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0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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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磧西副大使、四鎮節度使,著名西邊,終右領軍大 將軍。瑱略知書,尚名節,崖然有大志。天寶初,從四鎮 任劇職,累遷殿中侍御史,伊西北廷行軍司馬。詔舉 智謀果決、才堪統眾者,拾遺張鎬薦瑱能斷大事,有 禦侮才,擢潁川太守,充招討使。會母喪免,以孝聞。安」 祿山反,張垍薦之,興塊次拜汝南太守,未行,改潁川。 賊攻潁川,方積粟多,瑱完埤自如,手射賊,皆應弦仆。 賊使降將畢思琛招之,父故將也,拜城下,泣且弔,瑱 不應。前後俘殺甚眾,賊懼,目為「來嚼鐵。」以功就加防 禦使、河南淮南游奕逐要招討使,徙山南東道節度 使,代魯炅。會嗣虢王巨表炅方固守,乃還瑱故官。賊 圍南陽急,瑱與魏仲犀合兵救之,不勝,人情恟懼。瑱 能撫訓士,舉動安重,賊不得侵。改淮南西道節度。兩 京平,封潁國公,食二百戶。乾元二年,徙河西,未行,王 師敗於相州,詔拜陝虢節度,兼潼關防禦、團練鎮守 使。明年,襄州部將張維瑾等殺其使史翽,徙瑱山南 東道襄、鄧、均、房、金、商、隨、郢、復十州節度使。既至,維瑾 降。上元二年春,破史思明餘黨於魯山,俘賊渠。又戰 汝州,獲馬牛橐駝,凡兩戰,斬首萬級。明年,詔瑱還瑱 安襄,漢士亦宜其政。因諷眾留己而外示。行至鄧,復 詔歸鎮。肅宗聞其謀,惡之,呂諲、王仲昇等皆言「瑱得 士心,不可以留。」乃改山南東道襄、鄧、唐、復、隨、郢六州 節度。俄而仲昇與賊戰申州,為賊禽。初,仲昇被圍而 江陵呂諲病,瑱顧望不即救,及師出,仲昇已沒。行軍 司馬裴茙表其狀,且言:「瑱善謀而勇,恐後難制,即除 之,可一戰禽也。」帝頗謂然,遂改瑱淮西申安蘄黃光 沔兼河南陳豫、許鄭汴曹宋潁泗十五州節度以寵 之,陰奪其權。加茙襄、鄧等七州防禦使代瑱。瑱懼釋, 言淮西無糧,須麥收可上道。又諷眾固留。代宗立,復 授襄州節度、奉義軍渭北兵馬使,密詔茙圖之。茙自 均州率眾浮漢下,會日入,候者白瑱,瑱與帳下謀,其 副薛南陽曰:「公奉詔留鎮,而茙以兵脅代,是無名也。 茙智勇非公敵,而眾心不附,彼若乘我不虞,縱火夜 攻,誠可憂也。若須明,則破之必矣。」明日,茙督軍五千 陣穀水北,瑱以兵迎之,呼其軍告曰:「爾何事來?」曰:「公 不受命,故中丞伐罪。」瑱曰:「詔還鎮此州。」乃以詔書示 之,皆曰:「偽也。吾千里討賊,豈空歸邪!」爭射之,瑱走旗 下。薛南陽曰:「請公勒兵勿戰。」乃以三百騎為奇兵,旁 萬山,出其背,夾擊之,其眾幾盡。茙脫身走,至申口,禽 之,送京師。瑱因入朝謝罪,帝待之無疑,拜兵部尚書、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山陵使。是時,程元振居中用 事,疾,瑱乃告與巫祝言不順。會王仲昇歸,又言「由瑱 與賊合,故陷賊。」帝積怒,遂下詔削除官爵,貶播川尉, 員外置。及鄠賜死,籍其家。瑱之死,門下客散去,掩尸 於坎,校書郎殷亮獨後至,哭尸側,為備棺衾以葬。帝 徐悟,元振誣以它罪,流溱州。先是,瑱行軍司馬龐充 以兵二千戍河南,至汝,聞瑱死,乃還。襲襄州,別將李 昭禦之,走房陵。昭與薛南陽、梁崇義不相臣,崇義殺 昭。帝以崇義為節度使代瑱。既而為瑱立祠,四時致 饗,避瑱廳事不處,哀祈禮葬,詔可。廣德元年,追復官 爵。裴茙者,始以蔭為京兆司錄參軍。瑱鎮陝州,引為 判官。移襄州,又為行軍司馬,遇之厚。及瑱私漢上,茙 欲得其處,故背瑱言狀,帝倚以圖瑱。而性輕褊,少謀, 師興,給用無節。及敗,有詔流費州,至藍田,賜死。

呂諲

按《唐書》本傳:「諲,河中河東人。少力於學,志行整飭,孤 貧不自業,里人程氏財雄於鄉,以女妻諲,亦以諲才 不久困,厚分貲贍濟所欲,故稱譽日廣。開元末,入京 師,第進士,調寧陵尉。採訪使韋陟署為支使。哥舒翰 節度河西,表支度判官,歷太子通事舍人。性靜慎,勤 總吏職。諸僚或出游,諲獨頹然,據案鉤視簿最,翰益」 親之,累兼殿中侍御史。翰敗潼關,諲西趨靈武,由中 人尉薦,肅宗才之,拜御史中丞。所陳事無不順納。從 至鳳翔,遷武部侍郎。帝復兩京,詔盡繫群臣之汙賊 者,以御史中丞崔器、憲部侍郎韓擇木、大理卿嚴向 為三司使,處其罪。又詔御史大夫李峴及諲領使。諲 於權宜知大體不及峴,而援律傅經過之,當時憚其 持法,然以峴故,多所平反。乾元二年,九節度兵敗,帝 憂之,擢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門下省。翌日,復以 李峴、李揆、第五琦為宰相,而苗晉卿、王璵罷。會母喪 解。三月,復召知門下省事,兼判度支,還執政。累封須 昌縣伯,遷黃門侍郎。上元初,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當 賜門戟,或勸諲「以凶」服受吉賜,不宜,諲釋縗拜賜,人 譏其失禮。諲引妻之父楚賓為衛尉少卿,楚賓子震 為郎官。中人馬尚言者,素暱於諲,為人求官,諲奏為 藍田尉。事覺,帝怒,命敬羽窮治,殺尚言,以其肉賜從 官。罷諲為太子賓客。數月,拜荊州長史、澧朗峽忠等 五州節度使。諲始建請荊州置南都,詔可。於是更號 江陵府,以諲為尹。置永平軍萬人,遏吳、蜀之衝,以湖 南之岳、潭、郴、道、邵、連,黔中之涪,凡七州隸其道。初,荊 州長史張惟一以衡州蠻酋陳希昂為司馬,督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