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2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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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不宜並行,所謂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也。」部議允 行。未幾,浙江巡撫張佳引復以舊例請,部又從之。彥 疏爭,乃詔如新令。詔取黃金三千二百兩,彥請納戶 部言,減其半,不從。擢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 貴州。都勻荅千巖苗叛,土官蒙詔不能制,彥檄副使 楊寅秋破禽之。宣慰安國亨詭言獻大木被賚,及徵 木無有,為彥所劾。國亨懼,誣商奪其木,訐彥於朝。帝 怒,欲罪彥。大學士申時行等言「國亨反噬輕朝廷。」帝 乃止。改撫雲南。時用師隴川,副將鄧子龍不善御軍, 兵大譟,守備姜忻撫定之。而其兵素驕,給餉少緩,遂 作亂。鼓行至永昌,趨大理,抵瀾滄,過會城。彥調土、漢 兵夾攻之,斬首八十,脅從皆撫散。事聞,賚銀幣。自緬 甸叛,孟養、車里二宣慰久不貢。至是修貢,彥撫納之。 尋以副都御史撫治鄖陽。進兵部右侍郎,總制兩廣 軍務。日本躙朝鮮。會暹羅入貢,其使請勤王。尚書石 星因令發兵搗日本。彥言「暹羅處極西,去日本萬里, 安能飛越大海,請罷其議。」星執不從。既而暹羅兵卒 不出。召拜戶部右侍郎,尋卒。彥從同縣查鐸學有志 行,服官明習天下事,所在見稱。後贈右都御史,諡「定 肅。」

李頤

按《明外史》本傳:「頤字惟貞,餘干人。隆慶二年進士。授 中書舍人。博習典故,負才名。萬曆初,擢御史。同官胡 涍、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獲譴,抗疏申救,不 聽。清軍湖廣、廣西,請免土民遠戍,祇充傍近衛所軍。 制可。忤張居正,出為湖州知府,遷蘇松兵備副使,湖 廣按察使。鄖陽兵變,知府沈鈇且得罪,頤為白其冤」, 而密殲首亂者。以母喪歸。起故官,蒞陝西,進河南右 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進右副都御史。以 定亂兵進兵部右侍郎。長昂桀驁,頤與總兵王保擒 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賊遂讋。已,別部伯牙入寇,督 將士敗之羅文谷,進左侍郎。久之,進右都御史。時礦 稅使四出,馬堂駐天津,王忠駐昌平,王虎駐保定,張 曄駐通州。頤疏言:「燕京王氣所鍾,去陵寢近。祖宗二 百餘年,封培甚固,一旦開鑿,必損靈氣。」又言:「畿輔地 荒瘠,歲又凶災,而敕使誅求,不遺纖屑,恐臨清激變 之慘,復見輦轂下。」已,遼東稅使高淮誣劾山海同知 羅大器,頤復言:「內監外僚,初無統攝,且遼陽礦稅,何 預薊門?若皆效淮所為,有司將無遺類。陛下奉天之 權,制馭宇內,今盡落宦豎手,朝奏夕報,如響應聲。縱 所劾當罪,尚非所以為名,何況無辜暴加摧折。」皆不 報。頤在鎮十年,威望大著。中使憚頤廉正,畿民少安。 二十九年,以工部右侍郎代劉東星管理河道。議上, 築決口,下,疏故道,為經久計。甫兩月,以勞卒。贈兵部 尚書。頤仕宦三十餘年,敝車羸馬,布衣蔬食。初為御 史,首請祀胡居仁於文廟,寢未行。見居仁裔孫希祖 幼且貧,字以女,養之於家。弟謙早卒,以己廕𢌿其子。

孫維城

按《明外史》本傳:「維城,字宗甫,丘縣人。隆慶五年進士。 歷知濬、太康、任丘三縣。萬曆十年,擢南京御史。初,張 居正不奔喪,寧國諸生吳仕期欲上書諫,未發,太平 同知龍宗武告之操江胡檟,以聞於居正,居正令潛 斃之。會有偽為海瑞劾居正疏,播之邸抄。宗武意仕 期,遂寘獄搒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訟冤,維城」 疏言狀。檟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廣參議,皆落職戍 邊,天下快之。中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請兼行分守事, 帝許之。維城援《祖制》,力陳不可。俄以救言官范儁,奪 俸一年。忤座主大學士許國,出為永平知府。遷赤城 兵備副使。繕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車二部千餘人。 以功屢進按察使,兵備如故。部長安兔恃勇,挾五千 騎邀賞,維城請於督撫,革其市賞而責之,戢不敢肆。 尋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廣東左布政使,軍民奏 留之。二十九年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河套常犯 順,罷貢市十餘年。後復松山,築邊城,諸部長恐益侵 軼。至是吉囊、卜莊等乞款,聞巡撫王見賓當去,請益 切。在寧夏者《曰著宰》亦請之巡撫楊時寧,兩鎮交奏, 給事中桂有根請聽邊臣自主。維城方代見賓,時寧 亦遷去,以黃嘉善代。二人並申約束。維城又條善後 六事,款事復堅。初,維城在宣府,與總兵官麻承恩不 相能,會承恩亦移鎮延綏,一日,維城見城外積沙及 城,命餘丁除之。承恩紿其眾曰:「食不宿飽,且塞沙可 盡乎?」卒遂譟。維城曉之曰:「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謂塞 上沙也。」卒悟而散,維城因自劾。帝慰留維城,治譁者。 然維城竟坐是得疾。不數月,卒將吏入視其橐,僅俸 數金,賻而歸其喪。

郭惟賢

按《明外史》本傳:「惟賢,字哲卿,晉江人,萬曆二年進士。 自清江知縣拜南京御史。張居正既死,吳中行、趙用 賢等猶未錄。會皇長子生,詔赦天下,惟賢因請召諸 臣。馮保惡其言,謫江山丞。保敗,還故官。劾左都御史 陳炌希權臣指論罷御史趙耀、趙應元,不可總憲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