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百九十一卷目錄
河使部彙考
有虞氏〈帝舜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孝建一則〉
北魏〈總一則 宣武帝永平一則〉
北齊〈總一則〉
隋〈總一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開寶一則 仁宗嘉祐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
二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二則〉
金〈總一則 章宗泰和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五則 成宗大德五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皇慶
一則 延祐二則 泰定帝泰定二則 文宗天曆一則 順帝至元二則 至正七則〉
明〈成祖永樂四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代宗景泰三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六則 孝宗弘治五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九則 穆宗隆慶三則
神宗萬曆九則〉
皇清〈總一則 康熙四則〉
官常典第五百九十一卷
河使部彙考
有虞氏
舜命益作虞以掌山澤
按《書經舜典》: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 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讓于朱虎熊羆。帝 曰:『俞,往哉,汝諧』。」
〈蔡註〉上下山、林、澤藪也。虞,掌山澤之官。
周
周設川衡、澤虞二官,以掌川澤之禁。
按《周禮地官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 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 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川,流水也。」 賈氏曰:「官及胥徒多者,以其川路長遠,巡行勞役故也。」
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 而誅罰之。
〈訂義〉鄭康成曰:「舍其守者,時案視守者於其舍申戒之。」 劉執中曰:「時謂獺祭魚之後則舍其守禁以縱萬民漁焉。不平其守則淵潛不可得以遂性,不舍其守則鮮食不可得以養民。」
祭祀、賓客,共川奠。
〈訂義〉鄭康成曰:「川奠籩豆之實,魚鱐、蜃蛤之屬。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 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 藪如小川之衡。」
〈訂義〉賈氏曰:「用中士尊於《川衡》」者,以澤中之所出物多也。
掌國澤之政令,為之厲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
〈訂義〉李嘉會曰:「澤屬乎國,懼民因地以致爭。今海之沙岸,潮之波渚,凡利入之厚,無不租。」「於官而後漁焉」,此之謂也。
以時入之于玉府,頒其餘于萬民。
〈訂義〉鄭康成曰:「入之以當邦賦。」
凡祭祀、賓客,共澤物之奠。
〈訂義〉鄭康成曰:「澤物之奠,亦籩豆之實,芹、茆、蔆、芡之屬。」
《喪紀》,共其葦蒲之事。
〈訂義〉鄭康成曰:「葦以闉壙,蒲以為席。」
若大田獵,則萊澤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屬禽。
漢
漢設水衡都尉,有水司空、都水之屬,以掌治水之事。 按《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 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 技巧、六廐辨銅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 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長丞皆屬焉。上林有八丞、十 二尉,均輸四丞,御羞兩丞,都水三丞,禁圃兩尉,甘泉」 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廐官。王莽改水 衡都尉曰「予虞。」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鑄錢,皆屬少府。
〈注〉應劭曰:「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諸池苑,故稱水衡。」張晏曰:「主都水及上林苑,故曰水衡;主諸官,故曰都;有卒徒武事,故曰尉。」師古曰:「衡,平也,主平其稅入。」
按《文獻通考》:「初,秦漢又有都水長、丞,主陂塘灌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