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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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日一次背書,每次須讀《大誥》一百字、《本經》一百 字,《四書》一百字,不但熟記文詞,務要通曉義理。若背 誦講解全不通者,痛決十下。

一、每月務要作課六道,本經義二道,四書義二道,詔 誥表章策論判語,內科二道,不許不及道數。仍要逐 月作完送改,以憑類進,違者痛決。

一、每日寫倣一幅,每幅務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 家格,或羲、獻、智、永、歐、虞、顏、柳,點畫撇捺,必須端楷有 體,合於書法。本日寫完,就於本班先生處呈改,以圈 改字少為最。逐月通考,違者痛決。

一朔望行釋菜禮。各班生員務要一名名赴廟。隨班 行禮。敢有怠惰失儀。及點閘不到者痛決

一、生員凡遇師長出入,必當端拱立俟其過,有問即 答,毋得倨然輕慢,有乖禮體,違者痛決。

一、生員講解,如有疑難,即當再三從容請問,毋得輕 慢師長,置之不問,蓄疑於心,違者痛決。

一每班給與《出恭入敬》牌一面、責令各班直日生員 掌管。凡遇出入、務要有牌。若無牌擅離本班、及敢有 藏匿牌面者、痛決、

一生員果有病患無家小者許於養病房安養。不許 號房內四散宿歇。有家小者只就本家。若無病而稱 病出外遊蕩者驗閘得實。痛決即令到班。

一、生員於各衙門辦事者,每晚必須回監,不許於外 宿歇,因而生事。若畫酉不到及點閘不在者痛決。 一凡會食務要禮儀整肅,敬恭飲食不許諠譁起坐, 仍不許私自逼令膳夫打飯出外冒費廩膳,違者痛 決。

一凡早晚升堂。務要各人親自放牌點閘。及要衣冠 嚴肅步趨中節。不許攙越班次。諠譁失禮。違者及點 閘不到者痛決。

一、凡坐堂生員,務要禮貌端嚴,恭勤誦讀,隆師親友, 講明道義,亙相勸勉為善。不許燕安怠惰,脫巾解衣, 諠譁嘻笑,往來別班,談論是非,違者痛決。

一、凡赴堂背書。務要各照班次序立。以憑抽簽背誦。 若前後攙越。諠鬨雜亂者。痛決。

一、生員每夜務要在號宿歇,不許酣歌夜飲。因而乘 醉高聲喧鬨。違者及點閘不在者各加決責。

一、朔望假日,毋得在外醉飲,倒街臥巷;及因而生事, 亙相鬥毆,有傷風化,違者痛決。

一內外號房。務要常川潔淨。如是點閘各生號房前。 但有作穢者痛決。

一、內外號房各生,毋得將引家人在內宿歇,因而生 事,引惹是非,違者痛決。

一生員撥住號房,俱已編定號數。不許私下那借他 人住坐。違者痛決。

一、凡選人除授及差使辦事等項,敢有畏避躲閃,不 行赴堂聽選者,奏聞區處。

一凡生員於各衙門辦事完結、務要隨即回監肄業。 不許在外因而生事、違者痛決

一、凡生員省親搬取,已有定例,敢有不行遵守,輒自 奏啟者治罪。

一、丁憂成婚,人倫大節,假託詐冒,非惟明有定律,其 人不堪教養可知。今後生員如有丁憂成婚等事,許 於本監告知,具呈禮部。除「丁憂已有定制外,其成婚 者定立限期,給引回還,隨即移文照勘。如有詐冒,就 便依律施行。」

一、生員有一切事務,合先於本監告知,本監具呈禮 部定奪,奏聞區處。所告是實,本監不准,方許赴禮部 陳告,毋得隔赿。 一、生員但有違犯前項學規,決畢即送《繩愆廳》紀過。 若累犯不悛者,奏聞區處。

洪武二十六年、革「中都國子監」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七年、定國子監膳夫名數

按:《明會典》二十七年定「膳夫一百二十名,以法司犯 笞杖者應充。內一百名給飲饌灑掃等用,二十名栽 種菜蔬等用。」

成祖永樂元年始置國子監於北京

按《明會典》,「永樂元年始置國子監於北京,設官同令 選順天府學并大興、宛平二縣學通經文生員及考 順天等八府原報科舉生員,俱充北京國子監生。」 按《春明夢餘錄》:「國子監在城東北,即元之舊學,洪武 改為北平郡學,永樂仍為國子學,又改為國子監。」正 堂七間曰彝倫堂,元之崇文閣也。中一間,列聖幸學, 俱設座於此,上懸《敕諭》五通。東一間,祭酒公座面南, 司業公座面西。堂前為露臺,臺南中為甬路,前至太 學門長四十三丈,聖駕臨幸由之。東西為墀,諸生列 班於此。後堂三間,東講堂三間,西講堂三間,折而東 為繩愆廳三間,鼓房一間,率性堂、誠心堂、崇志堂各 十一間,博士廳三間,鐘房一間,修道堂、正義堂、廣業 堂悉如率性堂。六堂乃諸生肄業之所。東折而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