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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數多,罰輸米六百石塞下。又坐撫山東時以民 夫給事尚書秦紘家,再下巡按御史逮問。瑾誅,乃復 官。久之卒。與弼之門以宦學顯者,欽為稱首。

叢蘭

按《明外史》本傳:「蘭字廷秀,文登人。弘治中進士,為戶 科給事中。中官梁芳、陳喜、汪直、韋興先以罪擯斥,復 夤緣還京。蘭因清寧宮災,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 人竟廢。尋言『吏部遵詔書,請擢用建言詿誤諸臣,而 明旨不盡從,非所以示信。失儀被糾,請免送詔獄。畿 內征徭繁重,富民規免,他戶代之,宜釐正』。」章下所司, 進兵科右給事中。都督僉事吳安以傳奉得官,蘭請 罷之。時命撥團營軍八千人修九門城濠,言:「臣頃簡 營軍,詔許專事訓練,無復差撥。」命下,未幾,旋復役之, 如前詔何。帝頗採納。遷通政參議。小王子犯大同,命 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蹊隧可通敵騎者百十所。正 德初,進左通政,尋出理延。屯田。安化王寘鐇反,蘭 奏陳十事,中言:「文武官罰米者,鬻產不能償。朝臣謫 戍,刑官妄引新例,鍛鍊成獄,沒其家貲。」校尉遍行邊 塞,勢焰薰灼,人不自保。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給事 中張瓚、御史汪賜等遂希指劾蘭。瑾方憂邊事,乃獲 免。數月,瑾誅,進通政使。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 軍餉。開中鹽引利率歸豪右。至,蘭無敢干乞,商賈乃 通。六年召還。會南畿及河南歲侵,命蘭往賑。未赴而 河北賊自宿遷渡河,將逼鳳陽。乃命蘭以本官巡視 廬、鳳、滁、和,兼理賑濟。河南人趙景隆自稱「宋王」,掠歸 德、酇陽。蘭遣兵擊斬之。召還,論功,增俸一級。大同有 警,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尋兼督宣、大軍餉。進右都 御史,總制宣、大、山西軍務。令內地皆築堡。寇至,收保 如塞下。寇五萬騎自萬全右衛趨蔚州大掠,又三萬 騎入平鹵城南。以失事停半歲俸,改督漕運兼巡撫 江北。中官劉允取佛烏思藏,道蘭境,入謁,辭不見。允 需舟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蘭馳疏極陳其害,不報。 治洪主事王鑾以忤中官被逮,抗章救之。居四年,以 事忤兵部尚書王瓊,解蘭漕務,專任巡撫。寧王宸濠 反,蘭移鎮瓜州。十五年遷南京工部尚書。世宗即位, 御史陳克宅劾蘭附江彬。帝以蘭素清謹,釋勿問。蘭 遂乞休去。卒,贈太子少保。

孫丙

按《明外史》本傳:「『丙字文煥,成化末進士,為庶吉士,改 御史,巡按雲南。雲南諸司吏,舊不得給,由父滿子代。 丙請如例考入官。凡僉流戍必經兵部,多淹延致死。 丙請屬之撫按。土官無後者,請錄其弟姪,勿令妻妾 冒冠服,俱著為例』。後督兩淮鹽課,中官請引二萬為 織造費,部議許之,丙執不可,得減四之三。歷福建、四」 川副使,俱督學校。三遷四川左布政使。正德六年以 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所部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 官司,與貴州銅仁、四川酉陽、梅洞諸土司犬牙相錯。 弘治中,錯溪苗龍麻陽與銅仁苗龍童保聚眾攻剽, 土官李椿等實縱之。而筸子百夫長、龍真與通謀,後 遂四出劫掠,遠近騷然,先後守臣莫能制。丙將討之, 賊乃入連山深箐,為拒守計。丙率師破其數寨,賊走 據天生崖及六龍山。貴州巡撫沈林兵繼至,連攻破 之。前後禽童保等二百人,斬首八百九十餘級。都指 揮潘勛又破鎮筸諸寨,禽麻陽等百六十人,斬首級 如前,餘賊遠遁。璽書獎勵。丙操履清介,喜於有為,所 至嚴明,法令修舉。遷工部右侍郎。採木入山。越二載, 犯風痺得疾卒。詔贈尚書,諡「恭襄。」

王璟

按《明外史》本傳:「璟字廷采,沂人,成化八年進士。為登 封知縣,歷兩京御史。弘治十四年,以南京鴻臚卿拜 右僉都御史,理兩浙鹽政,賑荒浙江,奏行荒政十事, 多所全活。十七年冬,巡撫保定。武宗立,太監夏綬乞 於真定諸府歲加葦場稅,少監傅琢請履畝,覈靖海、 永清、隆平諸縣田,太監張峻欲稅寧晉小河往來客」 貨,詔皆許之。又以莊田故,遣緹騎逮民魯堂等二百 餘人。畿南騷動,璟抗疏切諫,尚書文等力持之,管莊 內臣稍得召還。已,引疾致仕,命馳傳歸。坐累奪官閒 住。正德六年起撫山西。製火槍萬餘,槍藏箭六,皆傅 藥,用以禦寇,寇不敢西。累遷右都御史。已,遷左,以張 綸為右都御史代之。後陳金以太子太保、左都御史 入院,位璟上,人號「璟中都御史」焉。時群小用事,大臣 靡然附之,璟獨守故操。再進太子太保。世宗立,致仕, 卒。贈少保,諡恭靖。

馬中錫

按《明外史》本傳:「中錫,字天祿,故城人。父偉,為唐府長 史,以直諫忤王,械送京師,而盡縲其家人。中錫以幼 免,乃奔訴巡按御史。御史言於王,釋其家。復奉母走 京師訴冤,父竟得白,終處州知府。中錫舉成化十年 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科給事中。萬貴妃弟通 驕橫,再疏斥之,再被杖。公主侵畿內田,勘還之民。又」 嘗劾汪直違恣罪。歷陝西督學副使。弘治五年召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