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2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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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兵蕭漢敗績。銑疏諸將罪,治如律。時套寇牧近 塞,零騎往來,居民不敢樵採。銑方築塞,慮為所擾,乃 選銳卒擊之。寇稍北,間以輕騎入掠,銑復率諸軍驅 之遠徙,參將珍及韓欽功為多。詔增銑俸一級,賜銀 幣有加。銑素喜功名,又感帝知遇,益圖所報稱。念寇 居河套,久為中國患,上疏曰:「賊據河套,侵擾邊鄙,將 百年矣。孝宗欲復而不能,武宗欲征而不果。使吉囊 據為巢穴,出套則寇宣、大三關以震畿服,入套則寇 延、寧、甘、固以擾關中。深山大川,勢顧在敵而不在我。 封疆之臣,曾無有深長之思以收復為陛下言者。蓋 軍興重務也,小有挫失,媒孽踵至,鼎鑊刀鋸,面背森 然。臣非不知兵凶戰危,而枕戈汗馬,常懷憤激,切齒 痛心有日矣。竊嘗計之,秋高馬肥,弓矢勁利,彼聚而 攻,我散而守,則彼勝。冬深水枯,馬無宿草,春寒陰雨, 壤無燥土,彼勢漸弱,我乘其弊,則中國勝。臣請以銳 卒六萬,益以山東鎗手二千,每歲春夏交,攜五十日 餉;水陸交進,直搗其巢。材官騶發砲火雷擊,則寇不 能支。此一勞永逸之策,萬世社稷所賴也。」遂條八議 以進。是時銑與延寧撫臣欲西自定邊營,東至黃甫 川,一千五百里,築邊牆禦寇,請帑金數十萬,期三年 畢功。疏並下兵部。部臣難之,請令諸鎮文武將吏協 議。詔報曰:「賊據套,為中國患久矣。朕宵旰念之,邊臣 無分主憂者。今銑倡恢復議,甚壯。其令銑與諸鎮臣 悉心上方略。」予修邊費二十萬,銑乃益銳。而諸巡撫 延綏張問行、陝西謝蘭、寧夏王邦瑞及巡按御史盛 唐以為難,久不會奏。銑怒,疏請於帝。帝為責讓諸巡 撫。會問,行已罷,楊守謙代之,意與銑同。銑遂合諸臣 條上方略十八事。已,又獻《營陣八圖》,並優旨下廷議。 廷臣見上意向銑,一如銑言。帝忽出手詔諭輔臣曰: 「今逐套賊,師果有名否?兵食果有餘,成功可必否?一 銑何足言,如生民荼毒何?」初,銑建議時,輔臣夏言欲 倚以成大功,主之甚力。及是大駭,請帝自裁斷。帝命 刊手詔,遍給與議諸臣。時嚴嵩與言有隙,欲借事傾 言,乃極言套必不可復,陰詆言故引罪乞罷,以激帝 怒。旋復顯攻言,謂:「向擬旨褒銑,臣皆不預聞。」兵部尚 書王以旂會廷臣覆奏。遂盡反前說,言「套不可復。」帝 乃遣官逮銑出,以旂代之。責科道官不言,悉杖於廷, 停俸四月。帝雖怒銑,然無意殺之也。會咸寧侯仇鸞 鎮甘肅時以驕恣為銑所劾逮。嵩故雅親鸞,知銑所 善同邑蘇綱,綱女言繼妻,綱與銑言「嘗交關傳語,可 因而搆也。」乃代鸞獄中草疏,誣銑掩敗不奏,剋軍餉 鉅萬,遣子淳屬所親蘇綱賂當途。其言絕無左驗,而 帝深入其說,立下淳、綱詔獄。給事中齊譽等見帝怒 銑甚,請早正刑章。帝責其黨奸避事,鑴譽級,調外任。 及銑至,法司比擬邊帥失陷城砦者律,帝必欲依正 條,當銑交結近侍律斬,妻子流二千里,即日行刑。銑 既死,遂出鸞於獄,言亦斬。銑有膽略,長於用兵。歲除 夜,猝命諸將出。時塞上無警,諸將方置酒,不欲行,賂 鈴卒求緩於銑妾。妾語銑,銑斬卒以徇。諸將不得已, 丙夜被甲行,果遇寇,擊敗之。翼日,入賀畢,前請曰:「敢 問何以知有警也?」銑笑曰:「見烏鵲非時噪,以故知之。」 皆大服。銑廉。既歿,家無餘貲。隆慶初,給事中辛自修、 御史王好問訟銑志在立功,身罹重辟,識與不識,痛 悼至今。詔贈兵部尚書,諡襄愍。萬曆中,從御史周磐 請,建祠。陝西李珍者,故坐事失官,銑從徒中錄用,復 積戰功至參將。銑既被誣,詔遣給事中申价等往覈, 因并劾珍與指揮田世威、郭震為銑爪牙。下之詔獄, 連及巡撫蘭問、行御史唐、副總兵李琦等,皆斥罰,勒 淳、綱贓。陣亡軍及居民被難者,銑嘗檄府衛銀三 萬兩製車仗,亦責償於淳。且酷刑拷珍,令其實剋餉 行賂事。幾死。卒不承。淳用是免,珍竟論死,世威震謫 戍。其後,《俺荅》歲入寇,帝卒不悟,輒曰:「此銑欲開邊,故 行報復耳。」

毛伯溫

按《明外史》本傳:「伯溫,字汝厲,吉水人。祖超,廣西知府。 伯溫舉正德三年進士,授紹興府推官,擢御史,巡按 福建、河南。世宗即位,中官張銳、張忠等論死,其黨蕭 敬、韋霦陰緩之。伯溫請并誅敬、霦,中官為屏氣。嘉靖 初,遷大理寺丞,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李福達獄 起,坐為大理時失入,褫職歸。用薦起故官,撫山西,移」 順天,皆未赴。改理院事,進左副都御史。為趙府宗人 祐椋所訐,解官候勘。已,復褫職。十五年冬,皇嗣生,將 頒詔外國。禮部尚書夏言以安南久失朝貢,不當遣 使,請討之。遂起伯溫右都御史,與咸寧侯仇鸞治兵 待命。以父喪辭,不許,令御史趣上道。明年五月至京, 上《方略》六事。會安南世孫黎寧遣陪臣鄭惟僚等愬 莫登庸弒逆,請興師復讎。帝疑其不實,命暫緩師。敕 兩廣、雲南守臣勘報,而使伯溫協理院事。御史何維 柏請聽伯溫終制,不許。伯溫引疾不出,至禫除,始起 視事。其冬遷工部尚書。十七年春,雲南巡撫汪文盛 等以登庸降表至,請宥罪許貢,永為藩臣。下廷議,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