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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引吉

按《遼史》本傳:「引吉,字阿括,品部人。父雙古,鎮西邊二 十餘年,治尚嚴肅,不殖貨利,時多稱之。引吉寅畏好 義,以廕補官,累遷東京副留守、北樞密院侍御。時蕭 革、蕭圖古辭等以佞見任,鬻爵納賄,引吉以直道處 其間,無所阿唯,改客省使。時朝廷遣使括三京隱戶 不得,以引吉代之,得數千餘戶。時昭懷太子知北、南」 院事,選引吉為輔導。樞密使乙辛將傾太子,惡引吉 在側,奏出之,為群牧林牙。大康元年,乙辛請賜牧地, 引吉奏曰:「今牧地褊陿,畜不蕃息,豈可分賜臣下?」帝 乃止。乙辛由是益嫉之。除懷德軍節度使,徙漠北猾 水馬群太保,卒。

耶律僕里篤

按《遼史》本傳:「僕里篤,字燕隱,六院林牙突呂不也四 世孫。開泰間,為本班郎君。有捕盜功,樞密使蕭朴薦 之,遷率府率。太平中,同知南院宣徽事,累遷彰聖軍 節度使。十六年,知興中府,以獄空聞。十八年,伐夏,攝 西南面招討使。十九年,夏人侵金,肅軍敗之,斬首萬 餘級,加右武衛上將軍。時近邊群牧數被寇掠,遷倒」 塌嶺都監以治之,桴鼓不鳴。二十年,知金肅軍事。宰 相趙惟節總領邊城橋道芻粟,請二帝命僕里篤副 之,以稱職聞。清寧初,歷長寧、匡義二軍節度使,致仕。 咸雍間卒。子阿固質,終倒塌嶺都監。

蕭朮哲

按《遼史》本傳:「朮哲,字石魯隱,孝穆弟高九之子。以戚 屬加監門衛上將軍。重熙十三年,將衛兵討李元昊, 有功,遷興聖宮使。蒲奴里部長陶得里叛,朮哲為統 軍都監,從都統耶律義先擊之,擒陶得里。朮哲與義 先不協,誣義先罪,免官,稍遷西南面招討都監。坐事 下獄,以太后言,杖而釋之。清寧初,為國舅詳穩、西北」 路招討使。私取官粟三百斛及代留畜產,令主者鬻 之以償。後族弟胡睹到部,發其事,帝怒,決以大杖,免 官。尋起為昭德軍節度使,徵為北院宣徽使。九年,上 以朮哲先為招討,威行諸部,復為西北路招討使。訓 士卒,增器械,省追呼,嚴號令,人不敢犯,邊境晏然。十 年,入朝,封柳城郡王。咸雍二年,拜北府宰相,為北院 樞密使耶律乙辛所忌,誣朮哲與護衛蕭忽古等謀 害乙辛。詔獄無狀,罷相,出鎮順義軍。卒,追王晉、宋、梁 三國。姪藥師奴。

耶律大悲奴

按《遼史》本傳:「大悲奴,字休堅,王子班聶里古之後。大 康中,歷永興延昌宮使、右皮室詳穩。會阻卜叛,奉詔 招降之。壽隆二年,拜殿前都點檢。乾統初,歷上京留 守。惕隱,復為都點檢,改西南面招討使。請老,不許。天 慶中,留守上京,領北南樞密院點檢中丞諸司等事。 以彰國軍節度使致仕,卒。大悲奴舉止馴雅,好禮儀」, 為時人所稱。

大公鼎

按《遼史能吏傳》:「公鼎,渤海人。先世籍遼陽率賓縣,統 和間,徙遼東豪右以實中京,因家於大定。曾祖忠,禮 賓使。父信,興中主簿。公鼎幼莊愿,長而好學。咸雍十 年登進士第,調瀋州觀察判官。時遼東雨水傷稼,北 樞密院大發瀕河丁壯以完隄防。有司承令峻急,公 鼎獨曰:『邊障甫寧,大興役事,非利國便農之道』。乃疏」 奏其事,朝廷從之罷役,水亦不為災,瀕河千里,人莫 不悅。改良鄉令,省徭役,務農桑,建孔子廟學,部民服 化。累遷興國軍節度副使。時有隸鷹坊者,以羅畢為 名,擾害田里,歲久民不堪。公鼎言於上,即命禁戢。會 公鼎造朝,大臣諭上嘉納之意,公鼎曰:「一郡獲安,誠 為大幸,他郡如此者眾,願均其賜於天下。」從之。徙長 春州錢帛都提點,車駕如春水貴主例為假貸,公鼎 曰:「豈可輟官,用徇人情?」拒之頗聞怨詈,語曰:「此吾職 不敢廢也。」俄拜大理卿,多所平反。天祚即位,歷長寧 軍節度使、南京副留守,改東京戶部使。時盜殺留守 蕭保先,始利其財,因而倡亂,民亦互生猜忌,家自為 鬥。公鼎單騎行郡,陳以禍福,眾皆投兵而拜曰:「是不 欺我,敢弗聽命」,安輯如故。拜中京留守,賜貞亮功臣, 乘傳赴官。時盜賊充斥,有遇公鼎於路者,即叩馬乞 自新。公鼎給以符約,俾還業,聞者接踵而至,不旬日, 境內清肅。天祚聞之,加賜保節功臣。時人心反側,公 鼎慮生變,請布恩惠以安之,為之肆赦。公鼎累表乞 歸,不許。會奴賊張撒八率無賴嘯聚,公鼎欲擊而勢 有不能,嘆曰:「吾欲謝事久矣,為世故所牽,不幸至此, 豈命也夫!」因憂憤成疾。保大元年卒,年七十九。子昌 齡,左承制;昌嗣,洺州刺史;昌朝,鎮寧軍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