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3 (1700-1725).djvu/93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四卷《目錄》。

 《監司部·名臣列傳三》

  明三。

  鄭世威      孫雲:

  王璣、       《張緒》

  沈寵、       《徐栻》

  張勉學、      周思兼

  劉景韶      《杜詩》:

  潘釴       《任環》

  劉一孚      程學博

  張守中、      《王乾章》。

  丁應璧、      金應徵

  鄭元韶、      苟延庚。

  金淛       曾存仁

  吳一介、      《翁萬達》

  李渭、       吳世澤。

  宋堯武      房如式。

  劉孝、       吳同春。

  劉朝噩、      何思登

  伍袁萃、      任可容

  章潤、       費尚伊

  顧雲程、      張國經

  尤錫類、      王應期

  胡應辰、      范謙

  曹璜、       《徐堯莘》

  陳文衡、      《歐陽東鳳》。

  《梅守相》。      陳禹謨

  李同芳、      鄭友周

  金學曾、      陳一簡

《官常典》第六百四卷。

監司部名臣列傳三

明三

鄭世威

按《明外史》本傳:「世威,字仲孚,長樂人。嘉靖八年進士。 時方推擇御史,眾競趨之,世威獨不往。授戶部主事, 歷刑部員外郎,恤刑陝西,出死囚九十六人。歷江西 僉事。大學士夏言里居,撫按以下為設醮壇祈嗣,詭 云祝釐,以誘致群吏。世威視其齋祠,不謁而歸。他日, 候言閽者,令從角門入,世威曰:『我監司,不當由中門 耶?趣還我』。」刺言為啟中門,乃入。未幾,轉浙江參議。言 赴召道經浙江,諸監司咸郊迓所不能致,獨世威一 人。倭犯寧、台二府,巡按御史裴紳劾世威失事。詔巡 撫逮問。事尋解,轉江西副使。會嚴嵩柄國,其族黨尤 橫恣。嘗有犯者,世威扺以重法。巡撫傅鳳翔議寬之, 世威持之力,卒不能奪。副使熊楫以輕直抑買廢寺 田千畝。世威廉知之,適歲饑,遂鬻田以賑。楫持嵩書 祈免,世威卒鬻之。三十年遷四川參政。次當陽。念嵩 終害己,致仕歸。嵩敗,中外交薦。久之,起南京右通政。 隆慶元年召為右僉都御史,轉左副都御史。廷臣有 議王守仁宜從祀者,世威言:「守仁經濟才,謂其紹周、 程,宗孔、孟,則平生庸德有不足矣。且其率天下經趨 直行,使聖門講學窮理之功屏棄不用,將有差毫釐 而繆千里者。竊謂從祀非宜。」事竟寢。遷南京吏部右 侍郎,道改刑部。時有詔採珠寶,世威疏諫,不聽,遂謝 病歸。世威篤志正學,持身嚴苦。家居環堵蕭然,躬課 耕作。客有來謁,遇諸田間,授以刺,曰:「為我通主人翁。」 世威諾而入。須臾,衣冠肅客,即向持刺入者也。其真 朴如此。萬曆十二年卒,年八十二。久之,贈刑部尚書, 諡《恭介》。

孫雲

按《蘇州府志》「雲,字從龍,崑山人。父桂蟾,客死桂林。時 雲為諸生,甫弱冠,聞訃嘔血,徒步萬里,得父骨於昭 平堡,函之以歸。將渡江,旋風忽起,舟人覺有异,得其 所函骨,擲之江,雲躍入江中,攫得之。行里許,卒抱函 以歸。嘉靖己丑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適馮御 史恩以星變劾冢宰汪鋐為腹心之彗,詞連張孚敬」、 桂萼二政府。上怒,逮下刑獄,屬雲。雲抗言曰:「御史得 風聞言事,又以星孛應詔,何罪?」時同曹郎為雲握掌, 掌透爪,雲不少挫。議上,曹長並得罪,謫雲為潮陽典 史。又調廣西之懷遠。遷增城令,歷東昌通判,巴州知 州,邵武同知。擢南刑部郎中,未行,陞湖廣僉事,遷福 建參議。時有礦賊嘯聚焚刦,親率兵勦平之。擢江西 副使,引疾歸。雲在江西,闢孫、許二公祠。崑邑學田之 議,亦自雲始也