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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杜佑《通典》,「後周天官府屬有給事中士六十人,掌 理六經,給事左右。其後別置給事中,在六官之外。」 又後周地官府有保氏下大夫,規諫於天子。

隋制,門下省設納言,統「給事黃門、諫議之屬。」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門下省,納言二人,給事黃門侍郎 四人,錄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騎常侍、通直散 騎常侍各四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四人,員外 散騎常侍六人,通直散騎侍郎四人,並掌部從朝直。 又有給事二十人,員外散騎侍郎二十人,奉朝請四」 十人,並掌同散騎常侍等,兼出使勞問。統城門、尚食、 尚藥、符璽、御府、殿內等六局。城門局,校尉二人,直長 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直長四人,食醫四人。尚藥局, 典御二人,侍御醫直長各四人,醫師四十人。符璽、御 府、殿內局,監各二人,直長各四人。 納言為正三品, 散騎常侍為從三品,給事黃門侍郎、通直散騎常侍 為正四品;城門校尉、諫議大夫為從四品;散騎侍郎、 員外散騎常侍、尚食、尚藥典御為正五品;通直散騎 侍郎為從五品;符璽監、御府監、殿內監為正六品;給 事城門直長為從六品;員外散騎侍郎、御醫、尚食、尚 藥直長為正七品;符璽、御府、殿內等直長、奉朝請為 從七品;門下錄事為從八品。尚食、尚醫局丞,為正九 品。

文帝開皇六年以給事郎隸吏部罷員外散騎常侍等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開皇六年,吏部 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 郎,武騎、屯騎、驍騎、游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 品則正六品以下,從九品以上,上階為郎,下階為尉。 散官番直,常出使監檢,罷門下省員外散騎常侍、奉 朝請、通事令史員。」

開皇十四年,門下省置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十四年諸省各 置主事令史員。」

煬帝大業三年減門下省給事員移吏部給事郎為門下省職而廢諫議大夫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門下省減給事黃門侍郎員,置二人, 去給事之名,移吏部給事郎名,為門下之職,位次黃 門下,置員四人,從五品省讀奏案。廢散騎常侍、通直 散騎常侍、諫議大夫、散騎侍郎等常員。改符璽監為 郎,置員二人,為從六品。加錄事階,為正八品。以城門 殿內、尚食、尚藥、御府等五局隸殿內省。

大業十二年。又改納言為「侍內。」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云云。

唐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補闕、拾遺,掌規諫得失,備 顧問。左隸門下而右隸中書,其「給事中則屬之門下 省。」

按《唐書百官志》:「門下省,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 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

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 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 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 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 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伸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 黑匭曰「通元」,在北,告天文祕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 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 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元宗以「匭」聲近 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 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 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 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 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 乃奏罷驗副封。

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 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駮正違 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駮正》 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 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 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 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