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1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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紘不已。詔并逮紘廷。鞫卒無罪。詔宥景死,奪爵閒住, 而紘亦罷歸。大臣王恕等請留紘,不納。既歸,廷臣復 連章言紘可大用。居數月,起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 十四年秋,寇大入花馬池,敗官軍孔壩溝,直抵平涼。 言者謂紘有威名,雖老可用。詔起戶部尚書兼右副 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紘馳至固原,按行敗所。躬祭 陣亡將士,掩其骼。奏錄死事指揮朱鼎等五人,恤軍 士戰沒者家。劾治敗將楊琳等四人罪,更易守將,練 壯士,興屯田,申明號令,軍聲大振。初,寇未入河套,平 涼、固原皆內地無患。自孛來住牧後,固原當兵衝,為 平、慶、臨鞏門戶,而城隘民貧,兵力單弱,商販不至。紘 乃拓治城郭,招徠商賈,建改為州,而身留節制之。奏 言:「固原主客兵止萬八千人,散守城堡二十四,勢分 力弱,宜益兵。舊臨、鞏、秦州諸軍,歲赴甘、涼備禦,及他 方有警,又調兵甘、涼,或發京軍征討。夫京師天下本 邊,將手握重兵,而一遇有事,輒請京軍,非彊幹弱枝 之道也。請自今京兵毋輕發,臨、鞏、甘、涼諸軍亦宜各 還本鎮。但選知兵宿將一二人,各守其地。人以戍為 家,軍以將為命,自樂趨役而有戰心,計之得者也。紘 見固原迤北延袤千里,閒田數十萬頃,曠野近邊,無 城堡。可依議於花馬池迤西至小鹽池二百里,每二 十里築一堡,堡周四十八丈,役軍五百人。固原迤北 諸處,亦各築屯堡,募人屯種,每頃稅米五石,歲可得 五十萬石。」規畫已定,而寧夏巡撫劉憲為梗。紘乃奏 曰:「竊見《三邊》情形,延、綏、甘、涼地雖廣而士馬精彊,寧 夏怯弱矣。然河山險阻,惟花馬池至固原。軍既怯弱, 又墩臺疏遠,敵騎得長驅深入,故當增築墩堡。韋州 豫望城諸處亦然。今固原迤南修築將畢,惟花馬池 迤北二百里當築十堡,而憲危言阻眾,且廢垂成之 功。乞令憲制三邊,而改臣撫寧夏,俾得終邊防,於事 為便。」帝下詔責憲,憲引罪,卒行紘策。修築諸邊城堡 一萬四千餘所,垣塹六千四百餘里,固原屹為重鎮。 紘又以意作戰車,名《全勝車》,詔頒其式於諸邊。在事 三年,四鎮晏然,前後經略西陲者莫及。十七年召還 視部事。以年老連章力辭,乞致仕。詔賜敕乘傳歸,月 廩歲隸如制。明年卒,年八十。贈少保,諡襄毅。紘廉介 絕俗,妻孥菜羹麥飯常不飽。性剛果,勇於除害,不自 顧慮。士大夫識與不識,稱為偉人。在兩廣被逮時,方 議討後山賊。治軍事畢,從容就道,儀衛騶從不貶損。 既踰嶺,始囚服就繫。謂官校曰:「兩廣蠻夷雜處,總制 體尊遽就拘執,損國威。今既踰嶺,真囚矣。」其嚴重得 體如此。劉瑾亂政,紘家奴憾紘婦弟楊瑾,以紘所遺 火砲投緝事校尉,誣瑾畜違禁軍器。劉瑾怒,歸罪於 紘,籍其家無所得。言官張九敘、凃敬等復希旨劾紘, 士類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