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二卷目錄
給諫部彙考二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三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武宗
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二則〉
皇清〈總一則〉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二卷
給諫部彙考二
明
明置六科,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主封駁 之事。
按《明會典》:吏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 事中四員。
戶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註〉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禮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五員。
〈註〉舊六員,萬曆九年革二員,十一年復設一員。
兵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七員。
〈註〉舊十員,萬曆九年革五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刑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六員。
〈註〉舊八員,萬曆九年革四員。十一年復設二員。
工科都給事中一員,左、右給事中二員,給事中四員。 凡每日早朝,六科輪官一員,於殿廷左右執筆紀錄 聖旨,仍於文簿內註寫「某日、某官某欽記」相同,以防 壅蔽。
凡各衙門題奏本狀、奉旨發落事件、開坐具本。戶禮 兵刑工五科、俱送吏科。每日早朝、六科掌科官、同于 御前進呈
凡內官內使、傳旨各該衙門、補本覆奏。再得旨、然後 施行
凡六科每日收到各衙門題奏本狀、奉有聖旨者、各 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又置文簿、陸續編號、開具本 狀、俱送監交收
凡六科每日接到各衙門題奏本章。逐一抄寫書冊。 五日一送內閣、以備編纂。
凡內閣及吏兵二部尚書、在外總督總兵、奉旨會推。 掌科官皆預
凡各衙門題奏本、奉到聖旨、堂上官一員、隨赴本科、 批押于後
凡各衙門題奏過本狀、俱附寫文簿。後五日、各衙門 具發落日期、赴科註銷。過期延緩者、參奏
凡在外司府衙門、每年將完銷過兩京六部、行移勘 合、填寫底簿、送各科收貯、以備查考
凡內外一應章奏、該部院題覆、行各撫按官、俱立限 奏報。仍具《考成簿》二扇、每月赴科倒換、并開已未完 手本註銷每上下半年、各科將過限未完事件、并撫 按職名、先行該部查明類送應題科分、查覆欠數多 寡、具本題參
凡遇閘朝、給事中二員、分東西班、與糾儀御史、會同 鴻臚寺、錦衣衛清查
凡各衛該朝官、各具職名、置《卯曆》一扇、輪送各科。每 日早、各官赴科領曆畫卯。仍將前曆送科、月終查考。 若五卯以上不到者、參究
凡各衙門大小官員公差患病、開註門籍。文職屬吏 戶禮三科輪掌。武職屬兵刑工三科輪掌。各衙門有 堂上印信手本到科、方准收照備註
凡遇聖駕上陵、各科官扈從
凡大閱演武、遇聖駕親臨、各科掌印官各一員隨從。 凡殿試舉人、掌科官充受卷等執事官
凡禮部會試科官三員、充同考試官。「兵部武舉會試、 掌科官二員、充同考試官」
凡冊封宗室、及蕃王、或告諭外國。以各科官充副使、 或正使
凡三法司奉旨于午門前鞫問罪囚。掌科官亦預。 凡六科掌印員缺、俱該科左右等給事中具題、請旨 署印。如一科全缺、吏科具題、以次序相應官員署掌 凡六科員缺、如本科都左右給事中止有一員、而各 科官多者、許坐名題請一員暫委協理、候本科官到 日、仍回該科
凡各科左右給事中缺至五員以上、吏科開缺、送吏 部題缺請補。各官歷俸、照依次序開列。如遇都給事 中員缺、即日開缺、送部具題
凡各科官員、并監生俸糧、于通政司帶支。今自行關 支
凡各科官員并監生、每日酒飯、俱光祿寺供給。 凡各科供用紙劄、每季面奏取旨。春秋二季于刑部。 夏冬二季于都察院。關用印色、順天府買用
凡各科行移各衙門、俱經通政司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