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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所逐,山東巡撫朱欽極言之,瑾罰米三百石而 不能罪,後乃寂然矣。

《玉堂漫筆》:國初,歲遣監察御史巡按方隅,大災重患, 乃遣廷臣行視,謂之「巡撫。」事已而止,無定員。宣德間, 以關中、江南地大而要,始命官更代,巡撫不復罷去。 正統末,南北兵興,於是南省邊隅遍置巡撫官矣。今 惟浙江、福建無巡撫,特設巡視。陝西一省則有四巡 撫,北直隸則有兩巡撫云。

「觚不觚錄。」余自嘉靖丁巳、戊午間為青臬,前後所周 還。三撫臺劉公來、傅公頤、丁公以忠皆知己,丁公又 同寮。而是時撫臣體尚尊,劉公三次詢問事體,丁公 亦如之,皆手書不具名,惟丁公一次用單紅帖而已。 戊辰起兵備大名,撫臺為溫公如璋後,余三科進士, 亦舊知也。手書論事,無所不及,而筆益潦草,亦不具 名次。轉參政。浙江谷公中虛為撫臺,交淺而知予深, 每有所詢,輒另具姓名雙摺刺,余以為奇。歸田數年 來,乃知少所不用,刺而稱公稱丈屢屢,至有施之郡 守以下者,雖能得其歡心,而事體日益褻矣。

兩廣二司,初謁總督,行跪禮,蓋襄毅之威劫使之,其 後迄不能正。嘉靖末,應侍郎檟為總督,此公守常州, 遵憲綱不肯跪御史有「山字太守」之目,雖見憎白簡, 為天下所誦稱。至是,人有以風公者,不得已聽之,跪 禮遂廢。陝西巡按獨不遵憲綱,自下坐而二司夾侍 左右。十年以來,一御史改正,就從憲綱矣。惟此二事 不觚,而觚者可紀也。

先朝之制,惟總兵官列營,始舉炮奏鼓吹。而吾蘇韓 襄毅公雍,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開府梧州最盛。自 是三邊宣大之總督,以至內地帶提督者皆然。若巡 撫則不爾。先君代楊襄毅總督駐密雲,晚堂則不舉 炮奏鼓吹。云「楊公固如是,得非密雲邇京輦,當稍從 裁省耶?」然自是之後,巡撫亦無不舉炮奏鼓吹矣。倭 變來,巡江御史亦行之五、六年前,吾州兵道亦行之。 內地之人少聞金鼓,不無駭異。又每一臺使行部,則 寂然無聲,去而後作,殊不為雅。

余以刑部主事,慮囚江北,見巡撫必侍坐,抵家及所 過,道路遇之皆然。惟《審錄》舊規,以敕諭事重,且多年 深正郎,故有「僉坐」之說,而亦不能盡守,當時戶、工二 部固無論也。及余以副都撫鄖陽,所見主事以上無 不僉坐者,更有一二人持不肯,亦必強之坐,不容獨 異也。亦不知起自何時。

《春明夢餘錄》:「漢初以合治矣,其終也,以分王侯而亂。 唐初以合治矣,其終也,以分藩鎮而亂。宋初以合治 矣,其終也,以分南北而亂。正統而後,或變生於腹裏, 或釁起於邊陲,而諸邊諸省,一時撫臣多不能振聯 屬之策,興討罪之師,保境以自全,攖城以自守,直為 是懍懍爾。若西邊之也,先河北之趙賊,西蜀之廖寇」、 江西之華林及藩濠,八閩之鄧茂,楚之麻陽,廣之岑 猛,滇之麓川,猖獗震蕩,而各省撫臣皆相視而莫之 能救,必設總督而後能平之。彼其時非盡撫臣之怯 也,亡算也。爵並權均,夫兩大不能以相使,而況十數 大乎?勢分故也。列聖振長策而議聯屬,邊方腹裏多 設總督,以聯屬而節制之,若連環然,且頒之敕,如一 省難作,則總督調近省之食與兵,或擊其首,或擊其 尾,或犄其左,或角其右,有難則合制之,難已則散而 歸之,無借兵之苦,無萃食之擾。《語》曰:「分指之十彈,不 如合掌之一擊。」此分合利病之說也。制勢之策,善之 善者也。難之者曰:「多設總督,恐多擾則不便,恐多費 則不便。」不知今天下「薊遼已設總督矣,宣、大、山西又 總督以聯屬之,陝西三邊又總督以聯屬之,四川、雲 南、湖廣嘗設總督矣,事平罷不設,假令至今存也,調 諸省之食與兵,舉而制邊易耳。且兩廣有總督矣,閩、 浙、直又設總督以聯屬之,事平又罷不設,假令至今 存也,調諸省之食與兵,直拉朽而誅浙兵之亂矣。」近 又從言者,「河漕總督得提督南北直隸、山東、河南之 兵,浙江、江西、湖廣之食,是中原一總督也。即有師尚 詔者,弄兵釜中,第合諸路坐而烹之爾。惟河漕大臣 不當令兼巡撫鳳陽爾。」夫鳳陽乃是陵寢之所鍾也, 中原之所樞也,其地重,其勢尊,烏可以「河漕」帶為也? 且古治水者,八年萬里於外,又安可匏繫一隅哉?決 以另置巡臣便。由是言之,則邊海增兩總督足矣,鳳 陽增一巡撫足矣,增三臣而天下安,何費之足云?且 無事則總督不得侵巡撫之權,有事則巡撫不得抗 總督之命。若川雲總督當駐滇,或兼巡撫,閩浙總督 當駐浙或兼巡撫,尤屬省便,又不必增官矣。河漕總 中原當駐淮,而江北巡撫當駐鳳陽,此大聯屬勢也; 而鄖陽、贛州之軍門,又小聯屬勢也。如此則常合而 不分。問總督軍務,自正統四年麓川之役王驥始也。 總兵官悉聽節制。既以兵部尚書帥師,當王振好大 之心,遂擬糧儲。故事,糧儲稱「總督」,宣德中始也。繼是 而己巳之變,敵薄都城,石亨營城北,則于謙督之,孫 鏜營城西,則江淵參之而已。繼是而四方多警,類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