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38

此页尚未校对

仕刑部尚書李敬為國子祭酒,致仕吏部尚書劉崧」 為司業,是以《尚書》而起太學官也。其時太學之重如 此。

宋慶曆四年,判國子王拱辰言:「漢太學千八百間,生 徒三萬。唐千二百間。今國子監才二百楹,制度狹小, 不足以容。」乃改建太學,增同舍生二百,猶未及漢唐 之盛也。明制,太學號舍與宋相倣。當教典方興,生徒 或至三千,後人數蕭蕭,非初制矣。郭正域云:「謹按往 牒,洪武四年,詔選府、州、縣諸生俊秀者入國子學,得」 陳如圭等二千七百八十二人;「二十六年,監生悅慈 等八千一百二十四人;永樂十九年,方瑛等九千八 百八十四人;宣德四年」,陳憲等四千八百九十三人; 「正統十四年,金聰等四千四百二十六人;景泰五年, 黃夢麟等五千一百七十九人;天順八年,徐福等五 千八百三十三人;成化二年」,任蘭等六千二十人,正 德三年洪濡等一千三百二十六人,嘉靖十九年徐 旬等二千一百五十一人。及至今日,寥寥如此,非所 以風四方、示後世也。

初建國學,令品官子弟及民間俊秀,充國子學生。於 是有「官民生」之目。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與敘蔭,皆謂 「官生。」「民生」,則郡縣中論其秀而歲升之者也。洪武三 年設科舉士。五年選會試下第年少質美者令入學, 皆謂「民生。」當是時,啟教雖弘,而任官不易,非強學登 科,則積分將至十餘載,而後得歷事授官。成化初,始 詔三品大臣以上子孫,許一人送監,照監例出身蔭 而得舉,復得以次子補蔭。而自洪武來,死王事者之 裔,時有特蔭。其經筵儲邸講道之臣,有稽勞敘蔭,邊 境大臣以功蔭,皆曰「恩生。」邊境酋長以及海外君長, 梯航相望,遣子入學,附之官生。其勳戚習讀,昉如《洪 武》初,令公、侯、伯及武官子弟承襲者,入國學肄業,是 時蓋二百餘人。景泰、天順間,戚畹諸公主子孫,聽乞 入監。成化十年,令,公、侯、伯、駙馬初習授者,送監讀書 習《禮》。祭酒以學規教之,不率者奏聞。今上設禮部主 事一員,專教駙馬,因不復入監。

明初,人才輩出,太學為盛。朝廷所用,內而臺諫,外而 藩臬,率以授太學生之成才者。自正統以來,此制遂 廢。嘉靖八年,廷議復申《祖制》,三途並用,於是以舉人 監生孫翥為給事中,舉人監生阮薇、歲貢監生張澍 為監察御史。及萬曆初,張文忠居正柄政,屢申飭而 未能行也。

洪武時,國子生殷敏選入武英殿紀事,授監察御史。 蓋其時儲養國學,有出使歷事之任,又有大本堂讀 書、武英殿紀事等職,故賢才輩多出其中。

《日知錄》國子司業,以為生徒所執之業,非也。唐歸崇 敬授國子司業,上言:「司業,義在《禮記》樂正司業。正,長 也。言樂官之長,司主此業。《爾雅》云:『大版謂之業』。按《詩· 周頌》:『設業設虡,崇牙樹羽』,則業是懸鐘磬之簨虡也。 今太學既不教樂,於義無取。請改國子監為辟雍祭 酒,為太師氏司業,一為左師,一為右師。」詔下尚書集 百僚定議以聞。議者重難改作,其事不行。按《靈臺》之 詩曰:「虡業維樅」,即此「業」字。《傳》曰:「業,大版也,所以飾栒 為縣也。」捷業如鋸齒,或白畫之。《爾雅》:「大版謂之業。」《左 氏昭九年傳》:「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 業。」《禮記·檀弓》「大功廢業」,並謂此也。懸者,常防其墜,故 借為敬謹之義。《書》之「兢兢業業」,《詩》之「赫赫業業,有震 且業」是也。凡人所執之事,亦當敬謹,故借為事業之 義。《易傳》之「進德修業可大則賢人之業」,「盛德大業」,《禮 記》之「敬業樂群」是也。然三代《詩》《書》之文並無此義,而 「業廣惟勤」一語,乃出於梅頤所上之《古文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