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顯
按《宋史》本傳:「顯字德明,開封人。初為殿前司小吏,太 宗居藩,嘗給事左右。性謹介,不好狎,未嘗踐市肆。即 位,補殿直,稍遷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授軍器庫副 使,遷尚食使。逾年,與郭昭敏並為東上閤門使。八年 春,拜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是夏,制授樞密使。上 謂之曰:『卿世家本儒,遭亂,少失學。今典朕機務,無暇 博覽群書,能熟《軍戒》三篇,亦可免於面牆矣』。」因取是 書及道德坊宅一區賜之。其後居位既久,機務益繁, 副使趙昌言、寇準鋒氣皆銳慢顯,顯或失誤護短,終 不肯改,上每面戒之。淳化三年八月,詔加切責,黜授 隨州刺史,充崇信軍節度觀察等使,遣之任。俄知永 興軍,徙延州。時夏、臺、益部寇擾,顯上疏曰:「間歲以來, 戎事未息,李繼遷負恩於靈夏,王小波干紀於巴卭, 河右坤維,並興師旅。而繼遷翻然向化,遣子入覲,願 修職貢。陛下曲加容納,許其內附,示以德信,伸以恩 錫,所以綏懷之者至矣。然而狼子野心,未可深信。所 宜謹屯戍,固城壘,積芻糧,然後遴選才勇,付以邊任。 縱有緩急,則備禦有素,彼又奚能為患哉?至若蜀寇 未平,神人共憤,謂宜申飭將帥,速期蕩平,既免老師 以費財,且防事久則生變。又況卭蜀物產殷富,其間 士卒驕怠,遲留顧戀,實兼有之。莫若勿憚往來,潛為 更代,既可均其勞逸,抑可免於遷延。至於河北關防, 所當加謹者,誠以國家方事西南,密謀興舉,若分中 朝之勢力,則長外寇之姦謀矣。」時制,沿邊糧斛不許 過河西,河西青鹽不得過界販鬻,犯者不以多少處 斬。顯請犯多者依法,自餘別為科斷,以差其罪。章上, 未報,移知秦州。初,溫仲舒知州日,開拓山林,諷藩部 獻其地。後朝廷雖嘗給還,而採伐如故。轉運使盧知 翰請量給藩部茶綵,以酬所獻,詔遣張從式與顯同 往規度。顯言:「乃者朝命以趙保吉脩貢,邊城務使安 靜,若今動眾開斥疆境,非便。」議遂罷。咸平初,入朝,改 橫海軍節度,出知鎮州。二年,曹彬卒,復拜樞密使。郊 祀,加檢校太師。真宗幸大名,內樞惟顯與副使宋湜 從,言者多謂顯專司兵要,謀略非長。會湜卒,乃以參 知政事向敏中權同知樞密院事。三年春,改授山南 東道節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定州路行營都部署、 河北都轉運使兼知定州。秋,吏民詣駐泊都部署孔 守正,言顯治狀,願借留。守正以聞。明年秋,加鎮、定、高 陽關三路都部署,許便宜從事。十月,契丹入寇,前軍 過威鹵軍,比時方積雨,契丹以皮為弦,濕緩不堪用。 顯因大破之,梟獲名王貴將十五人及羽林印二鈕, 斬首二萬級。顯上言:「先奉詔令,於近邊布陣及應援 北平控扼之路,無何,敵騎已越亭障」,顯之前陣雖有 捷克,終違詔命,上章請罪。上降手札以慰其憂悸。明 年,求致仕,不許。改河陽三城節度。將之鎮,時議親征 契丹,顯言:「盛寒在序,敵未犯塞,鑾輿輕舉,直抵窮邊, 寇若不逢,師乃先老。況今繼遷未滅,西鄙不寧,儻北 邊部落與之結援,則中國之患,未可量也。議者乃於 此時請復幽薊,非計之得也。凡建議大事,上下協力, 舉必成功。今公卿士大夫以至庶人,尚有異同,未可 謂為萬全之舉。若能選擇將帥,訓練士卒,堅城壘而 繕甲兵,亦足以待敵矣。必欲復燕、薊舊地,則必修文 德、養勇銳同時之利,以奉行天罰而後可。」景德初,徙 知天雄軍府。又言:「祖宗以來,多命近臣統領軍旅,今 後宣徽使宜於文武群臣中擇曉達邊事者為之。蓋 位高則威名著,識遠則勳勞立故也。武臣以罪黜者, 宜加容貸,不以一眚遂廢。苟用之有恩,必得其死力, 故曰『使功不如使過也。至若臨敵命將,則貴專任;出 師應敵,則約束將校,使相應援。全是數者,則軍威倍 壯,人心增勇矣』。」既而上表請赴行在,從之。是年秋,遣 還鎮。契丹入寇,上議親征,顯復陳三策,謂:「大將軍方 在鎮、定,契丹必不南侵。車駕止駐澶淵,詔鎮、定出兵, 會河南軍合擊之可也。若契丹母子虛張聲勢以抗 我師,潛遣銳兵南攻駕前諸軍,則令鎮、定之師直衝 戎帳,攻其營砦,則沿河遊兵不戰而自屈矣。否則遣 騎兵千、步兵三千,於濮州渡河,橫掠澶州,繼以大軍 追北掩擊,亦可出其不意也。」已而契丹請盟,趙德明 遣使修貢稱藩,朝廷加賞錫,且許通青鹽以濟邊民, 從顯之請也。三年冬,被病,詔中使偕尚醫療視。明年 正月,許還京師。時車駕上陵,顯謂賓佐曰:「余年位偕 極,今天子道出虎牢,不得一拜屬車之塵,是遺恨也。」 言訖涕下。至京,信宿卒,年七十六。車駕至鄭州,聞之, 遣宮苑使鄧永遷馳還護喪。贈中書令,諡忠肅。錄其 二子。顯自三班不數年,正樞任,獎擢之速,時無儗之 者。顯吏軍司時,張永德以滑州節制,為殿前都點檢。 及顯自樞密鎮孟津兼相帥,永德由太子太師為相 帥,同日宣制。永德兼大夫反在顯下,時人訝之。顯居 中執政,矯情以厚胥吏,齪齪自固而已。在藩鎮,頗縱 部曲擾下,論者非之。子希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