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4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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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本傳:「安字元德,隴西狄道人也。父蔚,仕周,為 朔、燕、恆三州刺史,襄武縣公。安美姿儀,善騎射。周天 和中,釋褐右侍上士,襲爵襄武公,俄授儀同少師、右 上士。高祖作相,引之左右,遷職方中大夫。復拜安弟 悊為儀同。安叔父梁州刺史璋時在京師,與周趙王 謀害高祖,誘悊為內應。悊謂安曰:『寢之則不忠,言之 則不義。失忠與義,何以立身』?」安曰:「丞相父也,其可背 乎?」遂陰白之。及趙王等伏誅,將加官賞,安頓首而言 曰:「兄弟無汗馬之勞,過蒙獎擢,合門竭節,無以酬謝。 不意叔父無狀,為兇黨之所蠱惑,覆宗絕嗣,其甘若 薺,蒙全首領,為幸實多,豈可將叔父之命,以求官賞。」 於是俯伏流涕,悲不自勝。高祖為之改容曰:「我為汝 特存璋子。」乃命有司罪止璋身。高祖亦為安隱其事 而不言。尋授安開府,進封趙郡公,悊上儀同、黃臺縣 男。高祖即位,授安內史侍郎,轉尚書左丞、黃門侍郎。 平陳之役,以為楊素司馬,仍領行軍總管,率蜀兵順 流東下。時陳人屯白沙,安謂諸將曰:「水戰非北人所 長,今陳人依險泊船,必輕我而無備,以夜襲之,賊可 破也。」諸將以為然。安率眾先鋒,大破陳師。高祖嘉之, 詔書勞曰:「陳賊之意,自言水戰為長,險隘之間,彌謂 官軍所憚。開府親府所部,夜動舟師,摧破賊徒,生擒 鹵眾,益官軍之氣,破賊人之膽,副朕所委。」聞以欣然。 進位上大將軍,除郢州刺史。數日,轉鄧州刺史。安請 為內職。高祖重違其意,除左領左右將軍。俄遷右領 軍大將軍。復拜悊開府儀同三司、備身將軍。兄弟俱 典禁衛,恩信甚重。八年,突厥犯塞,以安為行軍總管, 從楊素擊之。安別出長川,會鹵度河與戰,破之。仁壽 元年,出安為寧州刺史,悊為衛州刺史。安子瓊,悊子 瑋,始自襁褓乳養宮中,至是年八九歲,始命歸家。其 見親顧如是。高祖嘗言及作相時事,因愍安兄弟滅 親奉國,乃下詔曰:「先王立教,以義斷恩,割親愛之情, 盡事君之道,用能弘獎大節,體此至公。往者周歷既 窮,天命將及,朕登庸惟始,王業初基,承此澆季,實繁 姦宄。上大將軍、寧州刺史、趙郡公李安,其叔璋潛結 藩枝,扇惑猶子,包藏不逞,禍機將發。安與弟開府儀 同三司衛州刺史、黃臺縣男悊,深知逆順,披露丹心, 凶謀既彰,罪人斯得。朕每念誠節,嘉之無已,懋庸冊 賞,宜不踰時。但以事涉其親,猶有疑惑,欲使安等名 教之方,自處有地。朕常為思審,遂至淹年。今更詳按 聖典,求諸往事,父子天性誠孝,猶不並立,況復叔姪 恩輕,情禮本有差降,忘私奉國,深得正理,宜錄舊勳, 重弘賞命。」於是拜安、悊俱為柱國,賜縑各五千匹,馬 百匹,羊千口。復以悊為備身將軍,進封順陽郡公。安 謂親族曰:「雖家門獲全,而叔父遭禍,今奉此詔,悲愧 交懷。」因歔、欷悲感,不能自勝。先患水病,於是疾甚而 卒,時年五十三,諡曰懷。子瓊嗣。

長孫覽

按《隋書》本傳,「覽字休因,河南雒陽人也。祖稚,魏太師、 假黃鉞、上黨文宣王。父紹遠,周小宗伯、上黨郡公。覽 性弘雅,有器量,略涉書記,尤曉鐘律。魏大統中,起家 東宮親信。周明帝時,為大都督。武帝在藩,與覽親善, 及即位,彌加禮焉,超拜車騎大將軍。每公卿上奏,必 令省讀。覽有口辯,聲氣雄壯,凡所宣傳,百寮屬目,帝」 每嘉歎之。覽初名善,帝謂之曰:「朕以萬機,委卿先覽。」 遂賜名焉。及誅宇文護,以功進封薛國公。其後歷小 司空。從平齊,進位柱國,封第二子寬管國公。宣帝時, 進位上柱國、大司徒。俄歷同、涇二州刺史。高祖為丞 相,轉宜州刺史。開皇二年,將有事於江南,徵為東南 道行軍元帥,統八總管出壽陽,水陸俱進。師臨江,陳 人大駭。會陳宣帝卒,覽欲以乘釁,遂滅之。監軍高熲 以禮不伐喪而還。上常命覽與安德王雄、上柱國元 楷、李充、左僕射高熲、右衛大將軍虞慶則、吳州總管 賀若弼等同宴。上曰:「朕昔在周朝,備展誠節,但苦猜 忌,每致寒心。為臣若此,竟何情賴?朕之於公,義則君 臣,恩猶父子,朕當與公共享終吉。罪非謀逆,一無所 問。朕亦知公至誠,特付太子,宜數參見之,庶得漸相 親愛。柱臣素望,實屬於公,宜識朕意。」其恩禮如此。又 為蜀王秀納覽女為妃,其後以母憂去職,歲餘,起令 復位。俄轉涇州刺史,所在並有政績,卒官。子洪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