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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甚眾。自軍興來,稱戰功第一。給事中李用敬、閻 望雲等言:「王師大捷,倭奪氣,不宜易帥。」帝大怒,手批 其疏曰:「經欺誕不忠,聞文華劾,方一戰,用敬等黨奸, 杖於廷,人五十,斥為民。」已而帝疑之,以問嵩,嵩言:「徐 階、李本,江浙人,皆言經養寇。狼兵初至氣銳,經不許 戰。文華、宗憲合謀進勦致捷,經冒以為功」,因極言二 人忠。帝深入其言。經既至,備言進兵始末。且言受任 半載,前後俘斬五千,乞賜原宥。帝終不納,論死繫獄。 舉朝知其冤,莫敢奏。其年十月與巡撫李天寵俱斬, 天下哀之。

李天寵

按《明外史張經傳》:天寵,孟津人。由御史遷徐州兵備 副使,卻倭通州。如皋,起擢右僉都御史,代王忬巡撫 浙江,倭掠紹興殲焉,賚銀幣。頃之,賊犯嘉善,圍嘉興, 劫秀水歸安。副使陳宗夔戰不利,百戶賴榮華中砲 死。嘉善知縣鄧植棄城走,賊入城大掠,復陷崇德,攻 德清,殺裨將梁鶚等。文華謗天寵嗜酒廢事,帝遂除」 天寵名,而擢宗憲以代。未幾,御史葉恩以倭躙北新 關劾天寵,宗憲亦言其縱寇。帝怒,逮下獄,遂與經同 日死。經先在兩廣時,以威信結狼、土兵,以故王江涇 之戰爭效死。經既逮,皆憤恨無鬥志。代經者,應城周 珫、衡水楊宜,節制不行,諸軍肆焚掠。東南民既苦倭, 復苦兵矣。隆慶初,復經官,諡「襄愍。」珫為戶科給事中, 坐諫世宗南幸,謫鎮遠典史。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 蘇、松諸府。疏陳禦倭有十,難有三策。經既得禍,即擢 珫兵部右侍郎代之。無所展,會宗憲已代天寵,因欲 奪珫位。文華遂劾珫薦宗憲。帝為奪珫俸,尋勒為民。 珫在官僅三十有四日,而楊宜代宜撫河南,平劇賊。 師尚。詔遷南京戶部右侍郎。未幾,代珫。時倭勢猶盛, 宜為總督。而文華督察軍務,威出宜上,易置文武大 吏,惟其愛憎。宜懲經天寵禍,曲意奉之,文華視宜蔑 如也。倭據陶宅,官軍久無功。文華遂劾宜,宜以狼兵 徒剽掠,不可用。請募江、浙義勇、山東箭手,益調江浙、 福建、湖廣漕卒,河南毛兵。比客兵大集,宜不能馭。川 兵與山東兵私鬥,幾殺參將。酉陽兵潰於高橋,奪舟 徑歸蘇州。明年正月,文華還朝,請罷宜,以宗憲代。會 御史邵惟中上《失事狀》,遂奪宜職閒住。宜在事僅踰 半歲,以諂事文華故得禍。輕倭之躙蘇、松也。起嘉靖 二十二年,訖三十九年,其間為巡撫者十人:安福彭 黯,遷南京工部尚書,畏賊,不俟代去,下獄除名。黃岡 方任,上虞陳洙皆未抵任,丁憂,以才不足用,罷而代。 以鄞人屠大山使提督軍務,蘇松巡撫之兼督軍務, 自大山始。閱半歲,以疾免,尋坐失事下詔獄為民。繼 之者珫,繼珫者曹邦輔,以《文華譖》下詔獄,謫戍。次眉 州張景賢,以考察奪職。次盩厔趙忻,坐金山軍變下 獄貶官。次江陵陳錠,數月罷去。次翁大立,當大立時, 倭患已息,而坐惡少年鼓譟為亂,竟罷職。自方任外, 無一不得罪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