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0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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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歐陽倩眾數萬,剽沒州縣,以懷古為桂州都督招 尉討擊使。未踰嶺,逆以書諭禍福,賊迎降,自陳為吏 侵而反。懷古知其誠,以為示不疑,可破其謀,乃輕騎 赴之。或曰:「獠彝難親,備之且不信,況易之哉?」答曰:「忠 信可通神明,況裔人耶?」身至壁撫諭,倩等大喜,悉歸 所掠出降,雖諸洞素翻覆者,亦牽連根附。嶺外平,徙 相州刺史、并州大都督長史。所至,吏民懷愛。神龍中, 召為左羽林大將軍,未至官,還為并州。人知其還,攜 扶老稚出迎。崔宣道始代為長史,亦野次。懷古不欲 厚愧宣道,使人驅迎者還,而來者愈眾,得人心類如 此。俄轉幽州都督。綏、懷兩蕃將舉落內屬,會以左威 衛大將軍召,而孫佺代之。佺不知兵,遂敗其師,卒於 官。懷古清介審慎,在幽州時,韓琬以監察御史監軍, 稱其「馭士信,臨財廉,國名將」云。

解琬

按《唐書》本傳:「琬,魏州元城人。舉幽素科中之,調新政 尉。後自成都丞奏事稱旨,躐除監察御史,以喪免。武 后顧琬習邊事,迫追西撫羌彝,琬因乞終喪,后嘉許 之。詔服除赴屯,遷侍御史,安撫烏質勒及十姓部落, 以功擢御史中丞,兼北廷都護、西域安撫使。琬與郭 元振善,宗楚客惡之,左授滄州刺史。為政引大體,部」 人順附。景龍中,遷御史大夫,兼朔方行軍大總管。前 後乘邊,積二十年,大抵務農習戰,多為長利,華鹵安 之。景雲二年,復為朔方軍大總管,分遣隨軍要籍官 河陽丞張冠宗、肥鄉令韋景駿、普安令于處忠料三 城兵,省其戍十萬人。改「右武衛大將軍,兼檢校晉州 刺史、濟南縣男。」以老丐骸骨,不待報輒去。優詔以金 紫光祿大夫聽致仕,準品給全祿,璽書勞問。會吐蕃 騷邊,復召授左散騎常侍,詔與鹵定經界,因諧輯十 姓降戶。琬建言「吐蕃不可以信約,請調兵十萬屯秦、 渭間,防遏其姦。」是冬,吐蕃果入寇,為秦、渭兵擊走之。 俄復請老,不許。遷太子賓客,年八十餘,開元五年,終 同州刺史。

陽嶠

按《唐書》本傳,「嶠,其先北平人,世徙洛陽,北齊尚書右 僕射休之四世孫。舉八科皆中,調將陵尉,累遷詹事 司直。長安中,左右御史中丞桓彥範、袁恕己爭取為 御史,楊再思素與嶠善,知其意不樂彈抨事,為語彥 範,彥範曰:『為官擇人,豈待情樂乎?唯不樂者固與之, 以伸難進、抑躁求也』。遂為右臺侍御史,久乃遷國子」 司業。嶠資謹飭好學,喜誘勸後生修講,舍人以為善 職。睿宗立,進尚書右丞。時議建都督府,擇最吏,故嶠 為涇州都督。議罷,歷魏州刺史、荊州長史、本道按察 使,率以清白聞。魏州人剺耳闕下,請嶠為刺史,故再 治魏。入為國子祭酒,封北平縣伯。引尹知章、范行恭、 趙元默為學官,皆名儒冠云。生徒游墯者至,督以鞭 楚,人怨之,乘夜毆嶠道中。事聞,詔捕毆者殺之。嶠撫 孤姪與子均,常語人曰:「吾備位方伯,而心亦昔時一 尉耳。」以老致仕,卒,諡曰敬。

郭震

按《唐書》本傳:「震字元振,魏州貴鄉人,以字顯。長七尺, 美鬚髯,少有大志。年十六,與薛稷、趙彥昭同為太學 生。家嘗送資錢四十萬,會有縗服者叩門,自言五世 未葬,願假以治喪。元振舉與之,無少吝,一不質名氏。 稷等嘆駭。十八舉進士,為通泉尉。任俠使氣,撥去小 節。嘗盜鑄及掠賣部中口千餘,以餉遺賓客,百姓厭」 苦。武后知所為,召欲詰,既與語,奇之,索所為文章,上 《寶劍篇》,后覽嘉歎,詔示學士李嶠等,即授右武衛鎧 曹參軍,進奉宸監丞。會吐蕃乞和,其大將論欽陵請 罷四鎮兵,披十姓之地,乃以元振充使。因覘鹵情還, 上疏曰:「利或生害,害亦生利,國家所患,唯吐蕃與默 啜耳。今皆和附,是將大利於中國也。」若圖之不審,害 且隨之。欽、陵欲裂十姓地,解四鎮兵,此動靜之機,不 可輕也。若直遏其意,恐邊患必甚於前,宜以策緩之, 使其和望勿絕,而惡不得萌,固當取捨審也。夫患在 外者,十姓、四鎮是也;患在內者,甘、涼、瓜、肅是也。關隴 屯戍,向三十年,力用困竭,脫甘、涼有一日警,豈堪廣 調發耶?善為國者,先「料內以敵外,不貪外以害內,然 後安平可保。」欽陵以四鎮近已畏我侵掠,此吐蕃之 要;然青海、吐、渾密邇蘭、鄯,易為我患,亦國家之要。今 宜報欽陵曰:「四鎮本扼諸蕃走集,以分其力,使不得 併兵東侵。今委之則蕃力益彊,易以擾動,保後無東 意當以吐、渾諸部、青海故地歸於我,則俟斤部落還 吐蕃矣。此足杜欽陵口,而和議未絕。且四鎮久附,其 倚國之心,豈與吐蕃等?今未知利害情實而分裂之, 恐傷諸國意,非制御之算。」后從之。又言:「吐蕃倦徭戍 久矣,咸願解和,以欽陵欲裂四鎮,專制其國,故未歸 款。陛下誠能歲發和親使,而欽陵常不從,則其下必 怨,設欲大舉固不能,斯離間之漸也。」后然其計。後數 年,吐蕃君臣相猜攜,卒誅欽陵,而其弟贊婆等來降。 因詔元振與河源軍大使夫蒙令卿率騎往迎,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