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一卷目錄
給諫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總一則〉
晉〈總一則 武帝泰始二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昭成帝建國一則 道武帝天興一則 天賜一則 孝文帝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中宗嗣聖二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宣宗大中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宗雍熙一則 端拱一則 淳化一則 真宗天禧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明道一則 景祐一則 慶曆四則 皇祐一則 至和一則 嘉祐一則 哲宗元祐一
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二則〉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一卷
給諫部彙考一
周
周制,設保氏以掌諫王惡,又設司諫以掌糾勸,而皆 隸于司徒。
按:《周禮地官》:司徒教官之屬: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 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註〉「保」,安也。以道安人者也。
《保氏》掌諫王惡。
〈註〉諫者,以禮義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
又
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 使其屬守王闈。
〈註〉《闈》,宮中之巷門。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註〉諫,猶正也,以道正人行。
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正其行而強之道 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辨其能而可 任於國事者。」
〈註〉《朋友》相切磋以善道也。強猶勸也。巡問,行問民間也。可任於國事,任吏職。
以攷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註〉因巡問勸強萬民,而考鄉里吏民罪過,以告王所當罪,不。
漢
漢置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以掌論議。以給事中 為大夫,議郎、博士加官,掌顧問應對。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大夫掌論議,有太中大夫、中大 夫、諫大夫,皆無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 諫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為光祿 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
「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 位次中常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皆秦 制。
〈註〉師古曰:《漢官解詁》云:「掌侍從左右,無員,常侍中。」
後漢
後漢始置諫議大夫,與光祿、大中、中散諸大夫、議郎, 皆掌顧問應對。而黃門侍郎給事中,主關通中外。 按《後漢書百官志》:「光祿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
〈註〉《漢官》曰:「三人。」
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命所使。凡 諸國嗣之喪,則光祿大夫掌弔。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無員。」
〈註〉《漢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註〉《漢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諫議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註〉胡廣曰:「光祿大夫本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為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為諫議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皆為天子之下大夫,視列國之上卿,《漢官》曰三十人。」
議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註〉《漢官》曰:「五十人,無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