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1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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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按:當是時,李晟既徙屯東渭橋,後數日李懷光果并李建徽、陽惠元兵,惠元死之,《贄》之料敵可謂明矣。然贄所言非但可以施之於當時,其所以制軍馭將之策、離合疾徐之勢,所謂得其要、契其時者,百世之下皆所當知者也。

陸贄言於德宗曰:「剋敵之要在乎將得其人,馭將之 方在乎操得其柄,將非其人者兵雖眾不足恃,操失 其柄者將雖才不為用。兵不足恃與無兵同,將不為 用與無將同,將不能使兵、國不能馭將,非止費財玩 寇之弊,亦有不戢自焚之災,自昔禍亂之興何嘗不 由於此。」

臣按:自古立國者必文武並用,將相兼任,然言「相臣」 者不言馭,而馭之為言乃獨加之將兵之武臣。蓋將之為將以武勇為事,以彊毅為任,非人君有以駕馭之不能得其用也。雖然,此特霸主馭臣之術耳,豈仁君待純臣之道哉?夫古之所謂將臣者,非求之於文臣之外,用之以總庶政則謂之相,用之以統軍旅則謂之「將。」 人君待之當如一,誠心以信之,直道以臨之,任之云耳,何名為馭哉。

贄。又曰:「遇敵而所守不固,陳謀而其效靡成。將帥則 以資糧不足為詞,有司復以供給無闕為解,既相執 證,理合辯明。朝廷每為含糊,未嘗躬究曲直,措理者 吞聲而靡訴,誣善者罔上而不慚。馭將若斯,可謂課 責虧度矣。」課責虧度,措置乖方,將不得竭其才,卒不 得盡其力,屯集雖眾,戰陳莫前。寇每越境橫行,若涉 無人之地,遞相推倚,無敢誰何,虛張賊勢。上聞則曰 「兵少不敵」,朝廷莫之省察,惟務徵發益師,無裨備禦 之功,重增供億之弊。

臣按:「朝廷舉事當如青天白日,一事不可放過,而於制馭將帥尤不可含糊隱忍,是故萬人之中而一卒被擄,若無損也,千里之地而一障被劫,若無傷也。然漸不可長,微所當防,功過不可不明、是非不可不審,是非審而功過明,如是則萬里之遠如在几席之前,萬夫之多悉在洞察之下,措理者得以伸其蘊,誣罔」 者不能行其私。將見「將無不竭其才。」 卒無不盡其力矣。

宋太祖嘗命有司為洺州防禦使郭進治第,凡廳堂 悉用瓦,有司言惟親王公主始得用此。上曰:「郭進 控扼西山逾十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兒女 邪?」上寵異將帥多類此,故能得其死力云。

臣按:宋祖視將帥不減其兒女,大哉言乎!帝王無間之仁也。夫君以子道待其臣,臣不以父道事其君,君以家屬蓄其臣,臣不以家事視其國,非人也。

太祖時,內臣有逮事後唐者,上問曰:「莊宗以英武定 中原,享國不久,何也?」對曰:「『莊宗好畋獵,務姑息將士。 每出次近郊,禁兵衛卒必控馬首,告兒郎輩寒冷,望 與救接』。莊宗即隨其所欲給之,蓋威令不行,賞賚無 節也。」上撫髀歎曰:「二十年夾河戰爭,取得天下,不能 用軍法約束此輩。縱其無厭之求,以茲臨馭,誠為兒 戲。朕今撫養士卒,固不吝惜爵賞,苟犯吾法,惟有劍 耳!」

臣按:人臣之於將臣,待之不可不誠、馭之不可不嚴,太祖蓋得之矣。

太祖以姚內斌為慶州刺史,謂近臣曰:「安邊御眾,須 是得人。若分邊寄者,能稟朕意,則必憂恤其家屬,厚 其爵祿,多與公錢,聽其召募驍勇,以為爪牙。苟財用 豐盈,必能集事。朕雖減後宮之數,極於儉約,以備邊 費,亦無所惜也。」

臣按:後世人主得用將之術者,首稱宋祖,觀其謂「財用豐盈必能集事,雖減後宮之數極於儉約,以備邊費亦無所惜」 ,真知所輕重緩急,可以為百世帝王用將之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