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歎未嘗見。明年卒,年七十五。

王俊義

按《宋史王覿傳》:「覿從子俊義,字堯明,遊學京師,資用 乏,或薦之童貫,欲厚聘之,拒不荅。林靈素設講席寶 籙宮,詔兩學選士問道,車駕將臨視推恩,司成以俊 義及曹偉應詔,俊義辭焉。人曰:『此顯仕捷逕也,不可 失』。俊義曰:『使辭不獲命,至彼亦不拜,倘見困辱,則以 死繼之』。逮至講所,去御幄跬步,內侍呼姓名至再,俊」 義但望幄致敬,不肯出。次呼曹偉,偉回首,俊義目之 亦不出。既罷,皆為之懼,俊義處之恬然。以太學上舍 選奏,名列甚下,徽宗親程其文,擢第一。及賜第,望見 容貌甚偉,大說,顧侍臣曰:「此朕所親擢也,真所謂俊 義矣。自古未有人主自為主司者,宜即超用。」蔡京邀 使來見,曰:「一見我左右史可立得。」俊義不往,僅拜國 子博士。居二年,乃得改太學博士。鄆王謁先聖,有司 議,諸生門迎,俊義曰:「此豈可施於人臣哉?禮如見宰 相足矣。」乃序立敦化堂下。及王至,猶辭不敢當。進吏 部員外郎。嘗入對,帝問:「卿知前所以親擢乎?蓋主司 之意不一,是以天子自提文衡也。衛膚敏、吳安國今 安在?」具以對,即召為館職,而遷俊義右司員外郎。為 王黼所惡,以直祕閣知岳州,卒,年四十七。俊義與李 祁友善,首建《正論》於宣和間。當是時,諸公卿稍知分 別善惡邪正,兩人力也。祁字肅遠,亦知名士,官不顯。

魏掞之

按《宋史》本傳:「掞之,字子實,建州建陽人。初字元履。自 幼有大志,師胡憲,與朱熹游。兩以鄉舉試禮部不第, 嘗客衢守章傑所。趙鼎以謫死,其子汾將喪過衢,傑 雅憾鼎,又希秦檜意,遣尉翁蒙之領卒掩取鼎平時 與故舊來往簡牘。蒙之先遣人告汾焚之,逮至,一無 所得。傑怒,治蒙之,拘汾于兵家所,且以告檜。掞之以」 書,責傑,長揖徑歸。築室讀書,牓以「艮齋」,自是人稱曰 「艮齋先生。」閩帥汪應辰、建守陳正同知其賢,薦於朝, 時相尼之,不果召。乾道中,詔舉遺逸,部刺史芮煜與 帥守共表其行誼,特詔召之,掞之力辭。時宰相陳俊 卿,閩人也,雅知掞之,招之甚力,乃以布衣入見,極陳 當時之務,大要勸上以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為恢 復之本。」上嘉納之,賜同進士出身,守太學錄。先是,學 官養望自高,不與諸生接。掞之既就職,日進諸生教 誨之,又增葺其舍,人人感勵。將釋菜,掞之請廢王安 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於祀典,不報。復言「大 學之教,宜以德行經術為先,其次則通習世務。今乃 專以空言取人」,又不報,遂丐去。會福州副總管曾覿 秩滿,還在道,掞之累疏以諫,移疾杜門,遺書陳俊卿, 責其不能捄止,語甚切,遂以迎親請歸。行數日,罷為 台州教授。方掞之之未行也,覿至國門外己久,伺掞 之去,乃敢入。掞之在朝不能半歲,既歸,喟然嘆曰:「上 恩深厚如此,而吾學不足以感悟聖意。」乃日居艮齋, 條理舊聞,以求其所未至。卒,年五十八,贈直祕閣。

沈煥

按《宋史》本傳:「煥字叔晦,定海人。試入太學,始與臨川 陸九齡為友,從而學焉。乾道五年,舉進士,授餘姚尉、 揚州教授。召為太學錄,以所躬行者淑諸人,蚤暮延 見學者,孜孜誨誘,長貳同僚忌其立異。會充殿試考 官,唱名日序立庭下,帝偉其儀觀,遣內侍問姓名,眾 滋忌之。或勸其姑營職,道未可行也,煥曰:『道與職有 二乎』?」適私試發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 恥也。」言路以為訕己,請黜之。在職才八旬,調高郵軍 教授而去。

耶律有尚

按《元史》本傳:「有尚,字伯強,遼金丹王十世孫。祖父在 金世,嘗官於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絕人,篤志於學, 受業許衡之門,號稱高第弟子。其學邃於性理,而尤 以誠為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 為有道之君子。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 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 二人為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還鄉 里,朝廷乃以有尚等為助教,嗣領其學事。居久之,拜 監察御史,不赴。除祕書監丞,出知薊州,為政以寬簡 得民情。裕宗在東宮,召為詹事院長史。自有尚既去, 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 國子司業。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 以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 監官而增廣弟子員,於是有尚陞國子祭酒,儒風為 之丕振。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大德改元,復召為 國子祭酒,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頃之,遷太常卿,又 遷集賢學士。八年,葬父還鄉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 以安車召之於家,累辭不允,復起為昭文館大學士 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 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 必端慤。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