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1 (1700-1725).djvu/50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之順焉。故惠王之明,武王之察,張儀之辯,而甘茂事

之,取十官而無罪。茂誠賢者也,然不可相「於秦。夫秦 之有賢相,非楚國之利也。且王前嘗用召滑於越,而 內行章義之難,越國亂,故楚南塞厲門而郡江東。計 王之功所以能如此者,越國亂而楚治也。今王知用 諸越而忘用諸秦,臣以王為鉅過矣。」然則王若欲置 相於秦,則莫若向壽者可。夫向壽之於秦王親也,少 與之同衣,長與之同車,以「聽事。王必相向壽於秦,則 楚國之利也。」於是使使請秦相向壽於秦。秦卒相向 壽。而甘茂竟不得復入秦,卒於魏。甘茂有孫曰:「甘羅, 按《戰國策》,甘茂攻宜陽,三鼓之而卒不上。秦之君將 有尉。對曰:『公不論,兵必大困』。」甘茂曰:「我羇旅而得相 秦者,我以宜陽餌王。今攻宜陽而不拔,公孫衍、樗里 疾挫我於內,而公仲以韓窮我於外,是無伐之日已。 請明日鼓之而不可下」,因以宜陽之郭為墓,於是出 私金以益公賞。明日鼓之而宜陽拔。 宜陽未得,秦 死傷者眾。甘茂欲息兵。左成謂甘茂曰:「公內攻於樗 里疾、公孫衍,而外與韓朋為怨。今公用兵無功,公必 窮矣。公不如進兵攻宜陽,宜陽拔,則公之功多矣。」是 樗里疾、公孫衍無事也,秦眾盡,怨之深矣。 宜陽之 役,楚畔秦而合於韓,秦王懼。甘茂曰:「楚雖合韓,不為 韓氏先戰,韓亦恐戰而楚有變,其後韓楚必相御也。 楚言與韓,而不餘怨於秦,臣是以知其御也。」 宜陽 之役,楊達謂公孫顯曰:「請為公以五萬攻西周,得之, 是以九鼎抑甘茂也。不然,秦攻西周,天」下惡之,其救 韓必疾,則茂事敗矣。 秦王謂甘茂曰:「楚客來使者 多健,與寡人爭辭,寡人數窮焉,為之奈何?」甘茂對曰: 「王勿患也。其健者來使,則王勿聽其事;其需弱者來 使,則王必聽之。然則需弱者用而健者不用矣。」王因 而制之。

魏冉

按《史記》本傳:「穰侯魏冉者,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其 先楚人,姓芊氏。秦武王卒,無子,立其弟為昭王,昭王 母故號為芊八子。及昭王即位,芊八子號為宣太后。 宣太后非武王母,武王母號曰惠文后。先武王死。宣 太后二弟,其異父長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冉;同父弟 曰芊戎,為華陽君;而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涇陽君」, 而魏冉最賢,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卒,諸弟 爭立,唯魏冉力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冉為將軍, 衛咸陽,誅季君之亂,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諸兄 弟不善者皆滅之,威振秦國。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 魏冉為政。昭王七年,樗里子死,而使涇陽君質於齊。 趙人樓緩來相秦,趙不利,乃使仇液之秦,請以魏冉 為秦相。仇液將行,其客宋公謂液曰:「秦不聽公,樓緩 必怨公。公不若謂樓緩曰:『請為公毋急秦。秦王見趙 請相魏冉之不急,且不聽公。公言而事不成,以德樓 子;事成魏冉,故德公矣』。」於是仇液從之,而秦果免樓 緩而魏冉相秦。欲誅呂禮,禮出奔齊。昭王十四年,魏 冉舉白起,使代向壽將而攻韓、魏,敗之伊闕,斬首二 十四萬,擄魏將公孫喜。明年,又取楚之宛、葉。魏冉謝 病免相,以客卿壽燭為相。其明年,燭免,復相冉。乃封 魏冉於穰,復益封陶,號曰「穰侯。」穰侯封四歲,為秦將, 攻魏、魏獻河東方四百里,拔魏之河內,取城大小六 十餘。昭王十九年,秦稱西帝,齊稱東帝。月餘,《呂禮》來, 而齊、秦各復歸帝為王。魏冉復相秦,六歲而免。免,二 歲,復相秦,四歲而使白起拔楚之郢。秦置南郡,乃封 白起為武安君。白起者,穰侯之所任舉也,相善。於是 穰侯之富,富於王室。昭王三十二年,穰侯為相國,將 兵攻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梁大夫須賈說穰 侯曰:「臣聞魏之長吏謂魏王曰:『昔梁惠王伐趙,戰勝 三梁,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齊人攻衛,拔故 國,殺子良,衛人不割而故地復反。衛、趙之所以國全 兵勁而地不并於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 宋中山數伐割地,而國隨以亡。臣以為衛、趙可法,而 宋中山可為戒也。秦,貪戾之國也,而母親蠶食魏氏, 又盡晉國,戰勝暴子,割八縣。地未畢入,兵復出矣。夫 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宅,此非敢攻梁也, 且劫王以求多割地,王必勿聽也。今王背楚、趙而講 秦,楚、趙怒而去,王與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 之兵以復攻梁,則國求無亡不可得也。願王之必無 講也。王若欲講,少割而有質;不然必見欺。此臣之所 聞於魏也』。」願君王之以是慮事也。《周書》曰:「惟命不于 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勝暴子,割八縣,此非兵 力之精也,又非計之工也,天幸為多矣。今又走芒卯, 入北宅,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智者不然。臣 聞魏氏悉其百縣,勝甲以上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 十萬;以二十萬之眾守梁七仞之城,臣以為湯「武復 生,不易攻也。夫輕背楚、趙之兵,陵七仞之城,戰三十 萬之眾,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地始分,以至於今, 未嘗有者也。攻而不拔,秦兵必罷,陶邑必亡,則前功 必棄矣。今魏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願君逮楚、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