒賞,懼眾口非議,乃請并 敘以媚之。夫自大同搆難,大臣、臺諫誰為陛下畫一 策者?孤城窮寇尚多逋逃,各邊撫、鎮相去數千里,安 在其能犄角也?請治瓚等欺罔罪。」賞乃不行。時諸臣 進言多獲譴,而一鵬間得俞旨,益發舒言事,無復回 忌。論楊宏不宜推寧夏總兵官,席書不宜訐費宏,留 其弟春為修撰;王憲夤緣貴近,鄧璋敗事甘肅,不宜 舉三邊總督;服闋尚書羅欽順請告祭酒魯鐸、被謫 修撰呂柟宜召置講筵。廷「臣乞省親養疾,不宜概不 許,恐遺棄君親,惟富貴利祿是騖。」諸疏皆侃侃。會武 定侯郭勛欲得虎賁左衛以廣其第,使指揮王琬等 言:衛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順者,願以宅易之。順, 勛家奴也,其宅更湫隘。一鵬與同官張嵩劾「勛以敝 宅易公署,驕縱罔上。昔竇憲改沁水園,卒以逆誅。勛 謀奪朝廷武衛,其惡豈止憲?比部臣附勢曲從,宜坐 罪。」尚書趙璜等因自劾,詔還所易,勛甚銜之。而一鵬 復以李福達獄劾勛。桂萼、張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 名。九廟災,言官會薦遺賢及一鵬,竟不復召。久之卒。 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張逵

按《明外史》本傳:「逵字懋登,餘姚人,正德末進士,改庶 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滁州判官史道先為 給事中,坐訐大學士楊廷和下獄。尚書彭澤又詆道 橫議。逵言道以諫官言事,本許風聞,可也;至欲倒持 政柄,而殺內閣之權;澤以議論大臣,當存體貌,固也; 至欲因噎廢食,而箝言官之口。且今日大臣未嘗面 對。臣方憂腹心之任不專,而論者以為太重,言官罕 承俞旨。臣方憂耳目之司失職,而說者以為橫行。因 一事之失,而傷莫大之體。此有識所為竊歎也已」,疏 言:「陛下臨御之初,國是大定。今舉動漸乖,詔墨未乾, 渙汗隨反。治效未臻,弊端旋復。先朝嘗建新寺,崇佛 教矣,今則齋醮繁興。先朝嘗嬖群小,濫傳乞矣,今則 爵賞無紀,先朝嘗頒內降,疏輔弼矣,今政事不關於 宰執者非一」;先朝嘗棄法司、脫大獄矣,今刑罰不行 於貴近者甚多。臺諫會奏而斥為瀆擾,大臣執法而 責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蔣輪市寵,陳萬言乞賜第, 先朝貴戚未有若是恩倖也。廖鵬緩死,劉暉得官,李 隆復遣官勘問,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願陛下 一反目前之所為,不勝幸甚。」報聞,給事中劉最、鄧繼 曾謫官,逵疏救,不聽。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時世 宗厭惡言官,動遭譴責。逵於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 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處置,是已行 者不可言也;曰尚議處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 者不言,則是終無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