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0 (1700-1725).djvu/3

此页尚未校对

簿書契,其最凡也。版,戶籍也。圖,土地形,象田地廣狹。參互,謂司書之要貳與職內之入,職歲之出。周猶遍也。言四國者,本逆邦國之治,亦鉤考以告。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司 書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 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 于職幣。「凡上之用,財用必攷于《司會》。」「三歲則大計群 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 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 掌事者受灋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攷焉。

九正,謂九賦、九貢、正稅也。九事謂九式。變言之者,重其職明本而掌之,非徒相副貳也。敘猶比次也。謂鉤考其財幣所給及其餘見,為之簿書。受謂受錄其餘幣而為之簿書,使之入于職幣。幣物當以時用之,久藏將朽蠹。上謂王與冢宰。王雖不會,亦當知多少而闕之。《司會》以九式均節邦之財用,械猶兵也,逆受而鉤考之,山林川澤童枯則不稅。灋猶數也,應當稅者之數。成猶畢也。攷,攷其法于《司書》。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 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 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 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辨財用之物處之,使種類相從。」總謂簿書之種別與大凡官府之有財入,若關市之屬。受財,受於職內,以給公用者。貳令者,謂若今御史所寫下本,奏王所可者書之,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詔書出某物若干,給某官某事。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 待會計而攷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灋 于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灋 贊逆會。」

以貳者,亦如《職內》,書其貳令而編存之。百官之公用,式灋多少,職歲掌出之,舊用事存焉。敘,敘受賜者之尊卑,贊逆會助,司會鉤考群吏之計。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 二人,徒二十人。職幣:掌式灋,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 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 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 之會事,以《式灋》贊之。

幣謂給公用之餘。凡用邦財者,謂軍旅。振猶抍也,撿也。掌事謂以王命有所作為。先言斂幣,後言振財,互之奠定也。鄭司農云:「楬之,若今時為書以著其幣。」

漢承秦制,設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尚書 符節等十六官令丞,胞人等三長丞,上林等十池監, 中書謁者等八官令丞,諸僕射署長、黃門皆屬之。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 給共養,有六丞。

應劭曰:「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師古曰:「大司農供軍國之用,少府以養天子也。」

屬官有「尚書,符節、太醫、太官、湯官、導官、樂府、若盧、考 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 匠十六官令丞。」

服虔曰:「若盧,詔獄也。」鄧展曰:「舊洛陽兩獄,一名若盧,主受親戚婦女。」如淳曰:「若盧,官名也,藏兵器。」《品令》曰:「若盧郎中二十人,主弩射。《漢儀注》有若盧獄令,主治庫兵、將相大臣。」臣瓚曰:「冬官為考工,主作器械也。」師古曰:「太官主膳食,湯官主餅餌,導官主擇米。若盧,如說是也。左弋,地名。東園匠,主作陵內器物者也。」

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

師古曰:「胞人,主掌宰割者也。胞與庖同。」

又《上林中十池監》:

師古曰:「《三輔黃圖》云:『上林中池,上籞五所』。」而此云「十池監,未詳其數。」

又「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內者、宦者八 官令丞。」

師古曰:「鉤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御府,主天子衣服也。」

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

師古曰:「中黃門,謂奄人居禁中,在黃門之內給事者也。」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為考工,左弋為佽飛居 室為保宮,甘泉居室為昆臺,永巷為掖廷。佽飛掌弋 射,有九丞、兩尉,太官七丞,昆臺五丞,樂府三丞,掖廷 八丞,宦者七丞,鉤盾五丞、兩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