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1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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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奏免征西軍數百家及椒竹諸稅糧料等錢,又上 《便民》二十餘事,朝廷皆從之。世祖即位,分陝洛為河 南西路。中統元年,真除祜為總管。時州縣官以未給 俸,多貪暴,祜獨以清慎見稱。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 至元二年,調官法行,改南京路治中。適東方大蝗,徐、 邳尤甚,責捕至急。祜部民丁數萬人至其地,謂左右 曰:「捕蝗慮其傷稼也。今蝗雖盛而穀已熟,不如令早 刈之,庶力省而有得。」或以事涉專擅,不可,祜曰:「救民 獲罪,亦所甘心。」即諭之使散去,兩州之民皆賴焉。三 年,朝廷以祜降官無名,乃賜虎符,授嘉議大夫、衛輝 路總管。衛當四方之衝,號為難治。祜申明法令,創立 孔子廟,修比干墓,且請於朝,著於祀典。及去官,民為 立碑頌德。嘗上書世祖言:「樹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 子國本,建立宜早。二曰中書政本,責成宜專。三曰人 材治本,選舉宜審。」事雖未能盡行,時論稱之。六年,置 提刑按察司,首以祜為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時 中書、尚書二省並立,世祖厭其煩,欲合為一,集大臣 雜議之。祜還朝,特命預其議。阿合馬為尚書平章政 事,欲奏陞中書右丞相安童為太師,因罷中書省。懼 祜有異議,許進祜為尚書參知政事以啗之。及入議, 祜極言:「中書政本,祖宗所立,不可罷三公古官,今徒 存其虛位,未須設事。」遂罷。阿合馬怒其忤己,除祜僉 中興等路行尚書省事。西涼隸永昌王府,其達魯花 赤及總管為人誣搆,家各百餘口,王欲悉致之法,祜 力辯其冤,王怒甚,祜執議彌固,王亦尋悟,二人皆獲 免,持祜泣曰:「公再生父母也。」朝廷大舉伐宋,遣祜僉 軍。山東民多逃匿,聞祜來,皆曰:「陳按察來,必無私。」遂 皆出,應期而辦。十二年,授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吏 多震懾失措,祜因謂曰:「何必若是!前為盜跖,今為顏 子,吾以顏子待之;前為顏子,今為盜跖,吾以盜跖待 之。」由是吏知修飭,不敢弄法。許、蔡間有巨盜,聚眾劫 掠,祜捕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隨制置夏貴過汴,祜斥 下馬,撾殺之於市,民間帖然。十四年,遷浙東道宣慰 使。時江南初附,軍士俘擄溫、台民男女數千口,祜悉 奪還之。未幾,行省榷民商酒稅,祜請曰:「兵火之餘,傷 殘之民,宜從寬恤。」不報。遣祜檢覆慶元、台州民田,及 還,至新昌,值玉山鄉盜,倉猝不及為備,遂遇害,年五 十六。詔贈推忠秉義全節功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諡忠定。父老請留葬會稽,不得, 乃立祠祀之。祜能詩文,有《節齋集》。子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