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7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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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為御史臺推直官,通判明州,遷太常博士。舉賢良 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知潤州。上 疏曰:「陛下即位以來,內無聲色之娛,外無畋漁之樂, 而前歲地震,雄、霸、滄、登旁及荊湖,幅員數千里,雖往 昔定襄之異,未甚於此。今復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 者以陛下備寇之術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 未安,故出譴告以示之。苟能順天之戒,增修德業,宗 社之福也。」今契丹据山後諸鎮,元昊盜靈武銀、夏,衣 冠、車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往時元昊內寇,出入五 載,天下騷然。及納款賜命,則被邊長「吏不復銓擇,高 冠大裾,恥言軍旅。一日契丹負恩,乘利入塞,豈特元 昊之比耶?湖廣蠻獠劫掠生民,調發督斂,軍須百出 三年,於今,未聞分寸之效。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講 長久之計,以上答天戒。」時旱蝗,民乏食,彥遠發常平 倉賑救之。部使者詰其專且摧價,彥遠不為屈。召為 右司諫,請勿數赦,擇牧守,增奉入以養廉吏,息土木 以省功費。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諫院。會諸路奏 大水,彥遠言:「陰氣過盛,在《五行傳》下,有謀上之象,請 嚴宮省宿衛。」未幾,有挾刃犯謻門者,特賜五品服。又 上疏曰:「農為國家急務,所以順天養財,禦水旱、制蠻 裔之原本也。唐開元戶八百九十餘萬,而墾田一千 四百三十餘萬頃。今國家戶七百三十餘萬,而墾田 一百一十五餘萬頃,其間逃廢之田不下三十餘萬, 是田疇不闢而游手者多也,勸課其可不興乎!本朝 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而徒有 虛文,無勸導之實。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 為佐,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 戶口數、屋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於籍,然後設法勸 課,除害興利。歲終農隙,轉運司考校之,第其賞罰。楊 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乃除入內副都知。內侍黎 用信以罪竄海島,赦歸,遽得環衛官,致仕。許懷德、慎 鏞高年未謝事,楊景宗、郭承祐闒冗小人,宜廢不用, 歷舉劾之,多見聽納。彥遠性豪邁,其任言職,數有建 明。卒於官。

劉隨

按《宋史》本傳:「劉隨,字仲豫,開封考城人。以進士及第, 為永康軍判官。軍無城堞,每伐巨木為柵,壞輒以他 木易之,頗用民力。隨因令環植楊柳數十萬株,使相 連屬,以為限界,民遂得不擾。屬縣令受賕鬻獄,轉運 使李士衡託令於隨,不從。士衡憤怒,乃奏隨苛刻不 堪從政,罷歸不得調。初,西南彝市馬入官,苦吏誅索」, 隨為繩按之。既罷,彝人數百訴於轉運使曰:「吾父何 在?」事聞,乃得調。後改大理寺丞,為詳斷官。李溥以贓 敗,事連權貴,有司希旨不窮治,隨請再劾之,卒抵溥 罪。晁迥薦通判益州。呂夷簡安撫川、陝,又言其材,以 太常博士改右正言,數月,坐嘗為開封府發解巡捕 官,而不察舉人私以策相授,降監濟州稅,稍徙通 判晉州。還朝,遷右司諫,為三司戶部判官。隨在諫職, 數言事,嘗言:「今之所切在於納諫,其餘守常安靖而 已。」又奏:「頻年水旱,咎在執事,大臣忿爭不和,請察王 欽若等所爭,為辨曲直。」又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 而安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 嗣王、郡王之封,以慰祖宗意。」時下詔蜀中,選優人補 教坊,隨以為賤工不足辱詔書。又劾奏江淮發運使 鍾離瑾載奇花怪石數十艘納禁中及賂權貴。累疏 論丁謂姦邪,不宜還之內地;胡則,謂之黨,既以罪出 陳州,不當復進職。王欽若既死,詔塑其像茅山,列於 仙宮。隨言:「欽若贓污無忌憚,考其行,豈神仙耶?宜察 其妄。」又言:「李維以詞臣求換武職,非所以勵廉節。」前 後所論甚眾。帝既益習天下事,而太后猶未歸政,隨 請軍國常務專稟帝旨,又諫太后不宜數幸外家,太 后不悅。會隨請外,出知濟州,改起居郎。久之,遷尚書 刑部員外郎,入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比年庶官僥 倖請託,或對見之際,涕泗祈恩;或績效甚微,衒鬻要 賞。亦有藩翰之臣,位尊職重,表章不遜,請求靡厭。按 察之司,燕安顧望,以容奸為大體,以舉職為近名,以 巧詐為賢,以恬退為拙。以至貪殘者瀆於貨財,老疾 者不知止足,請行申儆之法。」朝廷為下詔戒中外。未 幾,權同判吏部流內銓,以《長定格》從事,吏不得為奸。 改三司鹽鐵副使。使契丹,以病足痹,辭不能拜。及還, 為有司劾奏,奪一官,出知信州,徙宜州。再遷工部郎 中、知應天府。召為戶部副使,改天章閣待制,不旬日 卒。隨與孔道輔、曹修古同時為言事官,皆以清直聞。 隨臨事明銳敢行,在蜀,人號為「水晶燈籠。」初,使契丹 還,會貶,而官收所得馬十五乘,既卒,帝憐其家貧,賜 錢六十萬。

孫覺

按《宋史》本傳:「覺字莘老,高郵人。甫冠,從胡瑗受學。瑗 之弟子千數,別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儼然居 其間,眾皆推服。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歲旱,州課民 捕蝗輸之官,覺言:『民方艱食,難督以威,若以米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