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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上功、首、鹵差六級,陛下之吏,削其爵,罰遣之。由此言

之,陛下雖有頗、牧,不能用也。」上說,是日,令唐持節赦 魏尚,復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

臣按:文帝歎不得頗牧之為將,而馮唐對以帝得之而不能用,且舉古人遣將之禮及李牧守邊之事以為言,末以魏尚事實之,此非但當時之弊,而後世拘文法以繩邊將,其弊至今猶然。明主之任將帥,專其委任、責其成功,惟以兵政修舉、寇盜息滅為效,不必區區於簿書文法之拘可也。

唐陸贄言於德宗曰:「凡欲選任將帥,必先考察行能, 然後指以所授之方,語以所委之事,令其自揣可否, 自陳規模。須某色甲兵,藉某人參佐,要若干士馬,用 若干資糧,某處置營,某時成績,始終要領,悉俾經綸。」 於是觀其計謀,校其聲實,若謂材無足取,言不可行, 則當退之於初,不宜貽慮於其後也。若謂志氣足任, 方略可施,則當要之於終,不宜掣肘於其間也。夫如 是,則疑者不使,使者不疑,勞神於選材,端拱於委任, 既委其事,既足其求,必然可以覈其否臧,行其賞罰。 受其賞者不以為濫,當其罰者無得而辭,付受之柄 既專,苟且之心自息,是以古之遣將帥者,君親推轂 而命之曰:「自閫以外,將軍裁之」,又賜鈇鉞,示令專斷, 故軍容不入國,國容不入軍。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 誠謂機宜不可以遠決,號令不可以兩從,未有委任 不專,而望其克敵成功者也。

臣按:古今選任將帥之方贄此《疏》盡之矣,後之人主所當遵行者也。

贄又曰:「自頃邊軍去就,裁斷多出宸衷,選置戎臣,先 求易制,多其部以分其力,輕其任以弱其心,雖有所 懲,亦有所失。遂令分閫責成之義廢,死綏任咎之志 衰,一則聽命,二亦聽命,爽於軍情亦聽命,乖於事宜 亦聽命。若所置將帥,必取於承順無違,則如斯可矣; 若有意乎平兇靖難,則不可也。夫兩疆相接,兩軍相」 持,事機之來,間不容息,蓄謀而俟,猶恐失之,臨時始 謀,固已疏矣。況乎千里之遠,九重之深,陳述之難明, 聽覽之不一,欲其事無遺策,雖聖者亦有所不能焉。 設使謀慮能周,其如權變無及,戎寇馳突,迅如風飆, 驛書上聞,旬月方報。守土者以兵寡不敢抗敵,分鎮 者以無詔不敢出師,逗遛之間,寇已奔逼,托於救援 未至,名且閉壘自全。牧馬屯牛,鞠為椎剽;嗇夫樵婦, 罄作俘囚。雖詔諸鎮發兵,惟以虛聲應援,互相瞻顧, 莫敢遮邀。賊既縱掠退歸,此乃陳功告捷。其喪敗則 減百而為一,其捃獲則張百而成千。將帥既幸於總 制,在朝不憂其罪累。陛下又以為大權由己,不究事 情,用師若斯,可謂機失於遙制矣。

臣按:贄之此奏,備述用師遙制之失,古今一律也。其中所謂「雖有所懲亦有所失」 ,將帥既幸於總制,在朝不憂其罪累,陛下又以大權由己,不究事情,切中古今事情,至若所謂「惟以虛聲應援,互相瞻顧莫敢遮邀」 ,賊既縱掠退歸,此乃陳功告捷,其喪敗則減百而為一,其捃獲則張百而成千,此又邊防陳功告捷之通弊也。

憲宗元和四年,以左神策中慰吐突承璀為招討處 置等使,翰林學士白居易上奏,以為:「國家征伐,當責 成將帥。近歲始以中使為監軍,自古及今,未有徵天 下之兵專令中使統領者也。臣恐四方聞之必輕朝 廷,四夷聞之必笑中國。陛下忍令後代相傳云以中 官為制將、都統自陛下始乎?」

臣按:晉文公欲得人守原而謀於寺人勃鞮以畀趙衰,說者謂守原所以承天子、樹霸功、致命諸侯,不宜謀及媟近以忝王命,失政之端由是滋矣。齊桓任管仲以興,進豎貂以敗,其後景監得以相,衛鞅、弘石得以殺,望之誤之者晉文公也。嗚呼,晉文公謀守原之人於勃鞮,知治體者猶以為羞當時、陷後代,況親用其人以統軍旅,任閫寄乎。有志於帝王之治者,宜觸類以自省

元和十一年,高霞寓大敗於鐵城,僅以身免。時諸將 討淮西者,勝則虛張殺獲,敗則匿之。至是,大敗不可 掩。始,上聞,中外駭愕,宰相入見,將勸上罷兵。上曰:「勝 負兵家之常,今但當論用兵方略,察將帥之不勝任 者易之,兵食不足者助之耳。豈得以一將失利,遽議 罷兵邪?」於是獨用裴度之言,他人言罷兵者稍息矣。

臣按:韓愈曰:「凡此蔡功,惟斷乃成」 ,斷之一言,誠人君制事之本也。苟其事合於天理之正、協於人謀之公,而又剛斷以主之於中,則天下無難為之事、人主無不成之功矣。《史》言討淮西者勝則虛張殺獲,敗則匿之,此衰世將帥蒙蔽之常態,非獨唐之征淮西也,有國家者不可不知。

穆宗時,招義監軍劉承偕恃恩,陵轢節度使劉悟,陰 與磁州刺史張汶謀縛悟送闕下,以汶代之。悟知之, 諷軍士作亂,殺汶,圍承偕,欲殺之。幕僚賈直言入責 悟,免承偕,囚之府舍。穆宗召悟,送承偕詣京師,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