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唐書百官志》:「司農寺總上林、太倉、鉤盾、𣜦官四署, 及諸倉、司竹、諸湯、宮苑、鹽池、諸屯等監。上林署:令二 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掌苑囿園池,植果蔬, 以供朝會、祭祀及尚食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 立春三日,納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啟冰 亦如之。」監事十人,正九品上。諸署監事,品同。
〈注〉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鉤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監事十 人。掌供薪炭、鵝鴨、蒲藺、陂池、藪澤之物,以給祭祀、朝 會、燕饗、賓客。
〈注〉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司竹》監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 正八品上。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歲以筍 供尚食。
〈注〉有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葦園匠一百人。
慶善、石門溫泉湯等監,每監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 人,正七品下。掌湯池、宮禁、防堰及㣥粟芻修調度,以 備供奉。王公以下湯館,視貴賤為差。凡近湯所潤瓜 蔬,先時而熟者,以薦陵廟。
〈注〉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諸宮苑總監: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各一人, 從六品下;丞各二人,從七品下;主簿各二人,從九品 上。掌苑內宮館園池、禽魚果木,凡官屬人畜出入,皆 有籍。
〈注〉有錄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長各四人,掌固各六人,獸醫各五人。
京都諸園苑監苑四面監,監各一人,從六品下;副監 各一人,從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苑面 宮館園池,與種蒔蕃養六畜之事。」
〈注〉顯慶二年,改青城宮監曰「東都苑北面監,明德宮監曰東都苑南面監,洛陽宮農圃監曰東都苑東面監,倉貨監曰東都苑西面監。」有錄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宮總監:監一人,從五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 丞一人,從七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掌修完宮苑、 供進鍊餌之事。
〈注〉有錄事一人,府三人。自監以下,品同宮苑。武德初,改隋仁壽宮監曰「九成宮監。」
諸屯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掌「營種屯 田,勾會功課及畜產簿帳,以水旱、蝝蝗定課。屯主勸 率營農,督斂地課。」
〈注〉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遼
遼南京置「栗園司。」
按《遼史百官志》:「南面京官。」
南京栗園司:
典南京《栗園》。
宋
宋司農寺設園囿提舉及監,而西京亦有宮苑司。 按《宋史百官志》:「司農寺所隸官屬園苑四:玉津、瑞聖、 宜春、瓊林苑,掌種植蔬蒔,以待供進,修飭亭宇以備 游幸宴設。」
按《文獻通考》:「宋四園苑提舉官,無常員,以三司判官、 內侍都知、諸司使以上充。東曰宜春,南曰玉津,西曰 瓊林,北曰瑞聖。監官各二人,以諸司使副或內侍三 班使臣充。又有西京宮苑司勾當官一人。元豐後,四 園苑屬司農。」
金
金置上林署提點、令、丞等員。統花木局、同樂園設監 及勾當官,屬于工部。而瓊林苑、宮苑司亦設監、令,屬 于宣徽院。其南京、東京、中都又各設花園、宮苑監使 等官。
按《金史百官志》:「上林署提點,從五品,泰和八年刱。大 安二年省。令,從六品。掌諸苑園池沼種植花木果蔬 及承奉行幸舟船事。丞,從七品。」
〈注〉大定七年,增一員,分司南京,以句判兼之。大安三年,復省一員。
直長二員。正八品。
花木局都監、同監。舊設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罷,復 以諸司人內置都監、同監二員。貞祐三年,罷都、同監, 以同樂園管勾兼熙春園都監、同監三員。
〈注〉泰和四年置。貞祐三年省。
同樂園,管勾二員。每年額辦課程,隸南運司。宣宗南 遷,罷課,改為隨朝職,正八品。
右屬「《尚書》工部。」
瓊林苑都監、同監各二員。廣樂園都監、同監。京後園 都監、同監。
宮苑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宮庭修飾、灑掃、啟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