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4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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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可懷。尉義臣與尉迥,本同骨肉,既狂悖,作亂鄴城, 其父崇時在常山,典司兵甲,與迥鄰接,又是至親,知 逆順之理,識天人之意,即陳丹款,慮染惡徒,自執有 司,請歸相府。及北夷內侵,橫戈制敵,輕生重義,馬革 言旋,操表存亡,事貫幽顯,雖高官大賞,延及於世,未 足表松筠之志,彰節義之門。義臣可賜姓楊氏,賜錢 三萬貫,酒三十斛,米麥各百斛,編之屬籍,為皇太孫。」 未幾,拜陝州刺史。義臣性謹厚,能馳射,有將領之才, 由是上甚重之。其後突厥達頭可汗犯塞,以行軍總 管率步騎三萬出白道,與賊遇,戰,大破之。明年,突厥 又寇邊,鴈門、馬邑多被其患,義臣擊之,鹵遂出塞,因 而追之,至大斤山,與鹵相遇。時太平公史萬歲軍亦 至,義臣與萬歲合軍擊鹵,大破之。萬歲為楊素所陷 而死,義臣功竟不錄。仁壽初,拜朔州總管,賜以御甲。 煬帝嗣位,漢王諒作亂并州。時代州總管李景為漢 王將喬鍾葵所圍,詔義臣救之。義臣率馬步二萬,夜 出西陘,遲明行數十里,鍾葵覘見義臣兵少,悉眾拒 之。鍾葵亞將王拔,驍勇,善用槊,射之者不能中,每以 數騎陷陳。義臣患之,募能當拔者,車騎將軍楊思恩 請當之。義臣見思恩氣貌雄勇,顧之曰:「壯士也!」賜以 巵酒。思恩望見拔,立於陳後,投觴於地,策馬赴之。再 往不剋,義臣復選騎士十餘人從之。思恩遂突擊,殺 數人,直至拔麾下。短兵方接,所從騎士退,思恩為拔 所殺,拔遂乘之,義臣軍北者十餘里。於是購得思恩 屍,義臣哭之甚慟,三軍莫不下泣,所從騎士皆腰斬。 義臣自以兵少,悉取軍中牛驢,得數千頭。復令兵數 百人,人持一鼓,潛驅之澗谷間,出其不意。義臣晡後 復與鍾葵軍戰,兵初合,命驅牛驢者疾進,一時鳴鼓, 塵埃漲天,鍾葵軍不知,以為伏兵發,因而大潰,縱擊 破之。以功進封上大將軍,賜物二千段,雜綵五百段, 女妓十人,良馬二十匹。尋授相州刺史。後三歲,徵為 宗正卿。未幾,轉太僕卿。從征吐谷渾,令義臣屯琵琶 峽,連營八十里,南接元壽,北連段文振,合圍渾主於 覆袁川。其後復征遼東,以軍將指肅慎道。至鴨綠水, 與乙支文德戰,每為先鋒,一日七捷。後與諸軍俱敗, 竟坐免。俄而復位。明年,以為軍副,與大將軍宇文述 趣平壤,至鴨綠水。會楊元感作亂,班師。檢校趙郡太 守。妖賊向海公聚眾作亂,寇扶風、安定間,義臣奉詔 擊平之。尋從帝復征遼東,進位左光祿大夫。時渤海 高士達、清河張金稱並相聚為盜,眾已數萬,攻陷郡 縣。帝遣將軍段達討之,不能剋。詔義臣率遼東還兵 數萬擊之,大破士達,斬金稱。又收合降賊,入《豆子䴚》 《詩格》謙擒之。以狀聞奏,帝惡其威名,遽追入朝,賊由 是復盛。義臣以功進位光祿大夫,尋拜禮部尚書。未 幾,卒官。

衛元

按《隋書》本傳,「元字文昇,河南洛陽人也。祖悅,魏司農 卿。父𢷋,侍中、左武衛大將軍。元少有器識,周武帝在 藩,引為記室,遷給事上士,襲爵興勢公,食邑四千戶, 轉宣納下大夫。武帝親總萬機,拜益州總管長史,賜 以萬釘寶帶,稍遷開府儀同三司、太府中大夫,治內 史事,仍領京兆尹,稱為強濟。宣帝時,以忤旨免官。高」 祖作相,檢校熊州事。和州蠻反,元以行軍總管擊平 之。及高祖受禪,遷淮州總管,進封同軌郡公。坐事免。 未幾,拜嵐州刺史。會起長城之役,詔元監督之。俄檢 校朔州總管事。後為衛尉少卿。仁壽初,山獠作亂,出 為資州刺史,以鎮撫之。元既到官,時獠攻圍大牢鎮, 元單騎造其營,謂群獠曰:「我是刺史,銜天子詔,安養 汝等,勿驚懼也。」諸賊莫敢動。於是說以利害,渠帥感 悅,解兵而去,前後歸附者十餘萬口。高祖大悅,賜縑 二千疋,除遂州總管,仍令劍南安撫。煬帝即位,復徵 為衛尉卿。夷獠攀戀,數百里不絕。元曉之曰:「天子詔 徵,不可久住。」因與之訣,夷獠各揮涕而去。歲餘,遷工 部尚書。其後拜魏郡太守,尚書如故。帝謂元曰:「魏郡, 名都,衝要之所,民多姦宄,是用煩公。此郡去都,道里 非遠,宜數往來,詢謀朝政。」賜物五百段而遣之。未幾, 拜右候衛大將軍,檢校左候衛事。大業八年,轉刑部 尚書。遼東之役,檢校右禦衛大將軍,率師出增地道。 時諸軍多不利,元獨全眾而還。拜金紫光祿大夫。九 年,車駕幸遼東,使元與代王侑留守京師。拜為京兆 內史,尚書如故,許以便宜從事,敕代王待以師傅之 禮。會楊元感圍逼東都,元率步騎七萬援之。至華陰, 掘楊素冢,焚其骸骨,夷其塋域,示士卒以必死。既出 潼關,議者恐崤、函有伏兵,請於陝縣沿流東下,直趣 河陽,以攻其背。元曰:「以吾度之,此計非豎子所及。」於 是鼓行而進,既度函谷,卒如所量。於是遣武賁郎將 張峻為疑軍於南道。元以大兵直趣城北。元感逆拒 之,且戰且行,屯軍金谷。於軍中掃地而祭高祖曰:「刑 部尚書、京兆內史臣衛文昇,敢昭告於高祖文皇帝 之靈:自皇家啟運,三十餘年,武功文德,漸被海外。楊 元感孤負聖恩,躬為蛇豕,蜂飛蟻聚,犯我王略。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