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3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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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入為中書詳定官。至元元年,授應奉翰林文字, 尋兼太常博士,調戶部員外郎,轉右司員外郎,尋兼 左司。時阿合馬當國,進用群下,官冗事煩,祗遹建言 省官莫如省吏,省吏莫如省事。以是忤權奸,出為太」 原路治中,兼提舉本路鐵冶,將以歲賦不辦責之。及 其蒞職,乃以最聞,改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宋 平,為荊湖北道宣慰副使。有佃民訴其田主謀為不 軌者,祗遹察其冤,坐告者。十九年,為濟寧路總管,上 八事於樞府,言軍政:曰役重,曰逃戶,曰貧難,曰正身 入役,曰偽署文牒,曰官吏保結,曰有「名無實」,曰「合併 偏頗。」樞府是之,以其言著為定法。濟寧移治鉅野縣, 自國初經兵戈,其廢已久,民居未集,風俗朴野。祗遹 選郡子弟,擇師教之,親為講論,期變其俗。久之,治效 以最稱,陞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所至抑豪右,扶 寡弱,以敦教化,以厲士風。民有父子兄弟相訟者,必 懇切諭以天倫之重,「不獲己則繩以法。」召拜翰林學 士,不赴。改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未幾,以疾歸。二 十九年,朝廷徵耆德者十人,祗遹為之首,以疾辭。三 十年卒,年六十七。延祐五年,贈禮部尚書,諡文靖。子 持,太常博士。

只必

按《元史塔塔兒台傳》:「塔塔兒台,孔溫窟哇第三子帶 孫郡王之後。父曰忙哥,從憲宗征伐,累立戰功。歲己 未,攻合州,憲宗崩,命塔塔兒台護靈駕赴北。會阿里 不哥叛,拘留數日,逃歸,追騎執以北還,將殺之。親王 阿速台玉龍塔思曰:『塔塔兒台乃太師國王之裔,不 可殺』。」遂獲免。至元元年,從阿速台來歸,世祖嘉之,授 懷遠大將軍,佩金虎符,世襲東平達魯花赤,命宿衛 士四十人,給驛送之官所。蒞官一紀,鎮靜不擾,鄆人 賴以安。卒,年四十二。子四人,只必幼嗜讀書,習翰墨。 至元十四年,監東平,官少中大夫,多善政,以清白稱。 嘗出家藏書二千餘卷,置東平廟學,使學徒講肄之。 尋授嘉議大夫、江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改浙西。大 德四年,入覲,賜金段十疋。明年春卒,年五十一。子三 人,皆早喪。自只必除按察使,弟禿不申嗣其職。禿不 申性淳靖,喜怒不形,知民疾苦,而能以善導之。旱嘗 致禱,即雨。歲飢,請於朝,發廩以賑之。睦同僚,興學校, 加大中大夫。士民刻石紀其政績云。卒,年五十一。子 五人:長不老赤,次塔實脫因,次阿魯灰,次完者不花, 次留住馬,皆以次嗣為東平達魯花赤。

高源

按《元史》本傳:「源字仲淵,晉州人。高祖揖,為州法吏,用 法公平。父汝霖,為真定廉訪司照磨,使東平道高唐, 遇盜死。源幼力學,事母孝,補縣吏。中統初,擢衛輝路 知事,累陞齊河縣尹,有遺愛。去官十年,民猶立碑頌 之。遷行臺都事,僉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劾常 州路達魯花赤馬恕奪民田及他不法事。恕懼,走賂」 權臣阿合馬,以他事誣源。既繫獄,一日忽釋之,莫知 所由。先時,源所居鄰里,多阿合馬姻戚,素知源事母 至孝,至是聞源坐非辜,悉詣阿合馬曰:「源,孝子也,非 但我知之,天必知之。況媒孽之罪非實,若妄殺源,悖 天不祥。」阿合馬感悟,得不死。尋除河間等路都轉運 副使,撫治有條,竈戶逃者皆復業,常賦外,羨餘幾十 萬緡。至元二十四年,為江東道勸農營田使。二十八 年,遷都水監,開通惠河,由文明門東七十里,與會通 河接,置閘七、橋十二,人蒙其利。授同知湖南道宣慰 司事。卒,年七十七。子夢弼、良弼、公弼。

雷膺

按《元史》本傳:「膺字彥正,渾源人。父淵,金監察御史。膺 生七歲而孤,金末,母侯氏挈膺北歸渾源,艱險備嘗, 織紝以為業,課膺讀書。膺篤志於學,事母以孝聞。太 宗時,詔郡國設科選試,凡占儒籍者,復其家。膺年甫 弱冠,得與其選,愈自砥礪,遂以文學稱。丞相史天澤 鎮真定,辟為萬戶府掌書記。世祖即位,初置十路宣」 撫司,詔選耆舊使副子弟為僚屬,授膺大名路宣撫 司員外郎。中統二年,翰林承旨王鶚、王磐薦膺為翰 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五年,調陝西、西 蜀、四川按察司參議。至元二年,改陝西五路轉運司 諮議。四年,用兵於蜀,佩金符,參議左壁總帥府事。師 還,陞承務郎、同知恩州事。憲府表薦其能,遂入拜監 察御史。首以「正君心、正朝廷百官」為言,又斥聚斂之 臣不宜作相。十一年,加奉議大夫,僉河東山西道提 刑按察司事,以稱職聞。十四年,進朝列大夫、山南湖 北道提刑按察副使。是時,江南新附諸將,市功且利 俘獲,往往濫及無辜,或強籍新民以為奴隸。膺出令 得還為民者,以數千計。十八年,轉淮西江北道提刑 按察副使,以母老辭。二十年,遷行臺侍御史,奉母之 官,分司湖廣、江西,奏劾按察使二人及行省官吏之 不法者。二十二年,丁母憂,去官。明年,起復,授中議大 夫、江南淛西道提刑按察使。時蘇、湖多雨傷稼,百姓 艱食,膺請於朝,發廩米二十萬石賑之。江淮行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