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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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遣伯春委質,是臣主之交信也。今反欲用佞惑 之言為族滅之討,叛主負子,違背忠信乎?吉凶之決, 在於今日!」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 節就車而去,囂愈怒。王元勸囂殺歙,使牛邯將兵圍 守之。囂將王遵諫曰:「愚聞為國者慎器與名,為家者 畏怨重禍。俱慎名器則下服其命,輕用怨禍則家受 其殃。今將軍遣子質漢,內懷他志,名器逆矣;外人有 議,欲謀漢使,輕怨禍矣。古者列國兵交,使在其間,所 以重兵貴和而不任戰也,何況承王命,藉重質而犯 之哉!君叔雖單車遠使,而陛下之外兄也」,害之無損 於漢,而隨以族滅。昔宋執楚使,遂有「析骸易子」之禍。 小國猶不可辱,況於萬乘之主,重以伯春之命哉!歙 為人有信義,言行不違,及往來游說,皆可案覆。西州 士大夫皆信重之,多為其言故得免而東歸。

趙岐

按《後漢書》本傳,「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也。初名嘉,生 於御史臺,因字臺卿。後避難,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 土也。岐少明經,有才藝。娶扶風馬融兄女。融外戚豪 家,岐常鄙之,不與融相見。仕州郡,以廉直疾惡見憚。 年三十餘,有重疾,臥蓐七年,自慮奄忽,乃為遺令敕 兄子曰:『大丈夫生世,遯無箕山之操,仕無伊、呂之勳。 天不我與,復何言哉!可立一員石於吾墓前,刻之曰 『漢有逸人,姓趙名嘉。有志無時,命也奈何』』?」其後疾瘳。 永興二年,辟司空掾,議二千石得去官為親行服,朝 廷從之。其後為大將軍梁冀所辟,為陳《損益求賢》之 策,冀不納。舉理劇,為皮氏長。會河東太守劉祐去郡, 而中常侍左悺兄勝代之。岐恥疾宦官,即日西歸。京 兆尹延篤復以為功曹。先是,中常侍唐衡兄玹為京 兆虎牙都尉,郡人以玹進不由德,皆輕侮之。岐及其 從兄襲又數為貶議,玹深毒恨。延熹元年,玹為京兆 尹,岐懼禍及,乃與從子戩逃避之。玹果收岐家屬宗 親,陷以重法,盡殺之。岐遂逃難四方,江、淮、海、岱,靡所 不歷。自匿姓名,賣餅北海市中。時安丘孫嵩年二十 餘,遊市見岐,察非常人,停車呼與共載,岐懼失色。嵩 乃下帷令騎,屏行人,密問岐曰:「視子非賣餅者,又相 問而色動,不有重怨,即亡命乎?我北海孫賓石,闔門 百口,埶能相濟?」岐素聞嵩名,即以實告之,遂以俱歸。 嵩先入白母曰:「出行乃得死友。」迎入上堂,饗之極歡, 藏岐複壁中。數年,岐作《戹屯歌》二十二章,後諸唐死 滅,因赦乃出。三府聞之,同時並辟。九年,乃應司徒胡 廣之命。會南匈奴、烏桓、鮮卑反叛,公卿舉岐,擢拜并 州刺史。岐欲奏守邊之策,未及上,會坐黨事免,因撰 次以為《禦寇論》。靈帝初,復遭黨錮十餘歲。中平元年, 四方兵起,詔選故刺史、二千石有文武才「用者。」徵岐, 拜議郎。車騎將軍張溫西征關中,請補長史,別屯安 定。大將軍何進舉為敦煌太守。行至襄武,岐與新除 諸郡太守數人俱為賊邊章等所執,賊欲脅以為帥, 岐詭辭得免。展轉還長安。及獻帝西都,復拜議郎,稍 遷太僕。及李傕專政,使太傅馬日磾撫慰天下,以岐 為副。日磾行至洛陽,表別遣岐宣揚國命。所到郡縣, 百姓皆喜曰:「今日乃復見使者車騎。」是時袁紹、曹操 與公孫瓚爭冀州,紹及操聞岐至,皆自將兵數百里 奉迎。岐深陳天子恩德,宜罷兵安人之道,又遺書公 孫瓚,為言利害。紹等各引兵去,皆與岐期會洛陽,奉 迎車駕。岐南到陳留,得篤疾,經涉二年,期者遂不至。 興平元年,詔書徵岐,會帝當還洛陽,先遣衛將軍董 承修理宮室。岐謂承曰:「今海內分崩,唯有荊州,境廣 地勝,西通巴蜀,南當交趾,年穀獨登,兵人差全。岐雖 迫大命,猶志報國家,欲自乘牛車,南說劉表,可使其 身自將兵,來衛朝廷,與將軍并心同力,共獎王室,此 安上救人之策也。」承即表遣岐使荊州督租糧。岐至, 劉表即遣兵詣洛陽,助修宮室,軍資委輸,前後不絕。 時孫嵩亦寓於表,表不為禮。岐乃稱嵩素行篤烈,因 共上為青州刺史。岐以老病,遂留荊州。曹操時為司 空,舉以自代。光祿勳桓典、少府孔融上書薦之,於是 就拜岐為太常。年九十餘,建安六年卒。先自為《壽藏 圖》季札、子產、晏嬰、叔向四像居賓位,又自畫其像居 主位,皆為讚頌。敕其子曰:「我死之日,墓中聚沙為床, 布簟白衣,散髮其上,覆以單被,即日便下,下訖便掩」 岐。多所述作,著《孟子章句》《三輔決錄》,傳於時。

鄭眾

按《後漠書》本傳,「眾字仲師,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經 給事中,再遷越騎司馬,復留給事中。是時,北匈奴遣 使求和親。八年,顯宗遣眾持節使匈奴。眾至北庭,虜 欲令拜,眾不為屈。單于大怒,圍守,閉之不與水火。欲 脅服眾,眾拔刀自誓,單于恐而止。乃更發使,隨眾還 京師。朝議欲復遣使報之,眾上疏諫曰:『臣伏聞北單 于所以要致漢使者,欲以離南單于之眾,堅三十六 國之心也。又當揚漢和親,誇示鄰敵,令西域欲歸化 者局促狐疑,懷土之人絕望中國耳。漢使既到,便偃 蹇自信,若復遣之,虜必自謂得謀,其群臣駁議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