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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幾其復合。然治國以和為體,處事以平為極,臣欲人

臣忘己體國,息心既往圖報,方來可也。」帝嘉納之。初, 韓𠈁胄用事,患人不附,一時小人在言路者,創為偽 學之名,舉海內知名士貶竄殆盡。其後𠈁胄亦悔,故 適奏及之,且薦樓鑰、丘崇、黃度三人,悉與郡。自是禁 網漸解矣。除權兵部侍郎,以父憂去,服除,召至。時有 勸𠈁胄立蓋世功以固位者,𠈁胄然之。將啟兵端,適 因奏曰:「甘弱而幸安者衰,改弱而就彊者興。陛下申 命大臣,先慮預算,思報積恥,規恢祖業,蓋欲改弱以 就彊矣。竊謂必先審知彊弱之勢而定其論,論定然 後修實政、行實德,弱可變而為彊,非有難也。今欲改 弱以就彊,為問罪驟興之舉,此至大至重事也。故必 備成而後動,守定而後戰。今或謂金已衰弱,姑開先 釁,不懼後艱,求宣和之所不能,為紹興之所不敢,此 至險至危事也。」且所謂實政者,當經營瀕淮、沿漢諸 郡,各為要所,牢實自守,敵兵至則沮於堅城,彼此策 應,而後進取之計可言。至於四處御前大軍,練之使 足以制敵,小大之臣,試之使足以立事,皆實政也。所 謂實德者,當今賦稅雖重「而國愈貧,如和買、折帛之 類,民間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輸納者。況欲規恢,宜 有恩澤。乞詔有司審度何名之賦害民最甚,何等橫 費裁節?宜先減所入之額,定所出之費,既修實政於 上,又行實德於下,此其所以能屢戰而不屈,必勝而 無敗也。」除權工部侍郎。𠈁胄欲藉其草詔以動中外, 改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以疾力辭兼職。會詔諸 將四路出師,適又告𠈁胄宜先防江,不聽。未幾,諸軍 皆敗,𠈁胄懼,以丘崇為江、淮宣撫使,除適寶謨閣待 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適謂「三國孫氏嘗以江 北守江,自南唐以來始失之,建炎、紹興未暇尋繹。」乃 請於朝,乞節制江北諸州。及金兵大入,一日有二騎 舉旗若將渡者,淮民倉皇爭斫舟纜,覆溺者眾,建康 震動。適謂人心一搖,不可復制,惟劫砦南人所長,乃 募市井悍少併帳下願行者,得二百人,使采石將徐 緯統以往。夜過半,遇金人,蔽茅葦中射之,應弦而倒。 矢盡,揮刀以前,金人皆錯愕不進。黎明,知我軍寡來 追,則已在舟中矣。復命石跋、定山之人劫敵營,得其 俘馘以歸。金解和州圍,退屯瓜步,城中始安。又遣石 斌賢渡宣化,夏侯成等分道而往,所向皆捷,金自滁 州遁去。時羽檄旁午,而適治事如平時,軍須皆從官 給,民以不擾。淮民渡江有舟,次止有寺,給錢餉米,其 來如歸。兵退。進寶文閣待制兼江、淮制置使,措置屯 田,遂上堡塢之議。初,淮民被兵驚散,日不自保,適遂 於墟落數十里內,依山水險要為堡塢,使復業以守。 「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處。又度沿江地創三 大堡:石跋則屏蔽采石,定山則屏蔽靖安,瓜步則屏 蔽東陽、下蜀,西護溧陽,東連儀真,緩急應援,首尾聯 絡,東西三百里,南北三四十里。每堡以二千家為率」, 教之習射,無事則戍以五百人一將,有警則增募新 兵及抽摘諸州禁軍二千人并堡塢內居民通為四 千五百人,共相守戍。而制司於每歲防秋,別募死士 千人,以為劫砦焚糧之用。因言:「堡塢之成有四利,大 要謂敵在北岸,共長江之險,而我有堡塢以為聲援, 則敵不敢窺江而士氣自倍,戰艦亦可以策勳。和、滁、 真、六合等城或有退遁,我以堡塢全力助其襲逐,或 邀其前,或尾其後,制勝必矣。此所謂用力寡而收功 博也。」三堡就,流民漸歸,而𠈁胄適誅,中丞雷孝友劾 適附𠈁胄用兵,遂奪職。自後奉祠者凡十三年,至寶 文閣學士、通議大夫。嘉定十六年卒,年七十四。贈光 祿大夫,諡忠定。適志意慷慨,雅以經濟自負。方𠈁胄 之欲開兵端也,以適每有「大讎未復」之言重之。而適 自召還,每奏疏必言當審而後發,且力辭草詔。第出 師之時,適能極力諫止,曉以利害禍福,則𠈁胄必不 妄為,可免南北生靈之禍,議者不能不為歎息焉。

張詔

按《宋史》本傳:「詔字君卿,成州人。少隸張俊帳下,積功 守和州,嘗被旨介聘。一日,金人持所繪祐、獻二陵像 至館中,皆北地服,詔向之再拜。館者問之,答曰:『詔雖 不識其人,但龍鳳之姿,天日之表,疑非北朝祖宗也, 敢不拜』。」孝宗聞而喜之,由是驟用。紹熙五年,除興州 都統制兼知興州,代吳挺。慶元二年,趙彥逾帥蜀,以 關外去興元遠,緩急恐失事機,復請分東西為二帥, 詔遂兼西路安撫司公事。先是,趙汝愚為從官時,每 奏吳氏世掌蜀兵,非國家之利,請以張詔代領武興 之軍。蓋汝愚之意,欲以吳曦為文臣帥,以杜他日握 兵之漸,而未及行也。汝愚既知樞密院,力辭不拜,白 於光宗曰:「若武興朝除帥,則臣夕拜命。」上許之,乃以 詔為成州團練使、興州諸軍都統制。詔在興州,甚得 士心。六年卒,郭杲代之。

辛棄疾

按《宋史》本傳:「棄疾,字幼安,齊之歷城人。少師蔡伯堅, 與党懷英同學,號辛党。始,筮仕決以蓍,懷英遇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