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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守河渠。自太常、少府及三輔等皆有其官。漢武帝以

都水官多,乃置左右使者以領之。至漢哀帝省使者 官,至東京,凡都水皆罷之,併置河隄謁者。漢之水衡 都尉,本主上林苑。」

後漢

後漢以都水屬郡國,水衡都尉不常置,併省其官屬。 按《後漢書百官志》,「世祖改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 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宮燕休之 處,世祖省之,并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 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又省水衡屬官令長丞尉 二十餘人。」

晉置「都水使者」,以防河隄謁者為都水官屬。

按:《晉書職官志》:「都水使者,漢水衡之職也。漢又有都 水長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屬太常。漢東京省都 水,置河隄謁者,魏因之。及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 一人,以河隄謁者為都水官屬。及江左省河隄謁者, 置謁者六人。」

宋置都水使者,統河隄謁者之屬,後省「河隄。」

按《宋書百官志》:「都水使者一人,掌舟航及運部。秦漢 有都水長、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屬太常。漢東京 省都水,置河隄謁者,魏因之。漢世水衡都尉主上林 苑,魏世主天下水軍舟船器械。晉武帝省水衡,置都 水使者,而河隄為都水官屬,有參軍二人,謁者一人, 令史減置無常員。」晉西朝有參軍而無謁者,謁者則 江左置也。懷帝永嘉六年,胡入洛陽,都水使者爰濬 先出督運得免。然則武帝置職,便掌運矣。江左省河 隄。

文帝元嘉三十年四月孝武帝即位十二月甲戌省都水臺罷都水使者官置水衡令官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一月癸卯復立都水臺置都水使者官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北魏

魏初皆有都水使者及水衡都尉、河隄謁者等官。 按《魏書官氏志》:「第四品中都水使者,從第五品中水 衡都尉,第六品中河隄謁者。」

宣武帝永平二年都水臺依舊置二使者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永平二年正 月,尚書令高肇奏都水臺請依舊二使者。詔曰:「使者 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屬司,唯須充事耳,亦何勞多也。」

北齊

北齊置「都水臺使者,司諸津橋。」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都水臺,管諸津 橋,使者二人,參事十人,又領都尉、合昌、坊城等三局 尉,皆分司諸津橋。」

隋仍設都水臺使者,領河隄謁者、船局都尉之屬。後 改為都水監。

按:《隋書百官志》:「都水臺使者及丞各二人,參軍三十 人,河隄謁者六十人,錄事二人,領掌船局都水尉二 人。又領諸津,上津每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尉丞各 一人,下津每典作一人,津長四人。」

煬帝即位,多所改革。都水監改為使者,增為正五品; 丞為從七品,統舟楫、河渠二署。舟楫署每津置尉一 人。五年,又改使者為監,四品,加置少監為五品。後又 改監、少監為令,從三品;少令,從四品。

唐設「都水監使者,統河渠署令、河隄謁者,主河渠隄 堰之事。」

按《唐書百官志》:「都水監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澤 津梁渠堰陂池之政,總河渠諸津監署。凡漁捕有禁, 溉田自遠始,先稻後陸。渠長、斗門長節其多少而均 焉。府縣以官督察。」

丞二人,從七品上。掌判監事。凡京畿諸水,因灌溉盜 費者,有禁水,入內之餘,則均王公百官。

主簿一人,從八品下。掌「運漕漁捕程會而糾舉之。」

武德初,廢都水監為署。貞觀六年,復為監,改令曰「使者。」 龍朔二年,改都水監曰司津監,使者曰「監。」 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監曰水衡監,使者曰「都尉。」 開元二十五年,不隸將作監。有錄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長一人,掌固四人。初,貞觀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運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監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運漕隱失。開元二十六年,署廢。

河渠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 陂池、隄堰、魚醢之事。凡溝渠開塞、漁捕時禁」皆顓之。 饗宗廟則供魚。祀昊天上帝,有司攝事,則供腥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