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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百九十九卷目錄

 臬司部彙考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太宗淳化二則 真宗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二則 仁宗天聖三則 明道一則 景

  祐二則 慶曆四則 皇祐一則 至和一則 嘉祐三則 神宗熙寧三則 哲宗元祐一

  則 紹聖一則 元符一則 徽宗崇寧二則 宣和一則 高宗紹興二則 孝宗乾道二

  則 淳熙一則 寧宗嘉泰二則 開禧二則 嘉定二則

  金總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二則 宣宗貞祐一則

  元世祖至元十七則 成宗大德四則 仁宗延祐一則

  明總一則

皇清總一則

 臬司部名臣列傳

  唐

  薛季昶

  宋

  呂居簡      杜杞

  孫錫       羅仲舒

  高斯得      孫子秀

  路彬

  元

  胡祗遹      塔塔只必

  高源       雷膺

  王忱

  明

  隨贇       陶垕仲

  周新       黃翰

  李宗信      胡智

  虞信       龔鐩

  章聰       呂昌

  楊瑄       王秩

  張賓       黃光昇

  趙睿       張憲臣

  周浩       徐用檢

  麻溶       方震孺

官常典第五百九十九卷

臬司部彙考

唐設觀察使,掌所部善惡,後改名巡察使,又為按察 使。按察採訪處置使,雖隨時增改,而職掌則一。 按《唐書百官志》:「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 凡奏請皆屬於州。」

貞觀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舉從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揚、益、并、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制,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十七年,復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曰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遼設「按察諸道刑獄使。」

按《遼史百官志》:「按察諸道刑獄使。開泰五年,遣劉涇 等分路按察刑獄採訪使。太宗會同三年,命于骨鄰 為採訪使。」

按《續文獻通考》:「遼南面有按察諸道刑獄使,有分決 諸道刑獄使,官不常設,有詔則選才望官充之。」

太宗淳化二年五月庚子置諸路提點刑獄官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按《職官志》:「提點刑獄公事 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所至審問囚徒,詳覆 案牘,凡禁繫淹延而不決,盜竊逋竄而不獲,皆劾以 聞,及舉刺官吏之事。」

淳化四年冬十月壬戌,罷諸路提點刑獄司。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真宗景德四年七月癸巳復置諸路提點刑獄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詔提點刑獄官不舉察官吏者坐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甲子,詔諸 路官吏蠹政害民,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不舉察者坐 之。」

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丁巳,詔「川、陝、閩、廣轉運、提點 刑獄官察屬吏貪墨慘刻者。」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仁宗天聖四年二月甲寅詔吏犯贓至流按察官失舉者并劾之三月甲申詔轉運使提點刑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