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提刑司為一提刑使副兼安撫使。」
承安四年,罷諸路提點刑獄,置按察司。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四年三月乙卯,司空襄、右丞 匡、參知政事揆請罷諸路提點刑獄,從之。夏四月,改 提刑司為按察使司。」
宣宗貞祐二年二月丙辰罷按察司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元
世祖至元六年立四道提刑按察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六年春正月癸丑,立四道按 察司。二月壬午,以立四道提刑按察司,詔諭諸道。」 「至元十一年夏四月辛亥,分陝西隴右諸州置提刑 按察司,治鞏昌。」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二年秋七月己卯,增置燕南河北道提刑按 察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四年春正月癸卯,復立諸道提刑按察司。五 月癸卯,各道提刑按察司兼勸農事。七月丙午,置八 道提刑按察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五年,增設提刑按察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五年秋七月甲申,江南湖 北道、嶺南廣西道、福建廣東道,並增設提刑按察使 司。八月己卯,復立按察使司於畏吾兒分地。」
至元十六年二月「乙巳,命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 司。」五月丙辰,按察司添副使、僉事各一員。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八年五月戊申,罷霍州畏兀按察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九年二月乙巳,立廣東按察司。秋七月庚申, 命行御史臺揀汰各道按察司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年正月,改「廣東、廣西、福建、鞏昌按察司為 道,省北京副使、僉事官,增設各道判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正月壬午,改廣東提 刑按察司為海北廣東道,廣西按察司為廣西海北 道,福建按察司為福建閩海道,鞏昌按察司為河西 隴北道。五月丙子,省北京提刑按察司副使、僉事各 一員。十月庚戌,各道提刑按察司增設判官二員。」 「至元二十二年正月,改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二月, 復」立按察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春二月辛酉,改按 察司為提刑轉運司,己巳,復立按察司。詔各道提刑 按察司,能遵奉條畫,蒞事有成者,任滿陞職;贓污不 稱任者,罷黜除名。」
至元二十三年,詔按察司參用南人,又徙江東、浙西 二司,罷諸道判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三月己巳,御史臺 臣言,近奉旨,按察司參用南人,非臣等所知,宜令侍 御史、行御史臺等程文海與行臺官博采公潔知名 之士,具以名聞。」帝命賫詔以往。五月甲戌,徙江東按 察司於宣州。冬十月甲午,徙浙西按察司治杭州,罷 諸道提刑按察司判官。
至元二十四年,以三道按察隸御史臺,分置提刑按 察司官,又按道分治。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四年春正月辛卯,以淮 東、淮西、山南三道按察司隸行御史臺。閏二月乙丑, 省隴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分置鞏昌者入甘州,設 官五員。以鞏昌改隸京兆提刑按察司,設官六員。省 太原提刑按察司分置西京者入太原。五月庚子,以 燕南按察司治大名,南京按察司治南陽,太原按察」 司治西京。
至元二十五年二月,省遼東江南提刑按察司入北 京,京南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五年二月壬戌,省遼東 海西道提刑按察司入北京,江南湖北道提刑按察 司入京南。」
至元二十六年,徙廣州按察司。尋立雲南按察司。又 徙淛東、河東、山西按察司,各分所治。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六年春正月戊申,徙廣 州按察司於韶州,以荊南按察司所統遼遠,割三路 入淮西,二路入江西。六月辛巳,復立雲南提刑按察 司。八月甲戌,徙淛東道提刑按察司治婺州,河東山 西道提刑按察司治太原。」
至元二十七年。三月庚申。增提刑按察司僉事二員。 十一月甲子。徙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治許州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八年,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二月丙戌,詔改提 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